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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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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

  Z房地产员工奖惩制度

  奖励

  奖励分为:通报嘉奖、发资金、晋升、记功、授荣誉称号等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酌情给予奖励。

  1、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形象或表现突击,受到宾客高度赞扬者。

  2、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成功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3、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宾客、同事的生命财产,见义勇为者。

  4、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5、拾金(物)不昧者。

  6、严格控制开支,节约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7、在同行业的业务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8、其它因个人或所领导有方或采取先进的管理手段,而使公司产生特殊效益,或取得特别荣誉或造成良好影响者。

  纪律处分

  员工必须遵守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所列的条款规则。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公司纪律处分有三类:

  第一类:口头警告(记录在案)

  审批权限:由部门总监、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备案。有效期为三个月。

  第二类:书面警告/最后警告/无薪停职

  审批权限:主管级以下由部门总监、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批,主管级(含主管)以上由总经理级审批。有效期为六个月。

  第三类:辞退/除名/开除

  审批权限:人力资源部/项目总经理,按程度审批。

  (一)口头警告

  违反以下公司规定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但仅限于初犯者)。口头警告由部门主管批准,需记录在案,并呈交人力行政部备案。

  上班迟到、早退,上下班不打卡或唆使别人为自己打卡和替别人打卡。

  不使用指定的员工通道。

  不修饰仪表。

  在公司内粗言秽语。

  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在公共场所、设施乱写乱画。

  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不佩戴员工证或铭牌。

  工作态度不认真(如上班时听收音机、录音机、阅读与业务无关的读物、看电视、喧哗、吃零食等)。

  工作时间内打私人电话、手机,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乘搭客用电梯或使用客用公共休息室和洗手间。

  工作时间与他人嬉戏打闹。

  (二)书面警告/最后警告/无薪停职

  (1)书面警告

  违反以下规定,且认识态度欠佳者,给予书面警告。

  当值时睡觉,下棋、打扑克等娱乐行为。

  对客人和同事不礼貌、或未经客人允许而擅自进入其房间。

  无故缺勤三天以内(连续缺勤三天另作处理)。

  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无故中途停止工作,经常迟到、早退。

  不服从本手册规定或部门主管的工作指令。

  在禁止吸烟地方吸烟。

  违反工作程序,影响服务工作或造成客人合理投诉。

  蓄意损耗、损坏公司设备或客人财物。

  在公司内售卖私人物品。

  非因工作而在公司范围外穿着公司制服。

  擅自张贴、涂改、搬移公司物品。

  扰乱电梯正常使用。

  违反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违反安全守则或部门常规,情节较重的。

  犯有其他错误,情节较重的。

  (2)最后警告

  违反书面警告所列且认识态度欠佳,或已经发出一次书面警告后六个月内再次重犯或犯其他严重过失,将给予最后警告处分。如仍不悔改,可随时被开除。

  (3)无薪停职

  员工如多次违反公司规定仍不悔改或严重犯过,公司在考虑是否开除之前,可先采取不超过十四天之无薪停职处分,在停职期内作出处理的决定。如涉及刑事审讯案,可延长停职处分期直至审讯结束为止。

  (三)辞退/除名/开除

  在最后警告后,再次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触犯以下规定将被辞退、除名或开除,公司不予任何赔偿,并视情节通告。

  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营私舞弊。

  擅离工作岗位,引致后果严重的。

  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

  贪污、盗窃、受贿、行贿。

  私换外币,私改伪造单据、发票、证明等。

  向客人索取小费或物品。

  未经批准私自配制公司钥匙。

  酗酒、赌博打架。

  偷窃公司、客人物品(包括食物)情节严重的。

  违犯公司各项规定,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

  恐吓、威胁、危害他人人身安全。

  故意损坏消防设备,损坏告示栏或公共财物或他人物品。

  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国家任何刑事罪案。

  道德败坏,言行下流。

  制造谣言恶意中伤诽谤他人或损害公司声誉。

  隐瞒个人违法经历。

  在以下规定的警告期限内,不能提升或调动:

  口头警告警告期限为1个月

  一级经济处分(书面警告)警告期限为3个月

  二级经济处分(最后警告)警告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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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产销售人员奖惩制度(十三)

  房产销售人员奖惩制度(十三)

  一、奖励:嘉奖、记功、记大功

  1、嘉奖:获奖励者每次发放奖金100元

  ⊕对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者

  ⊕对危害公司的情形能够事先举报或防止,使公司减少损失者

  ⊕领导有方,使工作及业务发展有相当成绩者

  2、记功:获奖励者每次发放奖金100-300元

  ⊕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质量方面成绩突出者

  ⊕在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成绩突出者

  ⊕认真钻研专业知识,不断提高工作技能,成效显著者

  3、记大功:获奖励者每次发放奖金300-500元

  ⊕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方面做出重大成绩者

  ⊕对贪污、舞弊、或危害公司利益的现象能事先举报,及时防止公司机密泄露,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二、处罚: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1、警告:违规者每次扣除10-50元

  ⊕妨害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损坏或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在销售现场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者

  2、记过:违规者每次扣除50--100元

  ⊕工作时间借公干办私事者

  ⊕在工作中对顾客态度不热情,情节轻微者

  ⊕工作期间酗酒闹事,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者

  3、记大过:违规者每次扣除100--200元

  ⊕擅离岗位、玩忽职守,致使发生事变,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

  ⊕泄露公司经营、业务机密者

  ⊕在工作中与顾客发生争执者

  ⊕遗失公司重要文件、物品者

  4、开除:

  ⊕未经公司离职许可,而往其他公司上班者

  ⊕因工作态度怠慢而致使公司承受重大损失者

  ⊕利用公司名义在行骗或伪造公司文件,致使公司信誉重大受损者

  ⊕泄露公司重要机密,使公司承受重大损失者

篇3:招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招商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为确保招商部的工作有条理、有计划的执行,规范招商人员的招商行为活动,有效调动招商人员工作积极性,做到责任明确、赏罚分明,有效的保持团队的团结稳定性,达到项目预期的招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商人员工作要求

  1、招商首问责任制

  招商首问责任制中规定的首问责任人是第一位接受来访、来电的招商人员,首问责任制是招商人员职、权、责明确的一项重要内容,为了避免在招商工作中出现推诿条理不清的现象,使招商部有良好的跟进服务制度,有必要贯彻首问责任制并进行考核。

  2、招商日记制度

  招商人员实行招商工作日志制度,对每日招商工作进展情况做详尽记录,以便本部门随时掌握招商进度。

  3、招商汇报制度

  招商人员外出招商期间,必须每天一次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本部门领导汇报招商动态、进展情况。重大情况,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对信息实行记分考核,并设计明确的标准。

  4、招商人员业绩考核制度

  所谓业绩考核,就是指对招商人员的提成及奖金以招商业绩为标准进行的考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招商人员实行双重考核,分别以月度、季度或年度为单位,对招商人员的硬指标和软指标进行双重考核。

  招商人员业绩考核硬指标:当月完成的招商项目或者实际招商金额,已完成的招商项目总量和累计招商金额。

  招商人员业绩考核软指标:招商人员月度工作重点完成质量。包括月度工作项目数量、工作难度,完成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等软性的工作指标,其中特别需要提出招商人员的创新工作精神。招商部每周进行一至两次的工作抽查,每月进行一次业务技能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部门年终考核范围。

  6、招商现场管理制度

  招商现场管理制度考核主要参照招商部日常工作要求及考勤管理规定细则等要求进行考核。

  二、招商奖惩制度

  1.招商的奖惩制度的建立

  1)实行严格的制度化操作。

  2)奖励形式以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结合。

  3)本部门的奖惩制度在坚持公司奖惩制度的原则下,依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若发生冲突,以公司奖惩制度为准。

  4)本制度仅适用于本部门的所有员工。

  2.考核办法

  1) 工作完成任务的认定

  (1)与租赁户签订《租赁意向协议》或《租赁合同》。

  (2)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上。

  (3)租金或相关费用收取到位。

  2)每月每人按4套考核,超额完成任务可以接转下月指标。

  3)每月超额完成任务招商业绩第一名者,给予部门奖金(具体金额由部门领导定夺)

  4)上月任务没有完成的,下月指标中超额完成的补发上月扣发的工资和补贴。

  5)没有完成任务的,并且业绩考核最后一名者,处以罚金100元,从工资中扣除。

  6)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任务,并且业绩连续排名在最后的一名者,公司予以劝退。

  7)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给予一定奖励。

  8)利用公司资源、自行进行交易的或克扣、索要租赁户回扣、提成的,除扣除工资外,没收非法所得,按情节轻重予以除名www.pmceo.com、追究法律责任。

  9)考核兑现:当月奖惩在当月发工资时兑现,招商提成根据完成的情况按月予以兑现。

  3.招商部具体奖惩细则

  有下列情况的,给予部门内部表扬:

  1)热忱为客户服务,受到客户提名表扬者;

  2)遵守公司及部门规章制度,持续无违规、违纪情况者;

  3)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赢得尊重者;

  4)业绩为当月第一名者;

  5)为公司和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获得采纳者;

  有下列情况的,给予相应处罚:轻微过失(罚款50--100元/次)

  1、客户进门时,值班招商人员未主动起立迎接;未用普通话说“您好”;未使用礼貌用语接听电话;对客户不理不睬,表现出漫不经心的态度。

  2、工作时间内带无关人员到招商部。

  3、工作时间衣着不整,未按规定佩戴工作牌。

  4、故意不与同事协助、配合开展业务。

  5、不按照按顺序接待客户,挑客户、抢客户者。

  6、未经同意擅自对客户承诺者。

  7、违反公司的其他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扣款。

  重大过失(罚款100--200元每/人),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1、对客户、同事、上司无礼,出言不逊,态度极其恶劣者;

  2、谎报消息或编造、传播公司、同事利益的谣言。

  3、在部门内部造谣、拉帮结派、制造事端,影响部门团结者;

  3、当班时饮酒或不服从上班安排,在工作中有意欺骗上司;

  4、串岗、离岗致使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客户无人接待,严重影响工作;

  5、私藏、挪用公司的物品,蓄意破坏公司财产者;

  6、泄露公司的文件、资料,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害;

  7、未预先向上级领导请假而缺勤;

  8、遇到紧急情况时,未在第一时间报告部门领导,未服从领导协调安排。

  9、态度恶劣,恐吓、威胁、骚扰客户,与客户争吵、打架者;

  10、与客户私自交易;为客户提供有损公司利益的额外服务;私自向客户收取费用或礼物;

  11、要求客户代办私事,藏匿客户遗忘的物品等不道德的行为;

  12、签错价格者,除弥补全部损失外,给予罚款200元;

  13、伪造客户登记者(在公众登记本);

  14、未自行核对租控,将房号租重,如造成损失,自行承担;

  15、严重超范围承诺客户,给公司及部门造成重大损失者;

  16、利用工作职务收受别人财物、款项,谋求私利者;

  17、未经公司许可,私自代已租客户转租者;

  18、被客户投诉,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声誉者;

  19、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4、其他事项

  1)本部门所罚款项一律在员工当月工资内扣除,并作为部门基金,主要用于本部门的奖励、活动经费。

  2)部门工作人员所受各种奖、罚,一律载入个人档案,作为人事考评、年终个人考核的依据。

篇4:知名房地产集团公司奖惩制度

  知名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与完善**房地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遵循“有功必奖、有过则惩、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人力资源部为公司员工奖惩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奖励

  第五条 公司奖励分为精神奖励、物质奖励、职级晋升三类,其中精神奖励包括表扬、通报嘉奖等;物质奖励包括发放奖金、奖品等;职级晋升包括员工的职位晋升、工资晋级等。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部门)或员工,可给予奖励:

  1.尽职尽责,圆满完成公司各项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的;

  2.为公司节约各类成本,成绩突出的;

  3.为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卓著功绩的;

  4.敢于制止、揭发各种损害公司利益之行为,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产生明显效益的;

  6.在年度考核中考评为先进集体、优秀管理者、诚信员工和良好员工的;

  7.获得社会奖励或受到业主表扬,为提高公司社会荣誉做出突出贡献的;

  8.其他符合公司奖励条 件的。

  第七条 符合以上奖励条 件的单位(部门)或员工,须填写《奖励审批表》,按照如下审批程序逐级报批:

  1.精神奖励、物质奖励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直接领导、分管领导及有关责任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查、核实,由人力资源部拟订奖励方案,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2.员工职级晋升按《管理干部选拔与员工晋升管理制度》执行。第八条 精神奖励的形式包括大会表彰、设立员工光荣榜、通报表扬、在《**集团》报、《HOME**》等刊物及公司网站上设立专栏介绍先进事迹等形式;物质奖励除发放奖金、奖品外,还可采取同等价值的奖励旅游、出国考察、学习培训等形式。

  第九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奖励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奖励证明整理存档。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奖励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奖励形式和措施,确保奖励达到最佳的效果。

  第三章 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处罚分为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职、降级、辞退等。

  第十二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公司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玩忽职守,工作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因态度恶劣、工作懈怠,造成客户投诉的;

  4.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工作计划与目标,对公司整体利益造成较大不利影响的;

  5.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

  6.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的;

  7.泄露公司机密,违反职业道德的;

  8.其他符合公司处罚条 件的。

  第十三条 单位(部门)或员工有上述行为的,由其直接领导填写《处罚审批表》,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相关单位(部门)进行审查、核实,提出处罚意见,经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 所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如有疑义,可书面陈述理由,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单位(部门)根据情况再次核查,必要时重新上报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 处罚实施后,公司视情况对处罚的员工进行内部通报。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与受处罚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员工面谈沟通,并帮助其端正心态、改正错误。

  第十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应对受处罚单位(部门)或员工的处罚相关材料整理存档。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处罚效果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完善处罚形式和措施,确保处罚收到应有的成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篇5:东南国际项目奖惩制度

  东南国际项目奖惩制度

  一、惩戒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罚基本工资¥10元。

  2、旷工一次扣基本工资¥20元,全年累计旷工三次者除名。

  3、不按规定着装每次扣罚基本工资¥20元。

  4、如销售员在销售前台吃东西以及阅读与销售无关的报刊杂志,每人每次扣罚基

  本工资¥20元。

  5、销售员私下为客户转让物业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立即除名。

  6、销控出现错误将视情况给予相关人员处罚50元至100元。

  7、销售员不按规定填写客户接待相关记录或公司规定的其他表格,视情况给予每

  次50--100元的处罚。

  8、如因随意向客户许诺,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并处罚100元至500元。

  9、销售员不按顺序接待客户,遭其他销售员书面投诉,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书面批评,罚款¥10元;第三次以后每次罚款¥20元,写出书面检查。

  10、服务态度以外的原因遭客户投诉,主管查实后给予该销售员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累计三次,经销售经理同意根据公司规定给予该销售员处分。

  11、经发生客户接待规定中第8条的情况,将视情节轻重处罚,第一次给予肇事方罚款¥100元,并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立即开除。

  12、销售员若因客户接待规定第9条遭到其他销售员投诉,影响成交,主管查实后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

  13、销售员涂改客户登记原始记录或跟踪记录等,一经发现,视为作弊行为,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成交提成充公;第二次立即开除

  14、销售员若因服务态度问题遭客户书面投诉,立即辞退。

  15、一旦发现严重违反现场基本工作制度第24条的情况者予以解聘。

  二、奖励

  1、受到客户书面表扬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元-100元的奖励。

  2、每月销售冠军奖50元/人

  3、季度销售能手奖100元/人

  4、突出贡献奖200元/人

  5、超额完成任务奖100元/人

  6、行政口头表扬

  7、全公司行政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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