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小区防火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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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防火工作制度

1.0目的

  规范物业部辖区内的防火管理工作,确保及时消除辖区火险隐患,保证公司和住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2.0适用

  于物业部正式接管的小区防火工作。

3.0职责

  3.1总经理为公司第一防火责任人,对公司的防火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2物业部主管经理为防火管理直接责任人,对防火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3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对防火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

  3.4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消防员负责对防火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0程序要点

  4.1防火管理委员会

  4.1.1组织架构图

  4.1.2管理职责:

  a)防火管理委员会:

  --防火管理委员会由公司各部门主管以上(含主管)人员组成;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消防法规;

  --监督检查消防管理中心执行防火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设施设备条件;

  --督促整改本部门存在的消防隐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教育;

  --遇有火灾必须亲临火场组织指挥扑救。

  b)防火总指挥(总经理):

  --对外个公安消防局鉴定《小区防火安全责任书》;

  --领导消防管理中心工作;

  --审批各种消防安装工程经费开支。

  c)主管经理:

  --督促落实消防管理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

  --审议消防管理中心各类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及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审核消防管理中心年度经费预算,消防器材购置计划,维修计划和消防经费开支;

  --代表消防管理中心同分公司各部门签定《小区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书》;

  --遇有火灾亲临现场组织指挥、调度相关人员参加扑救。

  d)消防管理中心主管:

  --向上级报告每月的消防安全情况,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监督实施;

  --做好消防管理中心业务建设及部门日常管理工作::;

  --指导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住宅小区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

  --制定住宅小区重点防火部位的灭火预案及应急作战方案;

  --制定部门经费预算及消防安装工程预算;

  --监督火险隐患的整改,制止违章作业;

  --编制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方法;

  --及时完成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火险隐患、火灾事故统计汇总上报;

  --同公安消防队沟通与连络。

  e)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

  --对消防中心值班监控的管理和住宅小区防火巡检;

  --明确每个人 的防火责任,用责任制的形式确定职责和分工,便于只执行遵守;

  --明确重点防火部位的危险点,控制点及其预防,控制措施;

  --监督消防员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不安全行为;

  --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中;

  --监督危险作业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每月30日定时总结本班组的消防安全情况,做到有表扬、有批评采纳队员合理建议,完善管理制度,以提高班组的防火安全素质;

  --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及保管;

  --按本规程4.4.1的要点进行防火巡查。

  f)消防中心消防员:按《消防系统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关要点进行监控管理。

  4.2防火基本原则

  4.2.1"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受公司总经理的委托,对公司的防火管理负主要负责,起监督、检查、督导作用。

  4.2.2坚持"专门机关同群众相结合"的原则。消防管理中心是公司消防管理的专门机构,在行使防火管理工作中具有最高权利力,积极发挥消防督导作用,走"群防群治"的心肝路线。

采编:www.pmceo.cOm

篇2:小区防火安全三级管理检查制度

  为了预防物业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为业主/住户提供安全环境,保障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防火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一、建立三级防火管理机构:

  管理公司建立三级防火机构,任命三级防火机构责任人,做到职责明确。

  1、管理公司负责人为公司消防责任人。

  (1)负责公司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

  (2)负责成立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

  (3)负责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消防规章制度的建立,研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4)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安部及技术部负责人、义务消防队长等组成。

  (5)三级消防机构组织人员由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调整。

  2、保安部经理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

  (1)对公司防火责任人负责;

  (2)负责制定小区防火及检查计划;

  (3)负责保安员、管理员培训工作,制定小区灭火应急措施;

  (4)监督、指导各区防火工作开展和实施;

  (5)负责各管理处消防责任制的制定和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

  (6)负责组织住户消防疏散演练;

  (7)负责消防器材的购置及更换。

  3、各区域经理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1)对本区的消防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区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工作。

  (3)监督消防专业公司对设备、设施维修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广东省高层公共建筑消防管理规顶定》,认真“三落实”:

  (1)责任落实。按照项目管理方法把消防责任层层落实到基层、部门。

  (2)器材落实。坚持做到每栋住宅楼宇的消防器材齐全,随时均可使用。

  (3)检查落实。定期组织大检查,每月由各区、各部门进行自查,平时设置专人重点抽查,做到发现隐患立即消除。

  二、实施三级检查制度:

  1、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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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场防火安全制度

  商场防火安全制度

  防火为各商户最重要的责任,如果防火措施做得不好,小火可能蔓延继而威胁整个商场。

  敬请每天检查贵商铺内的地方(如货柜周围、试衣间、货仓等),杜绝一切火隐患,以预防火警发生,除了处理紧急事故的程序外,请为雇员提供有关防火措施的训练:

  一.于商铺配备所需的灭火筒(灭火筒应悬挂于容易取到的地方)及定期安排防火检查;

  二.严格吸烟管理。商铺货仓内必须严禁吸烟并于显眼处放置“禁止吸烟”之标志;

  三.于货仓的口的标志,并经常出口畅通;

  四.所有货品应放置于距花洒头下最少半米的地方;切勿悬挂任何物件于天花及花洒头下;保持花洒控制阀的位置没有阻碍;

  五.请勿于商铺内煮食或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超负荷;

  六.确保所有电掣及电插头性能良好。请采用双朔阻燃的接驳电线与符合消防安全之插头;

  七.请勿在商铺内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如确须储存,必须事先报告管理处,取得管理处的书面批准后,方允许存放,并指定专人进行防火管理;

  八.利用有盖金属器皿盛载被清扫的废物,切勿随便放置于一般无盖的废纸篓或垃圾箱内,每天清理商铺内的废物、垃圾等。

  九.午膳或离开商铺前,关闭所有不必要的电器或拔掉插头;

  十.切记在离开商铺时弄熄所有烟蒂;

  十一.保持走火通道及消防升降机大堂时常畅通无阻;

  十二.如发现有承建商或清洁工人在贵商铺附近堆积废物或垃圾,尤其是阻塞走火通道及升降机大堂,请即通知管理中心;

  十三.商铺内不准员工留宿;

篇4:商街防火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商街防火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一.日检:由专职消防员和各岗位员工每天对本管辖区域进行全面的火情情况检查,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排除不了的及时报告公司处理,专职消防车员对每天所检查发现的消防隐患事宜全面作好记录存档并报告上级。

  二.周检:由各班班长全面负责落实,每周对本商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系统故障和消防隐患事宜及时作好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三.月检:由各部门经理全面负责落实,每月28日主要对灭火器材、消防供水系统、烟温感系统、消防中心系统等消防隐患事宜作一次彻底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重大故障报上级跟进处理。

  四.季检:由义务消防队队长组织实施,主要对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及时联络相关单位处理,对不足的消防设施设备报告公司配备。

  五.年检:由二级以上防火责任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实施,主要对各部门贯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好的表扬奖励、差的批评处罚,同时对消防系统故障和隐患联络相关单位作一次全面整改。

篇5:步行街防火巡查制度

  步行街防火巡查制度

  一.步行街全体员工均有义务巡查商场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当发现消防设施设备损坏或被人挪作他用、消防通道堵塞一定及时报告公司领导跟进处理。

  二.本商场每天24小时派专人巡查,巡查路线按地下车库摩托车场--低车位--高车位--电房--首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六层的顺序每小时一次反复进行巡查。

  三.专职巡查人员对防火重点部位情况和各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栓、喷淋、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牌、防火卷帘、破玻报警按钮、防火门、烟温感探测器、灭火器、消防通道等]作全面的检查,有隐患的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报告上级跟进处理。

  四.巡查人员对装修和动火作业的单位要重点跟进,监督其单位严格落实消防管理中“七不四要一清”原则,动火作业的必须以本公司办理的“动火审批手续”、操作人员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和采取了安全防火措施的情况下才能动火。

  五.巡查人员对商场内存有的易燃易爆物品和容易引起火灾的隐患事宜要及时处理,要求全部撤离本管辖区范围,经公司批准同意的一定要按消防法规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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