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管理中心档案借阅规定
1、档案属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外单位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2、借阅部门保管的档案、材料,须经档案所属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档案材料,属借阅部门经办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借阅非本部门经办的档案、材料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阅档必须在办公室指定的地方,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借出档案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3、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签收手续。
4、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必要时可以续借。过期由档案员催还。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办公室负责人并报总经理批准。
5、借出档案时,应在借出的档案位置上,放一代替卡,标明卷号、借阅时间、借阅部门或借阅人,以便查阅和催还。
6、调阅或借阅档案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卸、损污文件,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7、借出档案资料。因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主管部门及时处理。
编辑:www.pmceo.Com篇2:物业处部门档案立卷工作程序借阅档案保密规定
物业处部门档案立卷工作程序及借阅档案保密规定
(1)部门档案立卷:按归档类范围(目录)积累与收集材料,加以整理与鉴别并确立保存期(短期、长期或永久)。将整理后的资料分类、编目、登记,按规范要求装订成册,最后立卷上架存档保管。
(2)借阅档案保密规定:由于行政部的各类档案涉及面广,尤其是人事方面内容必须注意保密。凡向行政部借阅档案,必须经由部门经理亲自批准,就地查阅,凡需借出档案或复印有关内部资料的,应先由借阅单位或部门主管出具有效证明件,由行政部经理签字批准后办理登记手续,借出档案在规定归还日期内,由人资员负责催还。
(3)对于行政部有关质检报告、处罚决定等相关材料,未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外传。
签署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篇3:大厦工程部档案借阅制度
大厦工程部档案借阅制度
1、工程技术档案是大厦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2、未经批准,不得将大厦的有关档案资料借出。
3、重要的档案资料应保管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4、档案资料借阅要严格履行借阅手续。
5、每次限借1本,特殊情况须得到工程部经理批准。
6、借期为1个月,到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7、所借出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裁减、抽页、乱画、涂改,保持版面清洁。
篇4:酒店工程部档案借阅制度(3)
酒店工程部档案借阅制度(三)
1、工程技术档案是酒店的重要财富,人人都要爱惜。
2、无关人员不得借阅档案资料。
3、未经批准,不得将酒店的有关档案资料借出。
4、酒店重要的档案资料应保管原件,原件通常不予借阅,以复印件的版本外借。
5、档案资料借阅要履行借阅手续。
6、每次限借1本,经工程总监批准后才可变通。
7、所借出档案资料,借阅人不得画画涂涂,保持版面清洁。
篇5:学校档案借阅移交制度(2)
学校档案借阅移交制度(二)
一、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校的案卷目录,掌握利用的规律,热心为教学工作,为社会服务。
二、借阅档案,资料以方便工作,满足利用为目的,但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凡借阅人员事前必须登记签字,归还时清点无误后销号。
三、借阅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任何人不能在室内自行查找。
四、借阅者要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准涂改、污损、拆散、丢失和转借。
五、档案管理人员变动,应完好无损地移交档案资料,移交时,学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依据各种检索工具,清点好各类档案、资料,无误后造具移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