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龙城小区住户手册:日常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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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小区住户手册:日常维修

  龙城小区住户手册:日常维修

  报修及有偿服务

  --本物业配有专业维修人员,实行12小时接待登记和12小时上门服务即:8:00-20:00为上门服务时间,20:00至次日早8:00为接待登记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住户有维修需要时,请拨打维修服务电话,维修人员将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

  --夜间接待维修服务经电话登记后,次日早按接待登记时间顺序上门服务,特殊情况除外;

  --如住户自请外来维修人员涉及公共利益,应遵守小区管理规定,并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管理处维修服务执行统一收费标准,维修人员佩带工作证,维修结束经住户确认合格后在维修单上签收意见及签名;

  --业主室内的有偿服务维修费用实行月末结算,即在次月的物业管理收费通知单上体现。

采编:www.pmceo.cOm

篇2:自管物业工程维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

  自管物业工程维修服务内容和考核标准

  一、工程维修服务内容:

  1、对物业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对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3、负责编制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方案。

  4、水电气暖的维护与管理,包括弱电的维护与管理。

  5、房屋维修服务。

  6、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约定对物业装饰装修提供服务。

  二、工程维修服务考核标准:

  1、在岗时间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带服务号码或姓名的标志牌,办公场所禁止吸烟。

  (如发现有人违犯此规定,每人次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10分)

  2、在工作中必须使用礼貌用语,服务态度要好;任何情况下不得与业主发生争吵,不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不发生不文明的行为。

  (如使用不文明语言,经确认后每人次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分。与业主发生争吵等行为,无论对与错,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分;与业主发生肢体冲突者,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恶劣者应除名)

  3、每个岗位有工作记录。

  (每缺一岗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10分)

  4、熟悉所服务社区的每一位业主房屋位置,熟悉所有公共设施设备特别是水、电(包括弱电)管线、阀门等。

  (业主有权对不能尽职的保安向监督会投诉,经查实属实的投诉每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分)

  5、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良好,无事故隐患,不准发生非计划外的停止运行现象。所有的公共设备必须做到:每天小检查一次、每周大检查一次、每月保养一次。要有设备台帐、实时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以及保养记录,所有记录必须整理存档备查。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此条规定,每发现一处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6、水、电、气、暖等设备运行人员技能熟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设施有情况接报警后,责任人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每年进行一次消防演习,消防器材可随时启用。

  (每年组织一次抽查,抽查进行打分,以10分作为满分,8分为合格。如平均分低于8分,每低一分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不足一分按一分计算)

  7、保持社区路灯等公共照明设施完好美观,完好率达98%,接到公共照明灯具报修,须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

  室外开灯时间:

  5月1日~ 8月31日19:45~次日5:00

  9月1日~ 10月31日19:00~次日6:00

  11月1日~ 3月1日17:30~次日7:00

  3 月2日~ 4月30 日19:00~次日6:00

  (路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全好率不得低于98%。接到公共照明灯具报修,须在24小时内完成维修。因此发生的投诉每发生1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室外开灯时间如违犯此条规定,每出现投诉1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8、各设备房及公共场所、场地,在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地方必须要有明显标志,根据不同的安全隐患必须要有防范设施。

  (如没有标识或不清楚,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分;对安全隐患没有防范设施的,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9、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紧急报修(漏水、冒水、下水堵塞、漏气、漏电等)必须立即处理,其它报修必须当场定下维修时间。急修报修维修工必须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预约维修、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不得发生在约定时间报修无人处理的情况。报修和维修过程必须书面记录,并由业主签字建档备查。

  (对于紧急报修,按照业主服务投诉进行核实。核实方法为:业主到电信局打印电话话单,报修当天最后一条物业联系通话的时间与维修工到达时间相比较,超过20分钟和记录不全者即为不合格,每次扣除服务质量标准分值20分)

  10、办理房屋及公共设备实施损坏险及公共责任险,保留原始单据备查。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如缺少原始单据,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11、对设备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应急方案和现场处理措施,并进行公示。如发生此类重大事件,事件的过程、处理记录、责任鉴定等必须形成文件,整理存档。

  (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生重大事件的事件过程、处理记录、责任鉴定等文件,如果文档缺失,每少一项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12、为保障水源安全,对地下水质每半年检测一次并公告结果。小区水压须达到国家标准。

  (如发现没有按照此条标准进行处理,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100分)

  13、与开发商协商保障水源供应,每天检查开发商供水情况,确保业主用水。

  (如发现没有按照此条标准进行处理,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100分)

  14、 区内公共雨、污水管道1次/年(四月份)全面疏通。

  (如发现没有按照此条标准进行处理,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15、 雨、污水井1次/月检查,并视检查情况进行及时清掏。

  (如发现没有按照此条标准进行处理,每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

0分)

  16、化粪池1次/月检查,上下半年各一次清掏。

  (如发现没有按照此条标准进行处理,每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17、供水水箱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水箱加盖上锁,水箱口、泻水管口安装防虫纱网;每日两次巡查。

  (如发现没有按照此条标准进行处理,每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0分)

  18、检查公共水、电的使用情况,防止跑冒滴漏,报告并制止偷电、偷水。

  (如发现没有按照此条标准进行处理,出现跑冒滴漏,每次扣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每制止和处理一起偷电、偷水事情奖励服务质量标准分值50分)

篇3:物业管理手册:维修服务控制工作程序

  物业管理手册:维修服务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管辖区内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保养服务进行控制,确保各种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辖区内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和保养服务过程的控制。

  3、职责

  3.1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管辖区内各种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和保养。

  3.2工程部负责根据公司安排的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

  3.3品质部对维修服务过程进行抽查。

  4、程序

  4.1根据公司要求,维修服务应做到:

  4.1.1水暖维修工熟悉所管辖区内楼宇水暖线路分布情况,公共设施情况,公共设施完好无损。其中道路要平整、无积水、无损坏,各种井盖无损坏、无丢失,污雨水井无堵塞现象。

  4.1.2维修电工熟悉所管辖小区用电情况、用电设备位置,各种用电设施正常运行。

  4.2各项维修服务规范,各项维修服务具体要求明确,具体执行《水暖维修工作业指导书》、《配电房及维修电工作业指导书》,填写《维修任务单》、《业主提供产品责任书》。

  4.3接待专员每日将维修情况登记在《服务登记本》上,维修主管对维修服务过程进行日常检查,每周书面考核不低于二次,填写《服务过程检验单》。品质部对维修服务过程进行抽查,填写《品质部抽检单》。

  4.4工程部维修人员将维修情况登记在《维修单》和《工程维修统计表》上,具体执行《工程部维修技师作业指导书》、《工程部维修工作业指导书》。

  4.5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的规定组织维修人员进行岗位职责和技能的培训。

  5、相关文件

  5.1《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2《水暖维修工作业指导书》

  5.3《配电房及维修电工作业指导书》

  5.4《工程部维修技师作业指导书》

  5.5《工程部维修工作业指导书》

  6、相关记录

  6.1《维修任务单》JW/JL-7.5.1-5-001

  6.2《业主提供产品责任书》JW/JL-7.5.1-5-002

  6.3《工程维修统计表》JW/JL-7.5.1-5-003

  6.4《维修单》JW/JL-7.5.1-5-004

  6.5《服务过程检验单》JW/JL-8.3-1-001

  6.6《品质部抽检单》JW/JL-5.4.5-003

篇4:物业公司可否拒绝为业主提供自用部分维修服务


【专案简介】

某商品房业主因夜间使用家用电器不当,而使自家的保险丝烧断。该业主向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的维修人员感到维修地点较远,且收费不高,故答复业主:“你反正一样要交钱,就近找个人修修算了。再说自用部位的维修应由业主自己负责。”

【分析解答】

沪房地物(1997)954号文《关于〈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应用解释》中规定:“业主自用部位和原有自用设备的损坏,业主可以向该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报修,也可以向其他维修单位报修。向物业管理企业报修的,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拒绝修理。”“物业管理企业接到急修项目报修的,应在24小时内修理。”

本案中,保险丝烧断虽是家用电器使用不当引起,但属因室内线路故障引起的停电事故,属于规定的物业急修项目。物业公司在接到居民报修后,应该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24小时内修复。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应由业主承担。

篇5:维修案例之热情服务难道错了吗

  维修人员讲述:本市某住宅小区22号201室业主黄小姐是做进出口生意的。一天,黄小姐像往常一样在家中联系业务,电话打到一半突然没有声音了。这可如何是好?她正在联系的是一笔价值几百万元的生意啊!黄小姐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情急之下,想到了用手机继续联络业务。幸亏黄小姐反应灵敏,因而生意没有受到影响。但是,黄小姐做生意是离不开电话的,电话有了故障,如果再有客户打自己的电话,怎么办?

  黄小姐又用手机拨打了小区物业管理处的报修电话。几分钟后,管理处水电工邱师傅和周师傅赶到了黄小姐家中。两位师傅将电话接线盒拆开后,发现里面的线头杂乱无章,看着黄小姐焦急的神情,周师傅安慰她不要着急,表示一定尽快检修好。两位师傅耐心细致、不厌其烦,一根一根地对电话线路进行排查,一个多小时后,电话信号终于有了。黄小姐的脸上露出了感激的微笑,但是,后来两人却受到了领导的批评。难道热情为业主服务还错了?

  “老法师”对症下药:这里提出了一个值得深思和探讨的问题:是否所有的热情服务都值得肯定?

  首先,该小区物业管理处在接到业主黄小姐的报修电话后,迅速派出水电工邱师傅和周师傅赶到她家中,不厌其烦地对电话线路进行排查。这种急业主之所急,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敬业精神,必须予以充分肯定。

  但是,这两位师傅到黄小姐家亲自动手检修电话的具体行动,又是不妥的。凡通讯、煤气燃气方面出现问题或故障,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不允许非专业人员擅自作业。通讯安全不仅涉及千家万户,而且涉及国家利益,燃气安全更是关乎人命的大事。非专业技术人员,由于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弄不好,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捅出大漏子,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前往黄小姐家检修电话的两位师傅都是水电工,尽管也带一个“电”字,但这“电”字与电话通讯之“电”是不同的。俗话说:隔行如隔山。虽然这两位师傅最终把电话故障排除了,他们的做法却是欠妥当的。原因就在于他们不是这个行业的专业人员,也没有相关的资质证书。正确的做法是,物业管理处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热情服务应该表现在及时与所在地区的电话局联系,敦促他们尽快帮助周小姐排除家中电话的故障,而不应亲自动手去检修,还要耐心地向周小姐解释这样做的理由,求得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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