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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道路停车场(位)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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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车辆道路停车场(位)管理规定

  小区车辆、道路、停车场(位)管理规定

  为维护辖区道路畅通,车辆停放、行驶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7座以上客车、1吨以上(含1吨)货车不得在辖区内停放。

  二、禁止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车辆入内,2.5吨以上货车、大型客车、农用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小区。

  三、业主、客户拥有的车辆(人心所向轿车、7座以下客车、1吨以下货车)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

  四、业主、客户自有车辆均应入库停放,未入库或没有车库的应在划定车位停放并按规定缴纳机动车车位使用费;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放入储藏室内;不得在消防通道、非停车场地及他人的车库(位)前、储藏室门口停放。

  五、外来临时车辆(非业主、住用人)进入辖区必须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划定车位停放,离开辖区应自觉接受检查,按规定缴纳机动车车位使用费。

  六、房屋装修户运送材料的超载车辆进入辖区,须经管理处同意。

  七、车辆应严格遵守辖区交通标志提示文明行驶,不鸣号、限速在10km/小时以下。

  八、不得在辖区范围内洗车、学习驾车、修车、试车和清扫车上的杂物于地面。漏油、漏水的车辆不准进入辖区。

  九、不得擅自挖掘辖区内道路或在道路上任意堆放物品。

  十、不得在辖区主干道上玩耍、搭席乘凉、踢打球等。

  十一、小区主、次大门口禁止停放车辆及堆放物件,确保小区出入口道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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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厦停车场管理规定


关于zz大厦停车场管理规定承诺书

致:zz大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维护及促进广州zz大厦停车场管理,保障所有业主的公共利益,本人/本司现同意遵守《zz大厦停车场管理规定》内的一切条款及有关修订内容。

广州zz大厦物业管理公司
楼 号单位
业户签署
年 月 日

zz大厦停车场管理规定

一、zz大厦停车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停车场”)为私有车场,只有已获批准的车辆才可使用。车辆进入本停车场时,其司机将视为该车辆的合法拥有人或合法拥有人的代表,并已完全接纳管理公司的车辆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车场管理规定”。)

二、本车场之条例及守则于任何时间适用于任何在本车场范围之车辆(以下简称“车辆”)及任何使用本车场之人士“以下简称“使用人士”包括驾驶人、乘客及其代理人)。

三、使用人士在车场内驾驶或停泊车辆时,必须遵守车场保安员之合法指示(无论在言语、书面或以符号符号均属有效)。

四、任何使用人士除非获得合法权力,不可干扰车场内之车辆。

五、管理公司将发给租用者月票车位的使用者一张停车场泊车证。此泊车证必须展示在挡风玻璃当眼处,以便本停车保安易于检核。管理公司保留拒绝没有张贴泊车证的车辆进入,泊车证乃本停车场的财物,如使用车位合约完满或本停车场要求,使用者均须退回给本停车场。如有遗失泊车证,使用者必须尽快书面通知管理公司。

六、管理公司将向租用者发出泊车票一张,使用者进出本停车场时,必须正确登记,本停车场保安员将记录所有出入车辆的进出时间,并按此计算临时泊车费。

七、凡遗失泊车票或泊车证人士,本管理公司无义务承担任何调查证明。遗泊车票者,必须缴付二十四小时或按照该车辆实绩于本车场停泊的时间(取较高者)之泊车费。至于遗失泊车证者,本公司不会补发或提供任何补救之办法,而有关人士将被视作自动放弃使用本公司权利论。

八、泊车证只供已登记的车辆使用,如其它车辆将被拒绝进入,使用者不应把泊车证留在车辆内。

九、本管理公司将车辆交予任何出示车辆之停车收费票或泊车证,或提出任何足以令本管理公司满意之证据,证明其为车主或有权领取该车辆之人士而毋需负上任何责任。

十、管理公司有权向申请更换泊车证或更改泊车证的资料的停 车场使用者收取行政费用。现行正在发出泊车证一年内申请更换或补发者的行政费用为RMB 。而发出泊车证内要求更改任何资料者的行政费用为RMB 。管理公司有权毋须先通知调整此项行政收费。

十一、除非管理公司先同意,月租车位只准停泊指定之车辆。

十二、除管理公司人员指示外,所有车辆月租车位必须停泊在其租用的车位内。

十三、任何车辆均不可停泊在本车场的车道、出入口、以免堵塞其他使用者。

十四、任何使用人士不得于本车场范围上落物、拍卖及兜售或进行其他泊车以外之活动。

十五、管理公司保留对不遵守车场管理规定或者有关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例的车辆扣押,该车辆之车主需要负责全部有关费用。现行的开锁费为RMB 。管理公司有权作出调整而毋需须事先通知。

十六、本管理公司有权留置或扣留于本车场范围之车辆,其配件及所载物品,甚至使用人士缴清积欠之款项目为止。如使用人士未能于十四天内缴付所有费用,本管理公司可将移走车辆、其配件及所载物品或以任何方式将其处置或出售,而毋须负上任何责任,于所得款中用以扣除所欠之款项(包括有关之法律费用)。于执行上述留置权或扣留权或出售权时,管理公司所载物品出售,同时车辆被扣留期间亦要缴交泊车费。

十七、管理公司保留拒绝任何车辆进入的权力。

十八、所有车辆必须正确停泊在车位白线内,并须遵守本停车场内所有

篇3:步行街停车场管理规定


步行街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地下停车场,有效地为广大业主及商户服务,保证车辆人员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1、地下停车场守用电脑自动控制的停车切道闸系统,一车一卡,对照车牌进出,如车卡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及时通知步行街管理处进行处理,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

2、临时停放的车辆进入本停车场时,须在车场入口处领取车辆临时停车卡,并妥善保管,出停车场时,凭停车卡按规定交纳停车费,方可出场,临时停车卡如有遗失或损坏的,车主应到车场收费处出示行驶证,检查其车辆停放时间,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及工本费5元后,方可出场。

3、车辆进出本停车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按标识指定的线路行驶,所以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内的指定位置,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或其它禁停路上。

4、车辆停放后,应注意锁好门窗,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请勿放在车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车方自行负责。

5、车主不得在本停车场内洗车及清扫车上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类腐蚀性物品,漏油、漏水车辆不得进入本车场停放。

6、进入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者,经发现举报或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或者按本停车场等处理。

8、车场巡逻人员对停车场的车辆要详细登记,发现车辆有损坏的,要及时报告领班与收费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经理,并填写《突发事件处理记录本》上。

9、十一点后禁止一切车辆进出。

篇4:步行街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步行街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利用和管理好地下停车场,有效地为广大业主及商户服务,保证车辆人员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1、地下停车场守用电脑自动控制的停车切道闸系统,一车一卡,对照车牌进出,如车卡丢失或损坏,车主应及时通知步行街管理处进行处理,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

2、临时停放的车辆进入本停车场时,须在车场入口处领取车辆临时停车卡,并妥善保管,出停车场时,凭停车卡按规定交纳停车费,方可出场,临时停车卡如有遗失或损坏的,车主应到车场收费处出示行驶证,检查其车辆停放时间,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及工本费5元后,方可出场。

3、车辆进出本停车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按标识指定的线路行驶,所以各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停车场内的指定位置,不得停放在消防通道或其它禁停路上。

4、车辆停放后,应注意锁好门窗,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请勿放在车内,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车方自行负责。

5、车主不得在本停车场内洗车及清扫车上杂物,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类腐蚀性物品,漏油、漏水车辆不得进入本车场停放。

6、进入本停车场的所有车辆不允许任何原因冲栏。对于冲栏行为,管理人员将以破坏和盗车嫌疑坚决扣车进行调查,索赔处罚或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7、停放车辆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车场设施和其它车辆,否则应主动向值班人员报告,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隐瞒不报,擅离现场者,经发现举报或其他办法查出者,除责令其负责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或者按本停车场等处理。

8、车场巡逻人员对停车场的车辆要详细登记,发现车辆有损坏的,要及时报告领班与收费员,详细登记什么位置有损坏并登记在《车辆出入登记表》上,重大事件报告经理,并填写《突发事件处理记录本》上。

9、十一点后禁止一切车辆进出。

篇5:小区私家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小区私家花园停车场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小区车辆安全,保护业主权益,加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小区停车场系私家花园停车场,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进入。

  二、本停车场实行IC智能电脑系统刷卡进出制度,同时实行认人放行管理;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若非车主驾驶,必须有车主陪同驾驶者到车辆治安岗讲明,并交亲笔委托书,方可出场。

  三、大型货车、集装箱车、拖拉机、水陆两用机、工程车未经允许不得进场。

  四、出租车送接本住宅区住户可以进入,但上落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停留,司机不得下车在停车场及小区内闲走。

  五、车辆进入小区停车后,驾驶者必须关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停车卡等有效证件及车内贵重物口必须随身携带,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管理处申请填写《物资搬运放行条》,经核实后方可出场。

  七、停放好车辆后,司机必须马上离开停车场,不得在他人车辆旁停留。

  八、进场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和要求停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进出车路口、上人行道、 压草坪,不得长时间不熄火。

  九、不得在停车场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机油等必须清洗干净。

  十、不得在小区鸣号;不得损坏小区停车场设施。

  十一、在小区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十二、严禁运载剧毒、易燃易暴物品、严重污染物品及其他不安全物资的车辆进场。

  十三、按时缴费,不得拖欠。

  十四、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车场管理员执行公务。

  十五、本小区车场只为车主提供车辆停放使用,不负保管责任,如有丢失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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