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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公司印章管理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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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公司印章管理责任状

  开发公司印章管理责任状

  印章是企业的标志,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效用性。为加强印章管理,明确印章管理人员所承担的责任,现制定如下印章管理责任状。

  一、本责任状所签订者为负责管理、执掌公司公章 以及业务专用章 、法人代表的所有印章管理人员。

  二、印章保管要严谨、认真、保密。印章保管者要严格遵守用印制度,不得随意用印,私自偷盖,确保印章保管安全。如违反印章保管原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三、用印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尤其是对外合同、协议、证明、担保证明等具有法律效应的重要文件,一律报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用印,如有失职,立即开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有印章管理人员负全部责任。

  四、严禁擅自委托他人代管印章或代用印,委托他人代管印章须经总经理批准。如经同意委托他人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注明具体交接时间,以明确保管责任,如未经同意,擅自将印章交给他人保管或代用印,予以罚款500元,并立即开除,如由此发生用印事故或被他人偷盖,一切后果,由印章保管人员负责。

  五、如必须携印外出,经办公室审批后,报总经理批准,同时印章保管者必须随印同行。如印章管理人员私自放印外出,将予以200元罚款;如发生用印事故,将追究印章保管人员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六、印章应存放在保险柜内,随用随取,用毕锁好。钥匙要妥善保管,严禁乱丢、乱放,如钥匙丢失,要立即报告。如发生用毕未锁、钥匙丢失、乱存乱放,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二次以上予以开除;如发生用印事故,将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建立健全印章使用登记表,准确登记用印情况。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检查。

  印章管理人:

  签订日期:二〇一〇年月日

采编:www.pmceo.cOm

篇2:开发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开发公司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有效地维护公司利益,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印章包括:

  1、公司公章 ;

  2、法定代表人姓名章 ;

  3、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等各类专用章 ;

  4、相关公司或子公司各类印章。

  第三条 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凭公司介绍信到公安机关指定单位办理刻制手续。

  (二)印章的形体、规格、材质、格式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数量满足使用要求。

  第四条 办公室对新印章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第五条 印章的保管

  (一)公司印章必须分类由专人保管,其中:

  1、公司公章 、合同专用章 、法人代表人名章 由办公室主任保管;

  2、公司财务章 (包括财务专用章 和发票专用章 )由财务部指定会计保管,法人代表人名章 由财务出纳保管。

  (二)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公章 、财务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 要放在保险柜或有锁的抽屉内。印章使用时,要随用随拿,用后归位,严谨随意放置。

  (三)保管人临时出差超过两个工作日的,应妥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以免贻误工作。

  第六条 保管人变动时须办理印章移交手续(书写收条 )。

  第七条 印章的使用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 (法人章 )的使用范围:

  (1)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

  (2)以公司名义对内行文,包括决定、请示、报告、通知、通报、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书面文件;

  2、合同专用章 :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协议时使用。

  3、财务专用章 :由财务审计部签署支票时使用。

  4、发票专用章 :由财务审计部对外收取各种款项,提供票据时使用。

  5、法人代表专用章 :由财务审计部出具支票时使用或对外签署合同、协议时使用。

  (二)公司实行印章使用审批制度。

  经办人填写《用印申请单》,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到印章保管处盖章 。印章保管人应按以下程序谨慎使用印章:

  1、公章 (普通法人章 ):

  (1)审阅、了解用印的内容;

  (2)查看《用印申请表》;

  (3)用印。

  2、合同专用章 :

  (1)审阅、了解用印的内容;

  (2)查看《合同签订审批表》;

  (3)用印。

  3、财务专用章 :

  (1)查看《付款审批表》;

  (2)用印。

  4、发票专用章 :

  (1)查看票据内容是否准确;

  (2)用印。

  5、法人代表专用章 :

  (1)支票已加盖财务专用章 或法人代表已在合同、协议上签字;

  (2)用印。

  (三)使用印章时,保管人应对盖印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四)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可在指定用途的特定格式的空白凭证上盖章 。

  (五)盖章 时要集中精力,用力均匀,盖出的印章应端正、清晰、美观、便于识别,防止盖歪或颠倒。

  (六)带有存根的介绍信、证明信或公函等要盖两处印章,一处盖在落款处,一处盖在边接线上。

  (七)在合同、协议书上盖章 时,要在落款处、骑缝处和修改处盖章 。

  (八)凡是在公司落款处加盖印章的,要端正盖在成文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不压成文日期。没有公司落款的,要压成文日期。

  (九)除保管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将印章带离公司。保管人因工作需要必须将印章带出公司的,应妥善携带,防止遗失或被盗。

  第八条 下列情况下应停止使用印章:

  (一)公司名称改变;

  (二)有关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

  (三)印章损坏;

  (四)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十条 印章停用后,保管人应将印章交公司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印章销毁须由两名以上的人员进行销毁。

  第十一条 印章遗失或被窃后,依法刊登“作废声明”广告。

  第十一条 罚则

  (一)如违反本规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人民币100元的处罚;

  (二)如违反本规定,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给予责任人人民币500元的处罚;

  (三)如因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给予责任人人民币1000元以上处罚或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章造成丢失的或者盗用、仿制印章的,公司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警告、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各下属项目部的印章管理应遵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3:某公司内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某公司内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公司印章 的制发、改正与废止、使用及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印章 的定义本制度中的印章 是指在公司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相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在盖公司印章 时使用含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及签名人的橡皮图章 ,不得在本制度所指印章 之内。

  第二章 刻制、改制与废止

  第三条 提起议案者公司印章 的刻制、改制与废止议案由行政部负责人提出。

  第四条 手续行政部负责人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将新旧公司的印章 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加以说明。

  第五条 刻印与改刻公司印章 的刻制由行政部负责人负责,同时,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 应由第八条 的各管理人迅速将旧印章 交还行政部。

  第六条 废止印章 的保管年限除特别需要,由行政部将废止印章 保存三年,然后在征求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第七条 失散、损毁、被盗公司印章 在遇到失散、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行政部负责人递交说明情况的报告书,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情况依照本章 各条 规定的手续处理。

  第三章 用印手续

  第八条 盖章 审批公章 的使用依据以下手续进行:

  (一)公司及高级职员名章 使用公司或高级职员名章 时应填写“公司印章 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经理后连同需盖章 文件一并交印章 管理人。

  (二)部门印章 使用部门印章 时应填写“公司印章 申请单”,填写用印理由,然后送交部门经理获认可后,连同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 管理人。

  第九条 公司印章 使用人公司印章 原则上由印章 管理人(行政部经理)或文件处理人掌握,印章 使用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印章 。

  第十条 用印手续的简化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 主管人取得联系后,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单的手续。最后,印章 主管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记入一览表,以备查考。

  第四章 用印要领

  第十一条 用印原则公司印章 的用印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公司、部门名章 ,分别用于以各自名义行文时。

  (二)职务名称印章 在分别以职务名义行文时使用。

  第十二条 用印方法公司印章 的用印方法有以下几条 :

  (一)公司印章 应盖在文件下面。

  (二)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

  (三)公司印章 的盖章 处除有另行规定或文件形式无固定要求之外,一般参照以下规定进行。

  1.公司名称章 名称章 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的右侧,但公司名章 与职务名章 并用时应盖在名称中间或竖写名称的下方。

  2.职务名章 盖在职务名称的右下方。如竖式书写应盖于下方。

  (四)盖公司名章 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朱红印泥。

  (五)张数较多,须盖章 的材料,在得到总裁的批准后,可采取印刷方式。

篇4: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印章管理制度

  一、公司印章含公司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必须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二、印章实行专人保管和审批用印登记制度。保管人员必须忠诚可靠,具有法制观念和责任心,敢于负责且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和私章由财务部专人分别管理。各印章专章专用,严禁混用、滥用和代用。

  四、公司行政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必须经董事长或主管经理批准后才准使用,办理员工邮件领取和车辆年检等手续须用印章时,管理人员经核实无误后,即可使用;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出纳印鉴由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执行使用。

  五、公司建立《印鉴使用登记表》,印鉴使用必须按规定由保管人逐项登记使用情况,由使用经办人签名。

  六、原则上公司印章不得携带外出办事,特殊情况报部门领导批准,登记备案,事后立即归还。使用人必须保管好印章,防止丢失、被盗用,如发现丢失或被盗用,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采取措施补救。

  七、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开具时,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持空白介绍信人员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使用情况,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八、印章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禁违规保管、使用。主管领导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如有违反规定保管、使用者,视情况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如触犯法律的,送交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5: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印章管理规定

  民族学院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印章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处印章管理,规范印章管理,根据《湖北民族学院采购管理办法》和《湖北民族学院印章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本部门职能,特制定本规定。

  一、印章类别:采购与招标管理处行政章(以下简称行政章)。

  二、行政章适用范围:各部门之间往来函件、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财务请款报销单等。

  三、行政章的使用审批:招标文件由主办人负责审核后盖章,用于其他用途的文件等需经办公室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印章。经领导签字的直接盖章,已请示领导批准无领导签字的,盖章后必须进行登记。

  四、不得在各类空白纸张及未经审核的文字材料上用印。

  五、印章保管:印章由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保管,保管人离岗时及时交接。

  六、违规处理:违反用印规定者,按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因违规使用公章引起法律、经济责任的,追究当事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七、本规定自发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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