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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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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

  住宅小区停车场管理

  1、IC卡收费系统管理:凡小区临保车、月保车、车位车一律凭车辆收费系统IC卡出入,规定收费员不得私自对无IC卡的车辆进行放行,如车主不慎丢失IC卡,须及时到管理处收费处填写《遗失声明》后方可重新开办IC卡,同时,车场管理员必须每日与收费员核对当日新开办卡、退保卡、遗失卡,并在电脑收费系统中进行处理及挂失,防止出现事故。收费系统收费员每天必须将票据及现金上交管理处财务,并进行核对。车场管理员每月必须对车场所有停放车辆进行核对,整理最新车辆资料,避免出现作弊情况。同时,对于少数办理月保或购买车位的车主如有多台车停放,收费员根据车主所登记在案的资料,按照一卡一车放行,其余车辆均按临保进行处理,从而有效堵塞漏洞。

  2、停车场巡查管理:A、B区两个车场每日实行三班巡查制,规定每小时对停放的车辆进行巡查并做好记录,确保车辆无事故发生,所有停放在车库的车辆,车管员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完好状况,做好记录,必要时须车主签名确认,如遇紧急情况,当班车管员必须第一时间用对讲机通知管理处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车管员有义务提醒车主锁好门窗、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停车IC卡,引导车辆有序停放。每班车管员负责所辖范围内车场清洁卫生,保持停车场地面无垃圾杂物、消防箱无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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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管理区域停车场交通管理规程

  管理区域停车场及交通管理规程

  1、工作目标

  为规范管理区域内的交通标牌、标识,加强停车场及管理区道路的交通指挥和管理,完善停车场管理各项措施,不断总结管理工作经验,确保管理区内的车辆及交通安全。

  2、工作职责

  2.1 管理处经理负责组织对员工进行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积极向住户开展管理区停车场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宣传教育,负责处理交通违章、事故及投诉,调解工作。

  2.2 保安事务管理操作模块负责人负责检查、指导管理处的停车场及交通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完善停车场及道路的交通标牌、标识,提出参考意见。

  3、工作指引

  3.1 本停车场主要为住户提供泊车服务,并对部分外来车辆临时停放提供方便,对临时车采取计时收费:在30分钟内免费停车,超过规定时间按12小时10元收取停车费,超过12小时加收10元停车费。

  3.2 停车场实行24小时保安值班制度,对所有进出的车辆进行检查、指挥。

  3.3 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服从车场的管理人员指挥,按顺序进出、指定位置停放,不允许一车占两位。禁止一切车辆在停车场内加油、车与车过油、维修、清洗等工作。

  3.4 对刚入库的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有车门未锁应及时报告班长,通知驾驶员或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乱动车内物品)。

  3.5 与车库出入口的保安员保持密切联系,如有车辆出入时应互相预先通知,对车辆的指挥和督导要文明礼貌、细致周到,注意安全。

  3.6 检查停车场内的所有通道是否畅通、有无损坏,维修时是否有明显标志,施工现场要有专人看管,施工垃圾保证日产日清。

  3.7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停车场保安员管理,不得随意在非施工区域乱走动和大声喧哗。

  3.8 施工时对周边的车辆及公共设备设施要有一定的防护措施,在可能危及车辆的情况下,无保护措施不得擅自施工。一经发现车辆有碰伤或划伤时,一切由施工单位或施工人员负责。

  3.9 保安员监督进入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每小时,禁鸣喇叭,车辆按方向靠右行驶。

  3.10 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的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3.11 检查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班长、车主及做好登记。

  3.12 车场当值保安员每小时至少两次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如发现情况应立即通知班长并做好登记处理。

  3.13 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场时要及时劝其离开,如有紧急情况按《突发事件处理规程》处理。

  3.14 停车场内各岗位保安员要加强巡视特别车场停放,开走时应主动上前检查,防范车场内碰撞、盗窃事故发生。保安员的站位应视线开阔观察可疑人员,分管区域每半小时应巡视一次。

  3.15 停车场各岗位保安必须每月对停车场及道路的交通标牌、标识进行检查,发现损坏、丢失或不完善等情况应马上向班长和管理处领导汇报处理。

  3.16 保安员应在上岗1个月内,熟习岗位和周边情况,了解私家车及月租车辆泊车、车主的车位和家庭住址的基本情况,能在发现问题车后,及时与车主取得联系。

  4、质量记录

  《值班日志》(资料保存一年)

  5、参阅文件、资料

  5.1 《突发事件处理规程》

  5.2 《保安交接班规程》

篇3:理工科技大厦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理工科技大厦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停车场(库)内的设备、设施和停放车辆的安全,保证车场(库)内整齐有序。

  2.范围

  适用于理工科技大厦停车场(库)。

  3.职责

  3.1 交通班负责指挥车场(库)内的车辆整齐停放、存放、监护和并在《 值班日志》、《停车库车辆进出登记表》和《B2车库停车证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3.2 交通班长和警卫班长负责车场管理、监督、指导。

  4.程序

  4.1 停车场(库)管理

  4.1.1 停车场(库)设保安岗,工作时间为停车场8:00-17:00,停车库7:30-19:00。

  4.1.2大厦内所有客户的机动车辆必须在保安部登记备案。

  4.2 停车库

  4.2.1 当有车辆驶入地下车库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指引车辆慢行,安全地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并提醒司机关锁好车门、窗,并将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无车辆停放许可证的车辆不得停放在车位上。

  4.2.2 每隔半小时或临时详细检查车辆的车况,发现漏水、漏油、未关好车门、窗、未上锁等现象及时处理并通知车主。

  4.2.3 严密注视车辆情况和驾驶员的行为,若遇醉酒驾车者应立即劝阻,并报告班长及时处理,避免交通意外事故发生。

  4.2.4 禁止司机(车主)用消防水源洗车,经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2.5 车辆出库时,仔细核对出库之车和驾驶员(车主),有疑问时,应立即到车挡面前向司机敬礼,再有礼貌盘问。

  A.若是车主的亲友,和车主联系认可,并有驾驶证方可放行。

  B.若盘问时发现有问题,应立即扣留车辆,并及时通知班长和巡逻保安,机警地做好应急准备,以防不法分子盗车行凶。

  4.2.6 当发现无关人员或可疑人员到车库时,保安岗应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A.当车库发现无关人员时,保安岗应劝导其离开车库,对于不听从劝导的人员应立即通知交通班长及警卫班长,前往处理。

  B.当停车库发现可疑人员时,保安岗应急时前往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同时用对讲机通知交通班长,由其他警队人员及时巡视检查停车所有车辆,有 无丢标志,车辆有无损伤,车门、车窗、后备箱有无撬痕.如未发现问题, 可把可疑人员放行。当发现可疑物品及车辆有损时,应立即送交保安部进行处理,并进行事件的记录。

  4.3 地面停车场

  4.3.1 指挥进入车辆慢行,按规定行驶方向行驶,停放车辆位置适当,使车场车辆停放整齐。

  4.3.2指挥开出车辆按规定方向行驶,慢行开出停车场。

  4.3.3 随时巡检地面车辆情况,发现门、窗未关好,有漏油、漏水,刮蹭现象应及时通知车主,并做好记录。

  4.3.4 夜间应对停放在大厦停车场内的车辆进行登记,以保证车辆的安全状况。

  4.3.5 留意进入大厦车场的车辆情况,对带有危险品车辆,禁止进入车场。

  4.3.6 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监督执行

  保安部经理。

篇4:花园小区停车场管理操作指引

  花园小区停车场管理操作指引

  一、目的

  保证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规范停车场突发事件处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服务中心。

  三、职责

  3.1部门经理负责停车场全面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3.2安全主办负责停车场检查、安全员的培训工作。

  3.3安全督察负责现场实施情况的检查与指导,及时将发现问题上报主管予以处理。

  3.4安全班长负责停车场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3.5停车场安全员负责车辆检查、指挥调度的管理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停车场属于**私家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停放。租用、售用仅限于小区内的业主。

  4.2**架空区域、地下室停车场车辆限高2米(含2米)以下,载重2吨(含2吨)得机动车辆可进入小区停放。

  4.3业主可根据需要向服务中心申请租用车位,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在服务中心客户前台签订《停车场车位租用协议书》,办理IC卡授权、领用手续。

  4.4停车场购买车位的业主需与服务中心签定《车辆停放服务协议书》,服务中心免费赠送IC智能卡一张,办理授权、领用手续。

  4.5停车场实行智能化系统管理,已租车位、已售车位车辆进出车库,车主自行刷卡进出;来访车辆和业主临停车辆经安全员确认登记后发临时出入卡进入,并按照物价局规定标准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

  4.6停车场入场管理

  4.6.1业主车辆进入小区时,安全管理员应面向来车呈正姿势敬礼,示意车主自行刷卡入车库,通知车场巡逻岗前往指挥停放,按私家车位停放整齐。

  4.6.2访客车辆进入小区内停车场、安全管理员应面向来车呈立正姿势,示意车辆减速并停车,当车辆驶近后,走近距车辆驾驶室窗口适当距离呈立正姿势并敬礼,并迅速了解其到访信息,填写《来访车辆登记表》,并温馨提醒车主按位停放。

  4.6.3 登记完成后打开道闸放行,使用标准直行交通手势引导其入场。

  4.6.4搬运货车进入时,安全员应运载的物资,凡是属于散装的泥沙应委婉谢绝入场,提醒其在小区外打完包后再入场。

  4.6.5对以上装修期间运输材料的货车,车场岗核实清楚后通知巡逻岗予以监控,要求对搬运物料的全过程进行跟踪。

  4.7车辆停放管理

  4.7.1车辆入场后减速慢行、限时速5公里,车辆停放在私家车位上,按车头向内、按车位中央停放整齐。

  4.7.2外来车辆需在安全员引导下停放未租未售车位,严禁占位、停错位,严禁任何车辆堵塞消防通道。

  4.7.3车场安全员负责对停车场车辆外观检查,并在《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上详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8车辆出场管理

  4.8.1车辆出场:已租或已售车位车主自行刷卡出场,车场出口安全员敬礼示意减速,同时按照"三核"制度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打开打开道闸放行,以标准交通手势示意车辆驶离停车场。

  4.8.2外来临停车辆出场,车场出口安全员敬礼,示意车辆停止并收回临时出入卡,按照三核制度进行核实,并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先开出相应发票方可收取费用,手续完善后打开道闸,以标准交通手势示意车辆驶离停车场。

  4.8.3对丢失车辆停放凭证的车辆,车场岗安全员及时同知班长到场,应要求其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要求司机赔偿临时卡工本费,安全员调出车场资料进行人、车、证的核实,核实驾车司机属车主本人,请车主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签名后即可放行;核实驾车司机并非车主,安全员应及时通知控制中心与车主联系,经确认无误后请驾车司机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签名确认后方可放行,如有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片区主办到场处理。

  4.8.4车辆驶出车场后,车场管理安全员应及时在《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上填写驶出时间及值班者姓名。

  4.9车场票据的使用及管理(主要包括: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凭证)

  4.9.1车辆停车场发票/凭证由安全班长负责从服务中心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的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4.9.2 对回收的车辆停车场发票存根/凭证等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班由班长负责整理核对。

  4.10车辆出入口紧急事件处理流程图

  做好解释工作

  通知当值班长

  本通知当值班长车主无法解释

  态度恶劣的

  通知当值班长非小区业主

  通知当值班长通知安全主办

  到场处理

  通知中心录象

  通知当值班长双方协商处理

  协商未果

  5.质量记录表格

  GZWY7.5.1-A01-03-F5《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

  GZWY7.5.1-A01-03-F3《

停车场车辆情况登记表》

  GZWY7.5.1-A01-F1《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

  GZWY7.5.1-A01-03-F1《车位租用协议书》

  GZWY7.5.1-A01-03-F2《车位服务协议书》

篇5:花园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5)

  花园小区停车场管理规定(五)

  一、目的

  为了规范**停车场的管理,维护停车场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停车场的管理工作更顺畅的开展,确保停车场安全无意外事。加强小区车辆出入的秩序及来访人员管理,便于更好的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服务中心停车场

  三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停车场属私家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要求车场值班员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岗位形象、时刻保持最佳状态,充分展现出万科物业优质的车场服务。

  3.2车场出入口岗负责以下事项:

  1)对负责小区私家车辆及外来来访车辆进出的疏导、登记、收费以等管理。严格履行车辆核查制度,防止车辆被盗或车辆冲岗,严格落实收费制度

  2)对来访车辆进入必须先通知中心与业主核对清楚后方可通行,并填写《外来来访车辆登记表》及时通知巡逻岗予以引导。

  3)车辆驶出停车场,进出口安全管理员走近距车辆驾驶室窗口一米时站立并敬礼;礼貌示意小区业主车辆自主刷卡,同时进行核车、核人、核卡,无误后打开地桩;对来访车辆以上要求外车场管理员还要代为刷卡并按停车场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4)收取车辆停车费的同时必须给车主开据相应的停车费发票,严禁收费不给发票的行为,一经查出,一律按贪污票款处理。

  5)无进出凭证的车辆,应要求其出示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并进行人、车、证的核实,在《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上登记,车主签名或取得联系证实后方可放行,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中心或上级处理;

  6)停车发票由安全主办或班长到出纳员处签名领取,编号应具有连续性,每用完一本发票后将停车费连同发票存根及时上交到服务中心出纳员处,由出纳员核对并登记票据和现金数,由当事人签名认可。

  7)对不交停车费或无理取闹堵塞交通者,安全管理员应对其进行解释相关规定;必要时安全管理员应当出示相关停车场证件及相应法文,并及时上报主办级以上人员处理。

  8)对车辆运出小区的大件物品或装修材料等物资放行进行管理,放行时须开具经业主和服务中心客户前台一同签署的《物资放行条》经核实无误后方可放行。

  9)停车场夜间23:00-06:00必须使用地桩。疑问车场出入口岗须对车辆进出必须检查一辆放行一辆,过一辆车开一次道闸,严禁在未办理手续前,将道闸打开,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或导致冲岗行为发生礼貌制止无牌车辆及装载危险物资车辆驶入小区,禁止行人从车辆出入口行走。

  10)熟记小区私家车辆资料,及时收集顾客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并报告控制中心和安全主办

  11)维护岗位区域的环境卫生,对岗位周边的绿化进行监管,协助其他岗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与的临时工作。

  1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质量记录。

  3.3车场巡逻岗负责以下事项:

  1)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服从车场安全员的调度指挥,不得乱停乱放,扰乱车场秩序,若出现不服从管理者,安全管理员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进行处理。

  2)严禁车辆停放与小区主干路,及时指挥车辆分类有序停放,防止车辆碰撞或占用私家车位。

  3)对车场车辆在停放的第一时间内进行检查登记,对有异常现象的车辆及时要求车主确认,并按巡逻路线图按时对车场进行巡逻检查

  4)车场内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如有伤者,安全管理员应立即救护并保护现场通知部门主管以上人员到现场处理,必要时报请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5)对场内车辆发生故障的,不带污染的小型维修,可在车场内进行,维修完后应清理周围卫生,其它维修禁止在车场内进行,但必须进行严格监控。

  6)车场车辆如出现漏、滴油情况,车场巡逻安全员应立即通知车主进行检查并处理,若通知不到车主须将情况上报部门主管,并安排保洁员进行清理;

  7)停车场或小区主干道内严禁试刹车练习或驾驶学车。

  8)因车主原因造成车场内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时,要求车主赔偿以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事发时第一时间内拍照取证,通知控制中心,当班班长、安全督察必须到场处理,并上报部门主办。

  9)因安全管理员原因造成车场内车辆损伤,追究安全管理员责任,情况严重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车辆违章处理方法采取劝解、警告、上报、锁车、拖车等形式;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作好质量记录。

  3.4车场票据的使用及管理(主要包括: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

  1)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由安全督察负责从服务中心领取,并对领取数量进行登记。各车场出入口岗在交接班时须将卡/证的数量、编号及其连续性等情况记录在《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上。

  2)对回收的车辆临时IC卡/停车场发票存根/凭证等应妥善保管,防止风吹、雨淋、遗失,每班由班长负责整理核对。

  4.质量记录

表格

  GZWY7.5.1-A01-F1《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

  GZWY7.5.1-A01-02-F1 《物资搬运放行条》

  GZWY7.5.1-A01-03-F5 《驶出车辆异常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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