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2)

4861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2)

  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标准作业规程(二)

  1.0目的

  规范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共事务部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公共事务部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公共事务部主管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公共事务部管理员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值班。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17:30-次日8:30,节假日24小时值班。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受理住户的求助;

  负责住户服务中心的安全;

  协调、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时效管理的原则;

  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的纪律:

  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

  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公共事务部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公共事务部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及时报告;

  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有事不能值班,须向公共事务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公共事务部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利:

  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公共事务部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接班人员清点岗位上所有公物,如:对讲机、灭火器、水瓶等,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要求交接班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做好记录;

  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接班人员作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接:交接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卓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相关的工作证据;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加班人员交待清楚;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一班情况下,交接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在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3公共事务部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4.4本规程作为公共事务部员工绩效考评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物业经理人网 www.pmceo.coM

篇2:休息日值班交接班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休息日值班与交接班工作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规范管理服务处休息日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服务处休息日值班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3.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4.0程序要点

  4.1值班

  4.1.1经办管理员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管理服务处值班安排表》,管理员依据《值班安排表》进行组织及实施工作。

  4.1.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晚6:00—10:00;

  4.1.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4.1.3.1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4.1.3.2受理住户的求助;

  4.1.3.3协高、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1.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4.1.4.1时效管理的原则;

  4.1.4.2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4.1.4.3及时汇报的原则。

  4.1.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4.1.5.1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守岗位,不得擅离;

  4.1.5.2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4.1.5.3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4.1.5.4有事不能值班,须向服务中心副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服务中心副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4.1.5.5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4.1.6值班时的权力:

  4.1.6.1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4.1.6.2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4.1.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服务中心正副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4.1.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4.2交接班

  4.2.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4.2.1.1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2.1.2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4.2.1.3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4.2.2交班:交班人员在交班前15分钟将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4.2.2.1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收集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2.2.2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2.2.3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

  4.2.2.4一般情况下,交班人员应将本班的工作办理完毕后再行交班,重要的工作未处理完毕,不允许交班。

  4.2.3服务中心副主管每天上班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名确认,值班人员应主动向副主管汇报值班工作情况。

  5.0记录

  5.1《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

  5.2《值班记录》

  6.0相关支持文件

篇3: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作业规程

  一、目的

  规范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确保向住户提供优质的全天候服务。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住户服务中心值班与交接班工作的管理。

  三、职责

  1、服务中心副主管负责安排值班与交接班工作及值班抽查工作。

  2、值班人员负责依照本规程进行值班与交接班工作。

  四、程序要点

  1、值班

  (1)经理助理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服务中心副主管依据《住户服务中心值班安排表》进行组织及实施工作。

  (2)正常的值班时间为晚6:00-10:00;

  (3)值班时的主要工作:

  a、接待住户的有关咨询;

  b、受理住户的求助;

  c、协高、调度各部门协同处理突发事件。

  (4)值班期间处理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a、时效管理的原则;

  b、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c、及时汇报的原则。

  (5)管理员值班时的纪律:

  a、值班视同正常上班,值班员须守岗位,不得擅离;

  b、值班时发生/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疑难问题应报服务中心主管决定处理措施,重大问题服务中心主管认为应报管理处经理决定的,应即时报告;

  c、值班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d、有事不能值班,须向服务中心副主管请假,经批准后,由服务中心副主管安排其他人员顶班,未批准前,不允许私自调班;

  e、值班管理员应保证通讯设施的畅通。值班热线电话原则上只允许接听,不允许拨打。

  (6)值班时的权力:

  a、有权根据事态的发展调动其他部门人员工作的权力;

  b、有权采取临时有效的防护措施的权力。

  (7)为确保管理服务质量,管理处经理、服务中心正副主管、保安部主管、机电维修部主管在下班后或假期,不允许关手机或BB机,接到值班管理员的工作汇报后,应及时协助管理员解决问题,必要时要赶回现场处理问题。

  (8)值班管理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的记录在《值班记录》中,《值班记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记录本用完后,由管理处统一保管,保存期3年。

  2、交接班

  (1)接班:接班人员提前5分钟赶到住户服务中心进行岗位交接工作;

  a、认真查阅上一班值班记录,询问上一班工作完成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b、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交班人员做出解释,并做好记录;

  c、交接双方在确认无误后,在上一班值班记录本上签名,并开始值班。

篇4:小区秩序维护员值班交接班制度作业规程

  小区秩序维护员值班、交接班制度及作业规程

  1值班

  1.1严禁值班时间擅自离岗。

  1.2上岗必须着统一制服,做到整齐、清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

  1.3值班期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吃零食、抽烟、听音乐、看报刊杂志等)。

  1.4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注意责任区域的情况。

  1.5对来访人员应礼貌热情,并做好登记。

  1.6与其他各岗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

  1.7严格执行《车辆出入、放行工作细则》,控制车辆出入,确保区内车辆安全。

  1.8发生意外情况时,值班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及时有效处理问题。

  1.9严禁易燃易爆品进入物业区域。

  2外来人员控制

  2.1客人来访时,门岗、小区值班员主动使用服务规范用语询问。

  2.2细心检查证件,将证件号码、被访单位、住户姓名、来访原因、时间记录在《来访登记表》后给予放行。

  2.3有与业主直通对讲设施的值班岗位应与住户联系,经同意后才给予放行。

  2.4对形迹可疑人员应通知班长或巡查队员,由班长或巡查队员负责监视。

  2.5值班秩序维护有权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小区。

  2.6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小区推销、收废品、拴破烂等。

  2.7对不按规定强行进入人员必须立即阻止,报告班长、服务部主任,必要时报辖区派出所或110报警中心。

  3物品放行控制

  3.1小区的门卫值班人员对物品搬出要严格控制。

  3.2搬出物品必须凭服务部开出的《放行条》。

  3.3认真核查搬出物品名称、数量是否与搬出申请物品相符合。

  3.4确认无误后给予放行,在《放行条》记录栏注明搬出物品名称、数量、日期及签名确认。

  3.5为防止有毒、爆炸等危险物品进入小区,秩序维护对搬进物品有检查的责任和权利。

  4交接班

  4.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4.2交班过程中若有人员、车辆出入,应先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需进行配合,等事情处理完后再交接工作。

  4.3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清所用装备、钥匙、出入证、登记本等。停车场交接班人员还须同时核实车辆停放数是否与记录本相符及停车费收费情况。

  4.4交班人员必要时须讲明下一班的注意事项和来访人员、车辆进出情况。

  4.5接班人员如发现交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处理而未作处理的问题时,有权拒绝接班,直至处理完毕。

  4.6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4.7交接必须认真细致,不得敷衍了事,双方必须按照交接内容逐项检查记录。交接完毕,双方在《秩序维护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互相敬礼。

  4.8交接班过程中由交接班班长组织进行,并对交接班情况负责。

  5附表:

  5.1《来访登记表》

  5.2《秩序维护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

  5.3《秩序维护领班交接班登记表》

篇5:物业护管员值班交接班制度作业规程

  物业护管员值班、交接班制度及作业规程

  1 值班

  1.1 严禁值班时间擅自离岗。

  1.2 上岗必须着统一制服,做到整齐、清洁,仪容端庄,精神饱满。

  1.3 值班期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吃零食、抽烟、听音乐、看报刊杂志等)。

  1.4 值班期间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密注意责任区域的情况。

  1.5 对来访人员应礼貌热情,并做好登记。

  1.6 与其他各岗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各项工作。

  1.7 严格执行《车辆出入、放行工作细则》,控制车辆出入,确保区内车辆护全。

  1.8 发生意外情况时,值班人员应保持沉着冷静,及时有效处理问题。

  1.9 严禁易燃易爆品进入物业区域。

  2 外来人员控制

  2.1 客人来访时,门岗、大堂值班员主动使用服务规范用语询问。

  2.2 细心检查证件,将证件号码、被访单位、住户姓名、来访原因、时间记录在《来访登记表》后给予放行。

  2.3 有与客户直通对讲设施的值班岗位应与住户联系,经同意后才给予放行。

  2.4 对形迹可疑人员应通知班长或巡查队员,由班长或巡查队员负责监视。

  2.5 值班护管有权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员进入小区。

  2.6 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小区推销、收废品、捡破烂等。

  2.7 对不按规定强行进入人员必须立即阻止,报告班长、主管,必要时报辖区派出所或110报警中心。

  3 物品放行控制

  3.1 各小区门卫、大堂值班人员对物品搬出要严格控制。

  3.2 搬出物品必须凭公司开出的《放行条》。

  3.3 认真核查搬出物品名称、数量是否与搬出申请物品相符合。

  3.4 确认无误后给予放行,在《放行条》记录栏注明搬出物品名称、数量、日期及签名确认。

  3.5 为防止有毒、爆炸等危险物品进入小区,护管对搬进物品有检查的责任和权利。

  4 交接班

  4.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岗位接班。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

  4.2 交班过程中若有人员、车辆出入,应先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需进行配合,等事情处理完后再交接工作。

  4.3 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清所用装备、钥匙、出入证、登记本等。停车场交接班人员还须同时核实车辆停放数是否与记录本相符及停车费收费情况。

  4.4 交班人员必要时须讲明下一班的注意事项和来访人员、车辆进出情况。

  4.5 接班人员如发现交班人员在当值期间应处理而未作处理的问题时,有权拒绝接班,直至处理完毕。

  4.6 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一班值勤情况和本班应注意事项,应做到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接办的事情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4.7 交接必须认真细致,不得敷衍了事,双方必须按照交接内容逐项检查记录。交接完毕,双方在《护管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上签字,互相敬礼。

  4.8 交接班过程中由交接班班长组织进行,并对交接班情况负责。

  5 附表:

  5.1 《来访登记表》

  5.2 《护管部值班交接班记录表》

  5.3 《护管领班交接班登记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