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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作业指导文件:消防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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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作业指导文件:消防管理办法

  物业作业指导文件:消防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提高安全消防意识,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管理,保障顾客及公司生命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定义

  无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总经理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品质管理部协助总经理落实和监督公司各部门的消防工作,督促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管理处经理管理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区域防火工作的全面监督检查

  安全部负责人开展安全消防教育、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落实和监督本管理处消防工作,完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安全员具体负责组织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定期巡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 总则

  5.1.1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5.1.2消防工作在所管辖区的消防管理机关的监督、指导下,执行落实有关消防法规。

  5.1.3 公司任何职员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与灭火工作的义务。

  5.2 消防管理

  5.2.1公司各管理处制定管理区域灭火方案、义务消防队架构图,并悬挂于消防控制中心,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保障辖区防火安全;

  5.2.2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

  5.2.2.1安全部应在所管辖范围内建立《灭火器台帐》、《消防设施及器材分布一览表》。

  5.2.2.2管理处配电室、发电机房、电梯机房、控制中心、计算机房等重要设备房、办公室、图书室、员工食堂、宿舍、车库、仓库、固定岗亭等重要部位应当按规定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5.2.2.3管理处所管辖区域内的商铺、租户公司办公等经营性、娱乐性场所应当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5.2.2.4高层大厦每层必须配置不少于两个2kg级以上的轻便灭火器,多层小区每个苑内均应设置灭火器放置点。

  5.2.2.5管辖区域内装修施工户聘用的装修施工单位应达到防火资质要求,施工作业现场应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

  5.2.3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消防疏散示意图

  5.2.3.1小区(大厦)须有首层消防设施平面图,并悬挂于控制中心,图中应标注灭火器、消防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设施图标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5.2.3.2高层楼宇每层明显位置必须设消防疏散示意图,各楼层安全出口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统一、清晰、明确。

  5.2.3.3管理处应根据管理处需求制定灭火作战示意图,并悬挂于消防控制中心。

  5.2.4消防检查与预防

  5.2.4.1管理处每月组织人员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对消防设施、器材等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并填写《消防设施及器材检查表》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将检查结果上报管理处经理。

  5.2.4.2定期检查煤气管道、仪表、阀门、和法兰接头等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具备使用管道液化石油气条件的高层建筑,严禁使用瓶装液化燃气。

  5.2.4.3管理处应保存有小区(大厦)的地下煤气管网图,小区内挖掘地面必须经部门经理确认方可动工。

  5.2.4.4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隐患的物业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5.2.4.5 施工作业使用电、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人员需持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5.2.4.6 管理区域内进行室内装修户,在需要增设电气线路或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措施,严禁乱挂、乱接临时电线等。

  5.2.4.7在防火范围内,办公和商场装修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由管理处经理负责审批。超过50平方米的由消防机关审核。

  5.2.4.8 举办各类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害的,管理处应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至少提前1周上报相关政府部门。

  5.2.4.9 禁止采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对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测,以确保正常有效状态。

  5.2.4.10严格遵守明火、用电作业规定,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严禁进入管辖区,具体参照《危险品管理办法》执行。

  5.2.5 消防器材器材维护及检查

  5.2.5.1灭火器材需每月检查、清洁,并在《消防设施及检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要求压力表指针保持在绿色安全压力范围内,摆放整齐,标签、铅封完好无损,核对使用说明及有效期限,按要求进行压力测试和充装。灭火器应挂置或装入灭火器箱,须编制分布清单,列明品名、规格、数量、分布位置及有效期,并对灭火器统一编号。部门消防水带投入使用五年以后,需要做水压试验,按分布位置均匀抽查1%,一般保证在5-20条之间,若其中有一条不合格,需要再次抽查同样数量的水带进行试验,试验压力为5kg/cm2,试验时间为60秒,以后每二年进行一次。

  4.2.5.2防火服、消防工具、防火

面具是大厦发生火灾或消防演习时为消防灭火专用,任何人不得挪做他用,必须按指定位置摆放,表面要保持清洁、整齐,标识清晰,油漆完好。

  5.3 消防演习

  5.3.1消防培训

  5.3.1.1定期对管理处职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义务消防队员必须熟知火场避险"三会"即:会报警(119)、会使用简易灭火器材,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撤离。

  5.3.1.2 每位员工应熟悉自己的岗位的环境、设备及物品情况,熟悉安全出口等疏散通道的位置和消防器材设施的具体分布情况。

  5.3.1.3每半年各管理处对管理处在职职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知识考核,积极协助消防工作机关对消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每半年对小区(大厦)客户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知识的宣传、普及。

  5.3.2消防紧急集合

  5.3.2.1消防紧急集合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以安全部人员为主。

  5.3.2.2管理处紧急集合的指定地点及所需时间依据《突发事件处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执行。

  5.3.2.3准确记录义务消防队员在接到紧急集合命令后赶至指定地点的时间及携带灭火装备情况,并在《紧急集合情况记录表》中予以记录。

  5.3.2.4紧急集合中不能达到要求的人员,由部门主管负责制定整改措施,由部门经理决定处理意见。

  5.3.3消防演习

  5.3.3.1每半年各管理管理处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实战演习,演习必须使用灭火器、消防水带等。

  5.3.3.2安全部负责人演习前一周制定演习方案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品质部备案。

  5.3.3.3演习后应有相应的图片记录,并对演习情况进行总结,记录在《演习计划及情况登记表》上。

  6.支持性相关文件

  TJzzWY7.5.1-A01-08《危险品管理办法》

  TJzzWY8.2.3-A01-01《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TJzzWY7.5.1-A01-05 《消防灭火操作办法》

  7.质量记录和表格

  TJzzWY7.5.1-A01-04-F1 《灭火器台帐》

  TJzzWY7.5.1-A01-04-F2 《消防设施及器材分布一览表》

  TJzzWY7.5.1-A01-04-F3《消防设施及器材检查表》

  TJzzWY7.5.1-A01-04-F4《______消防设施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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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管理处罚办法(1999)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1999.12.08
【实施日期】1999.12.08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的安全,纠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对违反消防法的行为进行处罚的,适用本办法。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条 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 对违反消防法行为的处罚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止举办、停产停业;
(四)拘留。
第五条 违反消防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可以并处工程总概算1?3%的罚款;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可以并处工程总概算的13%的罚款;
(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可以并处5000元至30000元的罚款。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500元至3000元的罚款。
第六条 违反消防法规定,擅自举办大型*、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责

篇3:公司消防管理办法

  公司消防管理办法

  消防管理是设备管理部安全管理的重点,因此要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切切实实地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每位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管理内容

  1、做好消防监控中心的管理。

  2、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

  3、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4、加强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

  5、严禁违章燃放烟花爆竹。

  6、严禁携带、储藏易燃易爆物品。

  7、防止电器短路等引发火灾因素。

  二、管理措施

  1、制订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责任落实,器材落实,检查落实。

  2、制订消防事故处理预案,防患于未然。

  3、建立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学习,每季组织一次消防演习。

  4、定期进行消防检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5、做好消防器材、设备的检查保养,使之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7、积极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传授消防知识。

  8、发生火灾,及时组织补救并迅速向有关部门报警。

篇4:技术学院消防管理奖惩办法

  技术学院消防管理奖惩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奖励

  第二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集体,将予以表彰奖励。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措施落实,组织制度健全,火灾隐患及时消除,器材设备完整好用,无火灾事故,成绩突出的。

  (二)及时组织扑灭火灾或者积极支援邻近单位和居民扑灭火灾,避免重大损失,成绩突出的。

  (三)开展消防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四)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第三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一)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

  (二)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勇于同违反消防法的行为作斗争,

  事迹突出。

  (三)积极扑灭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成绩显著。

  (四)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避免重大损失。

  (五)在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或技术革新中成绩显著。

  (六)在消防安全保卫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第四条: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单位提出报告,由学院给予表彰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由学院报请上级公安机关给予表彰奖励。

  处 罚

  第一条:违反消防法规,是指违反消防行政法规及本院消防管理规定,影响消防安全,妨碍消防工作进行的行为。

  第二条:违反消防法规但未构成治安刑事责任的行为,按本办法处罚。

  第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0元罚款;

  (一)擅自将消防设备、器材挪做他用或损坏的。

  (二)违反消防法规和制度的。

  (三)对存在的火险隐患拒不整改的。

  (四)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五)贯彻消防法规不力,管理不严或因玩忽职守而引起事故的单位责任人。

  裁决与执行

  第一条: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单位的处罚,由保卫部门提请院主管领导人审批,保卫部门执行;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的处罚,由保卫部门裁定并报请院主管领导审批,相关部门、单位与保卫处配合执行。

  第二条:被处罚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接到裁决书后五日内将执行情况报保卫部门,无正当理由不执行者,加重处罚。

  第三条:对拒不执行处罚裁决,又未在规定的申诉期限内提起申诉的单位和个人,涉及到经济处罚的,保卫部门可通知有关部门分别从工资或奖(助)学金中扣除,施工队从工程款中扣除。

  第四条: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单位或个人,接到裁决后的三日内向主管院领导或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诉,分别由主管院领导仲裁或院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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