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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警械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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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警械使用管理制度

  保安部警械使用管理制度

  1、保安人员配备警械要登记造岫,由带队人同统一监督。并建立警械保管使用手续,做到防盗、防丢失,便于使用。

  2、各班配发的警械只供值勤时使用,非执勤或训练时不准个人携带。

  3、严格交接班手续。严禁将警械转借他人或私自调换,换岗时只换人不换警械。对私自将警械转借他人或因责任心不强,造成警械丢失及损失的,要严肃处理,并赔偿全部损失。

  4、警械定期擦拭、保养,严格保管和领用手续。

  5、严格按警械使用规定使用警械,非特殊情况下不准使用电警棍。对违反警械使用,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6、班组交接时由当值领班监督检查,进行交接记录,确保警械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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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保安部卫生管理制度规定

  保安部卫生管理制度与规定

  1、个人卫生。

  (1)全体保安人员要严格遵守酒店卫生管理制度。

  (2)保持个人卫生,按规定理发、修面、洗澡、洗衣、剪指甲。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等废物。

  (3)每天起床后将个人床铺整理干部整齐。

  2、宿舍卫生。

  (1)各领班兼任宿舍管理员,对房间卫生负责监督管理。

  (2)每个宿舍设"卫生轮流值日表",每日对房间内卫生进行清理。

  (3)每周日全室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包括门窗、床架、衣柜等,消除死角。

  3、岗位卫生。

  (1)监控室;值班员下班前,将室内卫生全面清扫干净。物品摆放整齐,保持设备清洁。下班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2)自动门岗亭:值班员交班前,要对岗亭及周围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持清洁。

  (3)自动门:每周三、六上午由中班全体人员对自动门进行全面擦拭、保养,发现问题及时报设备部进行修理。

  (4)自行车崩岗亭:白班值班人员要做到保持自行车摆放整齐,并将卫生清扫干净。各岗交班前将岗亭内卫生整理好,并保持环境卫生。

  (5)地下车库岗亭:值班人员交班前清理好岗亭内及岗区内的卫生。

  (6)部门办公室卫生区域:由值班人员每天及时清扫,保持卫生。

篇3:酒店保安部工作准则(10)

  酒店保安部工作准则(十)

  1、当值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大方、站姿、坐姿符合要求,不许抱胸插手。

  2、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佩戴工牌,经员工通道出入,同时打卡备案。

  3、做到无条件服从上级分配,听从上级管理。

  4、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下一班未接班时,当值不准离岗)。

  5、熟练掌握保安部岗位工作特点、职责与要求。

  6、接触客人要十分有礼貌,并注意语气态度。

  7、处理问题时,力求做到容忍宽大,以理服人。

  8、当值时不得聊天、阅书报、写私函、听耳机、吸烟、吃零食、打私人电话,并谢绝来访,如属要事,要保安部当值负责人批准方可。

  9、当值时只能与客人保持一种工作上的关系,不得在岗上与客人拉扯、闲聊。

  10、当值时不得利用个人职权与客人进行任何私人交易。

  11、当值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客人索要小费或礼物。

  12、当值时不准睡觉、不得带有醉意。

  13、严禁当值时随意离岗,如需吃饭、喝水、去卫生间,需领班批准并派他人替岗后,方可进行。

  14、殊情况,严禁使用酒店客用设施。

  15、熟悉本酒店各种报警装置及消防器材的位置,并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

  16、一旦发现火警,无论程序大小,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并立即采用有效措施。

  17、熟悉酒店各部门出口通道,包括员工通道、客用通道、消防通道等。

  18、无特殊情况,不得私入客房、仓库、办公室、厨房、服务员工作间等。

  19、不得以权谋私或者做任何有损酒店名誉的事情。

  20、当值期间不得采用任何手段包庇、掩护违法犯罪分子。

篇4:酒店保安部请假制度(5)

  酒店保安部请假制度(五)

  1、本部员工无论因何种原因需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报告单,并逐级审批备案后方能有效。

  2、主管、领班请假需经理批准方可。

  3、保安员请假需经主管批准方可,但必须先经领班批准。(事假超过半天,需部门经理批准)。

  4、严禁越级请假。

  5、无请假报告单休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6、原则上不准调休,如遇特殊情况经经理批准方可。

  7、对于请假者如有超假的,一律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事假超假一天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8、如果休假遇到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归队,应有电话、电报和证明方可考虑补办事假。

篇5:酒店保安部奖惩制度(3)

  酒店保安部奖惩制度(三)

  1、奖励--有下列表现之一者本部将给予奖励或晋升参考。

  1)对酒店的安全管理有大贡献者。

  2)拾到客人钱财缴公者。

  3)举报本部员工违章乱纪者。

  4)向本部提出良好建议,该建议被采纳者。

  5)对工作尽忠尽职,受客人或外部门来函表扬者。

  6)为酒店声誉和财产,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者。

  2、惩罚--警告处分,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如累计三次以上予以辞退。

  1)当值时不注意仪表、不佩戴工牌,经多次指出而无明显改观者。

  2)不服从工作分配,不服从上级指挥者。

  3)经常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备案者。

  4)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5)当值时睡觉者。

  6)当值时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者。

  7)当值时抽烟、吃零食、聊天、听耳机、不听从劝告者。

  8)无特殊情况(公务需要)私入客房、仓库、服务员工作间、办公室、厨房者。

  9)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者。

  10)不当值员工擅入酒店者。

  11)该管的事不管,胆小怕事而造成工作失误者。

  12)对工作麻木不仁,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者。

  13)工作中欺骗上司者。

  3、惩罚--辞退,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立即辞退。

  1)不请假,旷工两天以上者。

  2)无论何种原因与客人、酒店员工打架者。

  3)索取、私藏小费者。

  4)利用职权与客人进行非法交易者。

  5)盗窃酒店物品、客人钱财,以及主使或参加酒店员工盗窃酒店、员工财务者。

  6)拉皮条者。

  7)不服从上级管理,出于私利谩骂上级者。

  8)严重工作失误,造成酒店损失者。

  9)不爱护保安装备、消防设施、办公室设施,造成严重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立即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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