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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服务(保安)部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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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防服务(保安)部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安防服务(保安)部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a.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杀、抢劫、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上报三级(本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公司领导)。

  b. 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c. 动员无关人员不要围观,保护现场,留意周围的情况。

  d. 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各监控录像,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保留有证明价值的影像资料。

  e. 对勒索、打架事件,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

  f. 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平息事态。

  g. 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必要时的抢救工作。

  h. 对涉及刑事及重大责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并由部门主管、现场目击证人协助调查。

  i. 班长、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在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同事随时向上级报告事态进展。

  j.部门主管、班长组织人员除维护现场外,还需负责指挥调派人员做好布控堵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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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保安部对抢劫突发事件的处理

  保安部对抢劫突发事件的处理

  1.工作目标:

  (1)确保接报后当值人员2分钟之内至现场处理;

  (2)处理程序正确,无因程序处理不当而造成人员伤亡或严重后果。

  2.工作流程

  (1)接报后迅速至现场,设法制服劫犯;并拔打110报警;

  (2)监控中心队员迅速呼叫门岗封闭各路口设卡,并运用监控录相追踪或锁定疑犯位置;

  (3)若劫犯逃逸,应出动摩托车或机动车辆实施追捕;

  (4)如追不上,应看清人数、衣着、相貌、体征、驾驶交通工具及车号牌特征等,并及时向"110"通报情况;

  (5)保护好现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物品,包括劫犯引留下的身体痕迹、烟头等;外人不得进入现场;等待公安机关人员勘查现场;

  (6)向住户、当事人了解相关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并详细记录;

  (7)如有重伤者,应及时打"120"或送医院急救;

  (8)综合分析案情,总结经验教训并上报。

  3. 注意事项

  (1)当劫犯持有枪械时,应注意自身安全,尽可能采用迂回战术,避免正面对抗以致人员伤亡;同时应力保事主的人身安全;如持刀具等一般凶器,可采用强制手段果断制服;

  (2)报警应及时,报告方位要准确,争取时间。

篇3:辖区保安突发事件处理作业规程

  1.目的

  规范保安部处理突发事件的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维护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

  3.职责

  3.1 保安部经理负责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3.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负责落实保安部经理下达的命令,具体处理突发事件。

  4.作业规程

  4.1 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基本原则

  4.1.1 快速反应

  快速反应的原则:

  a)执勤保安班长接警后:

  --2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2分钟内从1楼赶赴大厦(楼)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b)执勤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

  --2分钟内到达突发事件现场;

  --2分钟内从1楼赶赴大厦(楼)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处理;

  c)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在休息时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以最快速度赶赴突发事件现场。

  4.1.2 统一指挥

  统一指挥的原则:

  a)处理突发事件由保安部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b)在特殊情况下,由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负责统一指挥;

  c)执勤班长协助指挥突发事件的处理。

  4.1.3 服从命令

  服从命令的原则:

  执勤班长需无条件服从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的命令,并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做详细记录;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需无条件服从保安部经理和公司领导的命令。

  4.1.4 团结协作

  团结协作的原则:

  保安部作为突发事件的处理部门,行使公司赋予的指挥权和处理权,公司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应干预。在保安部做出突发事件处理决定时,各相关部门均应团结一致,紧密协作,配合保安部处理好突发事件。

盗窃

4.2

  4.2.1 当保安班长、保安员发现有盗窃现象或接到盗窃报案时,立即用通讯器材(对讲机或电话)向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报告现场的具体位置,然后留在被盗窃现场,或迅速赶赴被盗窃现场,维护现场秩序,保护现场,禁止一切人员出入现场

  保安员到达现场应做到:

  a)保安员到达现场后立即了解被盗窃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情况;

  b)保安员到达现场前,案犯已逃离现场时,可用电话或对讲机报告,但在使用对讲机公用频道时不应随意泄漏案件的性质。正确的呼叫对讲术语:"队长、(经理)、班组长,请您速到**位置(或使用特殊频道报告)";

  c)保安员到达现场时,如案犯未逃跑或已被抓捕,可使用对讲机向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报告。

  4.2.2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接报告后立即用通讯器材指挥保安员对现场进行保护,并迅速赶赴现场指挥。

  4.2.3 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班长在了解基本情况后,立即向保安部经理进行汇报,并接受指令。

  4.2.4 保安部经理(视情况而定)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收集有关资料及信息后,根据案件损失及影响的大小决定是否向公安机关报告案情。

打架斗殴

4.3

  4.3.1 执勤保安班长、保安员在巡逻中发现有打架斗殴行为或接到打架斗殴报案时

  应做到:

  a)应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制止,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同时,保安员应立即用通讯器材向保安队长(安保部经理)报告具体位置、已受伤的人数、参与打架斗殴的人数以及请求支援的范围;

  b)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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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保安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规程

  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处理规程

  1.盗窃、匪警应急处理程序

  1.1保安员在执勤中遇有(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或毁坏公司和客户财物或威胁客户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发挥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1.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一定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立即通过通讯设备呼叫求援。

  1.3所有持对讲机的保安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同时通知中控室并封锁出事出入口并录像,然后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1.4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重大案件要立即拨“110”电话报警。

  1.5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好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罪犯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不得让外人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查完毕之前,不能离开。

  1.6记录客户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所抢(盗)物品及价值,询问客户是否有任何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

  1.7若是运动过程作案,没固定现场的,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然后放进塑料袋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痕迹留在物品上。

  1.8事主或现场如有人员受伤,要立即尽快送医院医治抢救并报告公安机关。

  1.9保安经理做好现场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2.火警处理程序

  2.1 保安员接到火灾报警时,严守各自岗位待命。大堂值班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以防坏人混水摸鱼,趁火打劫。中控室值班人员将电梯迫降至首层,消防电梯进入消防状态。

  2.2所有员工应听从指挥,无条件服从领导及主管调配,按照分工,各尽其责,勇往直前,扑救抢险。

  2.3现场若困有用户,应本着“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抢救。若室内无人,无钥匙开门的情况下,则由管理处领导决定是否破门进入房间扑救,事后由管理处负责向用户做解释工作。

  2.4疏散人员时应走消防楼梯,严禁使用电梯。

  2.5扑救完毕后,管理处安排人员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查明损失,并做好记录和安置工作。

  2.6管理处主管消防工作的负责人做好事故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发现用户斗殴的处理

  3.1保安员在执勤中(以及用户投诉)发现用户之间有争吵、斗殴的现象时,要及时制止。

  3.2制止原则:

  A.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B.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用户劝离现场;

  C.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D.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3迅速报告管理处领导、主管领导,由管理处领导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增援。

  3.4在制止争吵中,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告。

  4.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的处理

  4.1保安员在大堂和门岗执勤中发现可疑分子时,要审查其证件。

  4.2在巡逻执勤如发现可疑分子时,要查验其证件,必要时带到保安部办公室进一步审查。

  4.3发现有推销业务和散发广告的要坚决制止,并带到保安部审查,如证件齐全则让本人写保证书一份,并把证件号码登记下来,教育后放走。再犯者处罚100元,并没收东西。

  4.4发现有做案嫌疑人要严格审查,必要时可送派出所审查。

  4.5在处理各类可疑人员时,不允许自己处理放人,更不允许敲诈、勒索、私自罚款。

  4.6对于必须罚款的人由保安部或管理处决定。

  5.发现客户醉酒闹事或精神病人等处理

  5.1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的理智,处理不能自控的状态下,易对自身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保安部应及时对其采取控制和监督措施。

  5.2及时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家属,让他们派人领回。

  5.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上报主管,将其强制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6.值班保安人员在执勤中,若遇到不愿意出示证件进入,强行不准停车的地方停车,在不该堆放垃圾的地方堆放垃圾等,可采取以下处置方法:

  A.纠正违章时,要使用礼貌规范的服务用语,以理服人;

  B.发生纠纷时,要沉着冷静,注意掌握政策和工作原则,若遇到蛮横无理、打骂值班保安人员的

篇5:P小区保安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保安部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小区管理制度,保障小区安全,及时快速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或面临的紧急情况,并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规定如下:

  一、 设立应急分队长一名由保安队长兼任,应急分队队员由在岗保安担任。

  二、 应急分队队员要随时提高警惕,注意并发现小区内的可疑人、物或事以及其它异常情况。

  三、 应急分队队员除负责一般的值勤外,还必须熟练掌握其它专业技能,如擒拿格斗,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并不断培养临危不惧,遇事冷静,英勇果断的良好品质与意识。

  四、 应急分队队员要听 从调遣指挥与安排;应在每一时间内赶到突发事件现场,在应急分队队长的指导下对事件进行处理。

  五、 应急分队队员在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时,要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处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处理,自作主张,随时要向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

  突发事件的分类与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A:当遇有抢劫或人命案时

  1.1 当遇有抢劫时,保安员应主动上前帮助被害人制服歹徒。

  1.2 如果歹徒持有凶器,保安员不要盲目与歹徒搏斗,要讲究技巧与策略,必要时可采取正当防卫,但防卫不可过度。

  1.3 制服歹徒时应交付公安机关处理或直接扭送至公安机关。

  1.4 歹徒如未被制服而逃跑,应当记清楚其相貌特征及身高等,并报告给公安机关,必要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

  2.1 当在小区内发现人命案时,保安员不要惊慌,必须保持冷静。

  2.2 首先要逐级上报,由公司领导直接报告给公安机关,必要时亦可由保安员拨打“110”报警电话,报告公安机关。

  2.3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应急分队队长应排专人看护现场,保安员无权勘探现场。

  2.4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案件发现人应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B:遇有打架斗殴时:

  1、 在小区内发现打架斗殴现象时,保安员应上前阻止并劝解。

  2、 阻止劝解无效的情况下,应上报给应急分队队长。

  3、 保安员不要参与到其中,应保持坚定,公平的立场。

  4、 如有外人进入小区内寻衅闹事,保安员应阻止其进入,阻止无效的情况下,报告给应急分队队长,由其报告给公安机关,应避免与其发生正面冲突。

  C:当遇有火灾时:

  1、 发生火灾报警时,保安员应快速赶赴火灾现场。

  2、 弄清着火物质,根据不同着火物质采取相对应的灭火措施。

  3、 如火势较小时,可由保安员用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扑救,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火灾由电路引起造成,不要用水进行扑救,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工作。

  4、 如火势较大并呈蔓延趋势,应及时上报同时拨打“119”报案,报案时应说明地址、单位、报案人、管理处电话及着火物质,并组织疏散住户,如有电梯,应劝阻住户切勿搭乘电梯,以确保安全。

  5、 灭火工作结束后,保护好现场,做好保卫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追查火灾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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