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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内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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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内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某公司内部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对公司印章 的制发、改正与废止、使用及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印章 的定义本制度中的印章 是指在公司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相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 。在盖公司印章 时使用含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及签名人的橡皮图章 ,不得在本制度所指印章 之内。

  第二章 刻制、改制与废止

  第三条 提起议案者公司印章 的刻制、改制与废止议案由行政部负责人提出。

  第四条 手续行政部负责人必须在提出的议案中将新旧公司的印章 种类、名称、形式、使用范围及管理权限加以说明。

  第五条 刻印与改刻公司印章 的刻制由行政部负责人负责,同时,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 应由第八条 的各管理人迅速将旧印章 交还行政部。

  第六条 废止印章 的保管年限除特别需要,由行政部将废止印章 保存三年,然后在征求原使用者的意见后再行处理。

  第七条 失散、损毁、被盗公司印章 在遇到失散、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行政部负责人递交说明情况的报告书,行政部负责人根据情况依照本章 各条 规定的手续处理。

  第三章 用印手续

  第八条 盖章 审批公章 的使用依据以下手续进行:

  (一)公司及高级职员名章 使用公司或高级职员名章 时应填写“公司印章 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部门经理后连同需盖章 文件一并交印章 管理人。

  (二)部门印章 使用部门印章 时应填写“公司印章 申请单”,填写用印理由,然后送交部门经理获认可后,连同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 管理人。

  第九条 公司印章 使用人公司印章 原则上由印章 管理人(行政部经理)或文件处理人掌握,印章 使用人必须严格控制用印范围,仔细检查用印申请单上是否有批准人的印章 。

  第十条 用印手续的简化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印章 主管人取得联系后,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单的手续。最后,印章 主管人应将文件名称及制发文件人姓名记入一览表,以备查考。

  第四章 用印要领

  第十一条 用印原则公司印章 的用印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公司、部门名章 ,分别用于以各自名义行文时。

  (二)职务名称印章 在分别以职务名义行文时使用。

  第十二条 用印方法公司印章 的用印方法有以下几条 :

  (一)公司印章 应盖在文件下面。

  (二)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

  (三)公司印章 的盖章 处除有另行规定或文件形式无固定要求之外,一般参照以下规定进行。

  1.公司名称章 名称章 一般盖于公司名称、部门名称的右侧,但公司名章 与职务名章 并用时应盖在名称中间或竖写名称的下方。

  2.职务名章 盖在职务名称的右下方。如竖式书写应盖于下方。

  (四)盖公司名章 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朱红印泥。

  (五)张数较多,须盖章 的材料,在得到总裁的批准后,可采取印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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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武汉市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2015)

  市房管局 市民政局 市公安局关于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武房规〔20**〕2号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各区房管局、各区民政局、各区公安分局,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年“十个突出问题”整改要求和《关于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和履职管理的通知》(武社建〔20**〕2号)相关规定,全市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正在全面开展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为加强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组建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依规开展活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使用及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印章的刻制

  (一)新成立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备案手续,并持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证明》(附件1)到所属区的公安机关申请刻制印章。

  (二)印章所刻名称应是印章刻制备案证明单上确定的名称,印章直径统一为4.2厘米。业主大会印章内容为“武汉市ⅩⅩ小区(大厦)业主大会”,印章的居中位置为各区行政区域统一的编号《各区编号代码》(附件2);业主委员会印章按届别刻制,内容为“武汉市ⅩⅩ小区(大厦)第Ⅹ届业主委员会”,印章的居中位置为各区行政区域统一的编号。

  (三)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后5日内,业主委员会应当填写《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模告知函》(见附件3),持印章向街道办事处办理印章备案和印模留存手续。

  (四)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撤销、合并、换届或改变名称的,原印章应当及时交回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并由街道办事处向原办理准刻手续的公安机关备案。

  (五)印章因损毁、遗失或被盗等需要补刻的,业主委员会应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告,并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补刻:

  1、补刻印章的书面申请(写明补刻理由,并由全体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名);

  2、在本市主要媒体上刊登的印章作废声明;

  3、印章被盗等特殊情况,还须持由案发地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

  印章因损毁补刻的,相关人员在领取新印章时应将旧印章交回公安机关予以销毁。

  (六)按照《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总人数在二十人以内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设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不需刻制印章。业主代表须将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决定报送当地街道办事处备案,书面决定须留有个人业主签名、单位业主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七)违反本通知规定擅自刻制印章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印章的使用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使用应当按照《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范围使用。

  (一)符合下列情形,根据业主大会依法通过表决形成的决议、作出的决定可以使用业主大会印章,并按规定登记存档。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决定;

  2、选举业主委员会、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决定业主委员会任期的决定;

  3、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决定的决议;

  4、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定;

  5、筹集、使用、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决定;

  6、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分配与使用的决定;

  7、对违反管理规约的业主进行告诫的决定;

  8、关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筹措方式的决定;

  9、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利益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的决定。

  (二)符合下列情形,根据业主委员会会议形成的议案、决议、决定,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1/2以上签名后可以使用业主委员会印章,并按规定登记存档。

  1、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的修改方案;

  2、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议案,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3、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续筹的方案;

  4、提交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的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所得收益分配与使用的方案;

  5、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6、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向业主大会汇报物业管理实施情况的报告;

  7、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向业主大会提出对违反管理规约的业主进行告诫的意见;

  8、职责范围内可作出的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利益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的决定。

  三、印章的管理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主任以外的其他委员专人分别负责保管,业主大会印章在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使用时,应当告知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建议,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并建立用印记录制度。

  保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资格终止之日起3日内向本届业主委员会移交其保管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并完成交接工作。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前届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业主大会印章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完成交接工作;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重新刻制印章,新印章生效后,前届印章作废。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换届改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任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交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为保管。

  业主委员会委员集体辞职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在集体辞职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交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为保管。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拒不移交保管的印章的,由街道办事处责令其限期收回,并函请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依法收回。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拒不移交所保管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的,由街道办事处责令当事人限期收回,并函请物业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依法收回。

  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决定,擅自使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的,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并通告全体业主;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本通知有效期5年,原《市房管局关于做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房规〔20**〕3号)文件作废。通知下发之后,刻制新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的按照此通知执行。

  附件:

  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证明(格式式样)

  2、各区编号代码

  3、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模告知函(格式式样)

  附件1:

  NO: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证明存根

  (格式式样)

  等同志前往    区公安分局指定的单位办理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手续。

  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NO: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证明

  (格式式样)

  区公安分局: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于 年 月 日依法成立,并选举产生了业主委员会,已于

  年 月 日在   街道办事处备案,兹介绍

  等同志到贵局指定的单位办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刻制手续,请接洽。

  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各 区 编 号 代 码

  江岸区:01         江汉区:02

  硚口区:03 汉阳区:04

  武昌区:05         洪山区:06

  青山区:07         东西湖区:08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09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10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11 汉南区:12

  蔡甸区:13   江夏区:14

  黄陂区:15    新洲区:16

  武汉化工新区:17

  附件3: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模告知函

  (格式式样)

  区 街道办事处:

  武汉市 区 小区/大厦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于  年  月  日已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刻制印章,业主大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委员

  负责保管,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委员 负责保管,即日开始启用。

  特此函告!

  市 区 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印章图样)

  年  月  日

篇3:BH大学后勤集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BH大学后勤集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印章是代表企业形象的标志,是具有法律责任的证明。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印章的使用管理,确保用章安全,根据北航党政办字[20**]14号关于印发《BJ航空航天大学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规定。

  一、此规定所指的印章包括

  (一)学校后勤管理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管理处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绿化委员会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人民防空办公室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社区管理办公室印章。

  (二)后勤集团印章:指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印章、*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工会委员会印章、*共产主义青年团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委员会印章。

  (三)机关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印章。

  (四)业务印章:指财务专用章、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合同专用章、总经理名章。

  二、印章使用范围

  (一)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和后勤集团印章使用范围

  1.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名义上报学校领导及上级部门上报的各类公文、材料等;

  ).,文示天大学提高管理水平,

  2.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下发或转发的各类公文;

  3.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的名义签订的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4.向校外业务单位发出的函件;

  5.以后勤管理处或后勤集团名义开具的用于对外联系工作、考察调研、处理公务的相关文件、认证材料以及各类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聘书等;

  6.经集团领导批准的其它需要使用行政章的文件及材料。

  (二)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印章使用范围

  1.以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公函、报告、决议、批复和其它材料;

  2.以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下发的各类公文;

  3.上报学校有关部门的各类文件、资料等;

  4.签署党委、工会、团工委意见的报表、推荐表;

  5.以后勤集团党委、工会、团工委名义开具的介绍信;

  6.其它事由需用党委、工会、团工委印章。

  (三)机关各职能部门、下属各单位印章使用范围

  1.以本单位或(本部门)名义上报的文件、公函、报告、决议、批复和其它材料;

  2.以本单位或(本部门)名义下发或转发的各类公文。

  3.签订本单位员工合同书、本单位员工证明等。

  4.本单位负责人批准的行政用章。

  (四)专用印章使用范围

  指业务经营范围中所涉及的业务来往合同、票据及按有关规定应使用的范围等。

  三、印章的管理

  1.集团刻制所有公章须经集团党政联席会审批后再上报学校,由校党政办审核后统一刻制。刻制后的印章由集团党政办公室印模存档,各单位负责人签字领取,由专人妥善保管。

  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对集团及各单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检查监督工作。

  2.集团和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印章使用范围正确使用印章,严禁超范围使用。

  3.凡以集团名义签发的各种文件、报表、协议、合同等需使用印章时,按照使用管理办法应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由本单位或本部门负责人签字,集团联系领导(集团党委印章须经党委书记)审批,方可办理。

  4. 遇有特殊情况(总经理、党委书记或联系领导不在),须经党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批准。

  5.学校后勤管理印章和后勤集团印章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

  6.集团各职能部门和各单位印章由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使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

  7. 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名章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管理使用,BJ航空航天大学后勤合同专用章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使用。

  8.集团及各单位需选用政治思想好、法纪观念强、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印章管理。所有印章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管理使用不当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其责任应由印章管理人员和该单位负责人承担。

  9.印章作废或停止使用时,印章保管人员应及时将印章上交集团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交予学校销毁。同时以原印章出据的证明信、介绍信等停止使用。

  四、本规定由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印章使用审批表》

篇4:建设集团印章使用通知

  建设集团印章使用通知

  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文件的归档的管理,同时避免公司机密文件的外泄,现对于公司的印章作如下规定:

  1、受控章--加盖范围:公司管理制度保密条款中所涉及的富有保密义务的资料、文件、图片等,及涉及ISO标准体系认证的所有资料。

  2、非受控章--加盖范围:一般公司内部的文件、ZQ的刊物、网站上所公布的内容及公司对外宣传的资料等。

  3、作废章--加盖范围:公司内部一律需要作废的文件,在作废前必须盖此章。

  望大家相互转告,并严格按照此规定执行!

  浙江ZQ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七日

篇5:房地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印章是公司权利的信物,为了正确使用和发挥印章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各印章由总经理签发,公章、合同章由行政部经理保管,支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由会计保管,公司印章由行政部统一刻制后,交各部门自行保管使用。停止使用的印章必须交行政部,不得自行保存和销毁。
2、公司印章一般不准携带外出使用。特殊情况需外出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由印章掌管人等两人以上共同外出监督使用。凡因公司印章带出使用而发生任何后果,必须追究其责任。
3、凡需用章的合同、协议书、文件、报告、财务报表等必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准使用公章,如需用公司业务章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审批签字。
4、不准在空白纸上盖印章,不盖空白介绍信,不代写介绍信。凡使用公章必须造册登记或留底稿,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决定。需说明事由、www.pmceo.com姓名、时间存根和便函内容要一致。
5、开出的介绍信、便函,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令的规定,不准弄虚作假,不能假借公司的名义为私人开具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介绍信或便函。
6、公司印章的使用,凡发出文件,由总经理批准,可使用公司印章。范围如下:
(1) 呈报上级机关(股东会、董事会及工商、税务等主管部门)的请示、报告。
(2) 对公司下属部门的指示、通知、批示、批复、奖惩、任命、通告、制度条例的颁发等。
(3) 有关重要计划、报表、预决算等等。
(4) 对上级与其他单位的公函、便函必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经管理部审查方可用印章。
8、公司员工一切应以公司利益为重,自觉遵守用章制度,保守公司机密,不得泄露用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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