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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购进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检查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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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购进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检查验收制度

  区购进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检查验收制度

  1、医院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由药材部门统一购买,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医院采购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必须从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许可证》。

  3、每次购置,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标识和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灭菌日期、失效期等中文标识。

  4、医院管理部门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期、出厂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5、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面>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6、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

  7、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无异常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纪录、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药剂科和设备采购部门。

  8、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9、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10、医院感染管理科须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产品包装要求

  1、卫生用品包装材料必须无毒、无害、清洁,并有足够密封性与牢固性,如为消毒产品,则消毒处理后产品外观与性能应与消毒处理前无显著差异。

  2、产品应尽量单件包装,每个最小包装单位内产品数量最多不下超过10件。

  3、最小包装单位的包装应密封,不漏气,应能耐受正常运输与储存。

  4、大小包装应均在醒目位置,标上产品级别,并在最小包装图图标上识别产品级别颜色的边框。

  5、每个小包装上均应用中文注明卫生许可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单位、厂址、批号、使用说明与注意事项。每个外包装标明运输与贮存条件及注意事项。

  6、消毒产品还应在每个小包装上注明消毒方法与有效期限,每个外包装上标明消毒单位及地址、消毒方法、消毒日期(或批号)、有效期限和消毒标记。

  区某医院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细则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材卫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确保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材卫生质量的合格,防止伪劣产品流入我院,保障人民健康,特拟订细则如下:

  一、强化自我约束机制,严把进货关

  严禁采购和使用未取得省级以上《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的经营单位。对外省市生产经销的一次性医疗器材产品,必须具备江苏省省级以上《产品准销证》。

  二、依法加强监督

  医院质量领导小组有责任检查和抽查每批进货器材的合格经销情况,发现擅自采购,使用未经省以上批准生产的一次性医疗器材,禁止使用,追查原因,从严查处。

  发现超过灭菌保质期的产品一律退还药库,临床不得继续使用。

  三、对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细菌学监测

  医院质量领导小组不定时对一次性医疗用品进行微生物监测,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种类微生物,消毒物品不得检出致病菌,否则将严肃处理。

  四、一次性医疗器材保存

  一次性医疗器材应放置在干燥、阴凉、通风处,保证包装完整、封闭严密,一旦发现裂隙,包装不完整或有漏气、生诱、变色等现象时,停止使用。

  五、正确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材

  使用时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否漏气现象,随启随用,按无菌术取出包内器材,不可污染,一旦污染,应重新更换方可使用。

  六、使用后处理

  1、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均应集中焚烧,如注射器、引流袋、各类导管、大小敷料、棉签、尿垫、卫生纸、口杯、标本盒、手术用品、隔离衣、口罩、帽子等,每日按时由各科室指定的卫生员,运到焚烧炉房指定场所,经过登记,妥善安放,做到日产日清,特殊情况随送随焚。

  2、输液、血器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擅自处理和流失,一律送供应室集中消毒、处理,违者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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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CY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办法

  CY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办法

  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是保证仪器设备质量、日后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的基础。

  1、大型、精贵仪器设备、成批采购的仪器设备的安装验收要成立专门的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我院的专家、教授、该仪器设备的管理员、操作员、设备科及相关的其他教师组成,一般的仪器设备由使用单位自组验收小组或技术员验收。

  2、验收小组必须事先做好安装验收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周密的验收方案,阅读消化技术资料,准备好验收场所及必须的辅助设备、专用工具、材料等。大型精贵仪器设备还必须对使用人员和管理人在购置前进行相关的培训。

  3、仪器设备到货后应立即开箱进行实物验收(由对方开箱安装的例外)要仔细检查和记录(包括摄像、摄影、文字记录等)外部包装情况及设备表现异常现象(如损伤、锈蚀、受潮、霉变等)。根据合同和装箱单认真进行数量的清点验收。严格按照合同或出厂指标逐项验收功能指标,要注意功能指标的重现性和稳定性,对需要考机的仪器设备(如计算机等)必须连续运转严格考机(考机时数一般按合同要求)。有培训项目的仪器,其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通过培训必须能熟练掌握仪器设备的基本操作并能重复主要指标。

  4、安装验收过程中发生有数量或质量问题时,验收小组应在索赔期(按合同或供货方许诺的规定期间)结束前30天,以书面报告交设备科办理索赔手续。

  5、安装验收结束后应及时写出验收纪要和填写验收报告,详细记述安装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排除故障的措施,达到指标的情况,遗留问题及处理办法、保修期限等事项。一般仪器设备要在到货后五天内完成验收,并将验收记录、报告交到设备科,以作报增、报销、入帐的第一凭据。无故拖延验收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追究责任。

  对大型、精贵的仪器设备的验收报告要附说明性能指标合格的主要运行数据、表格、照片或图谱。

  6、有关的原始资料;包括合同(复印件)、装箱单、说明书、验收记录等,使用单位的管理员负责妥善保管。大型精贵仪器设备要建立档案,原件由设备科分类保管、使用单位备份保存。

  7、在保修期内,仪器设备应充分运转使用,以便及时发现故障、排除隐患。

  8、对验收工作马虎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参加验收的人员负责赔偿。

篇3:职业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程

  职业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仪器设备的质量,做好验收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总务处是负责仪器设备验收的主管部门。单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由总务处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单价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总务处组织或委托使用单位组织验收。

  第三条 仪器设备验收前准备工作

  1、签订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后,使用部门应预先安排或培训专职技术人员,熟悉厂商提供的技术资料。

  2、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部门应派专人按照所购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做好装机前的准备工作。

  3、对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由总务处牵头组织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如果安装、验收有困难,应邀请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安装、验收。

  第四条 验收内容:

  验收工作分为数量验收和技术验收:

  1、数量验收(开箱验收):

  验收依据:销售清单或购销合同。

  验收成员:由总务处、招投标办、审计部门、使用部门项目负责人、实验室管理人员、供应商等组成。

  验收时限:仪器设备到货后十个工作日内。

  验收项目:

  (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发现问题,应做详细记录,立即报告总务处,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拍照留据。

  (2)以合同、销售清单及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件的数量、规格、型号及配置,逐件进行清查核对。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保修证书、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3)做好验收记录,写明验收地点、时间、箱号、品名、应到和实到数量。所有参加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2、技术验收:

  验收依据:技术协议或相关技术标准(国标、部标、厂标)。

  验收成员:单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由总务处、招投标办、审计部门、使用部门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单价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由总务处会同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供应商等组成。

  验收时限:仪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能正常运行后7个工作日内。

  验收项目:

  (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

  (2)依据合同技术要求,参照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

  (3)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总务处和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

  (4)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单,所有参加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

  第五条 其他事项

  1、常规通用型仪器设备进行开箱验收,试运行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2、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或特殊设备要进行开箱验收、试运行、短期使用验收,验收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3、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应认真完成《职业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单》,使用单位验收的仪器设备报告单应有技术负责人、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总务处组织验收的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还应有总务处负责人签字。使用部门持验收报告单等到总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帐手续。

  4、进口仪器验收工作必须在索赔期限(设备入境90天)前20天完成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要详细填写验收报告单,由总务处协同外贸代理商向国家商检部门申办商检证明,办理索赔业务。

  第六条 本规程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职业学院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单价5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

  2、职业学院仪器设备(系统工程)验收单(单价5万元或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

  3、职业学院仪器设备验收工作流程

篇4:第二医院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范文

  第二医院药品验收和保管制度范文

  1. 药品入库时,药库保管员应对照药品采购计划、进货单和有效凭证,认真核对货品包装上的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企业;内外包装有无破损、外观有无异常;有无产品合格证、产品批检验报告。所有项目符合要求,方能放行入库。

  2. 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将进货单据等,整理签字,交账目管理员登记入账,打印出药品“入库凭证”。保管员将“入库凭证”和随货的“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一起归档保存以备查。

  3. 药品入库后,应及时归类入位。药品摆放时应将药品标签或标有药品名称的一面朝外。

  4. 药库保管员应经常检查药品质量情况和药品效期,调整近效期药品,遵循近期药品先出原则。

  5. 应定期盘点库存,核对药品账目,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查出原因。

篇5:第一医院药品验收保管岗位责任范文

  第一医院药品验收保管岗位责任范文

  (1)在药剂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各级药品库药品的保管供应工作。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不断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2)对药品实行按药品性质、剂型分类管理,定位存放保管;特别是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管理。保持库房内通风干燥,防止药品变质失效。

  (3)根据药品库存和使用情况,制定药品采购计划。

  (4)建立药品分类明细账,定期对库存药品盘点,并做详细登记。

  (5)对入库药品应认真验收登记,填写药品验收及入库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发现差错及时查对。建立有效期药品登记薄。药品出库单,药品缺药登记本。

  (6)危险药品应入危险品库,不得与其它药品同库存,危险品库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7)保持库内干净整洁,不得在库房内做与保管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将非库房人员带入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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