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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房屋管理规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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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辖区房屋管理规定(2)

  物业辖区房屋管理规定(二)

  1.0目的

  通过对房屋的管理,保证各类用房处于完好状态,使物业本身保值增值,实现顾客满意。

  2.0适用范围

  公司所辖的所有物业。

  3.0职责

  3.1公司综合办负责制定各类用房的管理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且做相应的记录予以持续改进。

  3.2各管理处负责执行公司的有关房屋管理的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维养并做好记录,及时向公司综合办汇报。

  4.0程序

  4.1房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房屋本体维护保养,室外公共设施维护保养,钥匙管理,室内装修管理、空置用房管理、出租用房管理等。

  4.2房屋本体维修保养由综合办制定《房屋本体维修保养工作一览表》,管理处按照此表进行日常保养及巡查工作,并将记录上报公司综合办。

  4.3综合办制定《室外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工作一览表》管理处按此表进行室外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及巡查工作填写《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日巡查记录》,并将记录上报公司综合办,综合办每季度对管理处的记录进行检查。

  4.4空置用房管理见《空置用房管理规程》。

  4.5出租用房管理见《出租用房管理规程》。

  4.6室内装修管理见《装修管理规程》。

  4.7钥匙管理见《钥匙管理工作规程》。

  5.0相关文件

  a)《房屋本体维修保养工作一览表》QR-C

  b)《室外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工作一览表》QR-C

  c)《空置用房管理规程》

  d)《出租用房管理规程》

  e)《装修管理规定》

  f)《钥匙管理工作规程》

  g)《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日巡查记录》Q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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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范文(8)

  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范文8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加强对本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和环境的整洁、美观,依据建设部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房屋装饰装修的程序

  1、房屋装修应由业主本人(或业主委托人持业主书面委托书)到物业公司领取《装修申请表》、《装修保证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及《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并按表中要求逐项填写。

  2、业主确定装修方案后,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并由装修施工单位指定一名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管理。

  3、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业接待处办理申报备档手续:

  ⑴填好装修申请表、装修保证书;

  ⑵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⑶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和1寸照片1张;

  ⑷房屋装修施工图;

  ⑸装饰装修方案。

  4、物业在查验装修申报材料齐全,受理装修申报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

  ⑴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

  ⑵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立面,不能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

  ⑶不能改动上下水主管道、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消防管线、煤气管线、排烟系统、供电、通讯、智能化线路;

  ⑷厨房、卫生间等楼板的防水措施;

  ⑸是否符合防火要求。

  5、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物业办理证件领取和费用缴纳手续(详见附件三)后,方可进场。

  6、装修过程中若增加施工人员,必须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来物业公司办理,其他人员不予办理。

  二、装饰装修的时间要求

  1、房屋装修工程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如确实需要延长的,应由业主或业主委托人办理延期手续;

  2、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30(夏季15:00至19:00)。如在非工作时间内施工,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其停工或没收工具,并视情节轻重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三、装饰装修中禁止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严禁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卫生间的地面防水层;

  4、严禁在承重墙上穿洞,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

  5、严禁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6、严禁任意刨凿楼地面、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7、破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8、严禁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

  9、严禁私自改动或损坏上下水、气主管道、消防设施、电视通讯系统、智能化监控系统管线、对讲设备、开关箱以外的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10、禁止擅自改动煤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向煤气公司申请,由煤气公司组织实施;

  11、装修单位应当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规范进行,禁止野蛮施工;

  12、禁止其它违章装修活动。

  四、现场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出入本小区必须佩带小区出入证,无证人员不得入内。

  2、施工人员如因工作需要在装修房屋内暂住,由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3、施工人员只能在限定区域内作业,不得任意串户。

  4、施工人员应遵守小区相关的管理制度及本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并接受小区物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如有破坏或盗窃等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施工人员应当遵守《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以保证施工现场良好的秩序。(详见附件一)

  6、 如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应当按照《应急事件处理办法》执行,及时采取措施。(详见附件二)

  7、施工人员在进场后,应告知邻里,给予谅解。

  8、施工人员在进场后,不得在小区内派发和张贴宣传单。

  五、材料运送管理

  1、装修材料进入小区时,必须持相应的《装修进料证》。

  2、业主如运送大宗装修材料,应事先通知物业公司,以便妥善提供配合服务。

  3、进入小区的装饰材料一经卸下,应立即搬入业主的户内,不准占用公共区域。

  4、在材料运送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经之处(包括道路、阶梯、进厅、走道、楼梯间等)的地面、墙面、顶面、转角处及突出的把手及配套设施设备等妥善保护;严禁在广场地坪、楼厅、花岗岩地面上拖拉材料。

  5、施工结束后,剩余材料搬离小区过程中同样要注意以上事项。

  六、装饰装修要求

  1、地面、天花板、屋面装修

  ⑴住宅卫生间地面已做过防水处理,装修时禁止挖掘地面、墙面、墙角,以免破坏防水层。因装修造成防水层破坏的,应重新做整体防水(防水层沿墙面四周上翻200毫米),并做24小时闭水试验,闭水试验时应通知物业公司现场监督、验收并记录。

  ⑵房屋地面及天花板内已暗埋各种管线,铺设木地板或吊顶时要按图施工,打孔时切莫破坏暗埋的管路及线路,并注意打孔深度不得超过3公分。

  ⑶凡留有管道的顶面,需留出适当大的检查口,以方便上部管道的即时检修。

  2、配套设施、设备装修

  ⑴有线电视、电话接线位置及接口已固定,其维修、养护由专业公司负责,不得拆线、改线、加线;

  ⑵为确保正常用电,电器线路的改动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将改动图纸标清后交业主转物业公司备案;

  ⑶改动电气(强电、弱电)线路时,必须穿管敷设;

  ⑷为便于日后维修,原电气元件位置若弃用,必须用盖板封好,严禁用水泥砂浆糊堵;

  ⑸施工结束后,装修施工单位要给业主出具改动后的水、电平面图或改动情况的详细文字说明的复印件转交物业备档,以便日后维修。

  3、排气、换气扇、抽油烟机安装

  ⑴对已预留安装孔的,只限利用该孔安装,不另行开洞;

  ⑵抽油烟机排气管、排气扇只限向外伸出外墙面20厘米,并妥善处理排出油烟,不得影响公共卫生。

  ⑶无法安装的请通知物业公司以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4、空调机安装

  空调室外机的安装位置需严格按原设计的指定位置安装,冷凝水的排放按预留位置排放。如有冲突,则按物业统一指定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支架、膨胀螺丝均要采用不锈钢材料。

  5、房屋外观要求

  ⑴天面雨蓬:天面不得私自搭建,私自架设雨蓬。不得对天台花园进行封闭,加建围栏。

  ⑵一层花园:不允许在一层花园私搭乱建,不得种植农作物,种植花草必须与小区整体绿化保持一致。在私家花园搭建建筑物必须经过物业公司许可。

  ⑶窗玻璃:禁止更换其它颜色的玻璃或喷漆或张贴广告等有碍小区整体形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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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⑷防盗网:如需要安装防盗网,到物业公司咨询后,在窗扇内侧,安装统一款式、颜色的防盗网。

  ⑸阳台栏杆:原则上不允许对栏杆进行改造,因其设计已经考虑了安全问题。如确需改造,改造后栏杆的颜色、材料、形式要按物业公司要求进行。

  七、防火责任

  1、施工现场必须自备足够灭火设备,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1个2公斤灭火器。如手提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

  2、装修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各装修施工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

  3、凡因违反规定所发生的消防事故,由业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理

  1、装修垃圾袋装后按物业公司指定的时间堆放在指定位置上,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区域,违者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违约金,每次200-500元,直至禁止装修人员进场。

  2、如出现损坏公共设施、污染道路和墙面、装修人员随意抛洒以及乱倾倒等现象,如经通告后,装修施工单位未做出恢复或清理,物业公司将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将从装饰管理保证金中扣除,并处以每次200-500元,直至禁止装修人员进场。

  3、严禁高空抛物,违者承担违约金500-1000元。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由肇事者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九、违章处理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将每天不定时对装修户进行巡查,对装修户进行巡查,监督装修情况,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对业主或装饰施工单位的违章施工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制止,违规者除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附件四中的标准承担相应的处罚外,物业有权作如下处理:

  1、责令停工;

  2、责令恢复原状;

  3、扣留或没收工具;

  4、赔偿经济损失。

  十、装修施工单位离场手续的办理程序

  1、装修竣工后,由业主、装修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三方对装修是否违规进行共同验收。并将相关变更管线图和文字说明交物业公司备案。

  2、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装修现象,装修施工单位需按物业公司要求进行整改。

  3、整改完毕3个月后,由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带相关施工证件及办证收据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证手续。

  十一、说明

  本《办法》是为了协助业主能清楚了解有关装修手续的办理,恳请您仔细阅读本《办法》内容,并遵照执行。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附件一:《装修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斗殴,不参与赌博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

  2、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禁止随地便溺。

  3、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余食物,不在小区内晾晒衣物。

  4、不得在室内动用明火操作,或用木块、刨花煮饭、取暖,并禁止吸烟。

  5、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操作;从事机电安装、电焊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应在物业管理人员查看时出示。

  6、装饰施工应在室内(施工期间应关闭房门)进行,不得在公共部位(小区道路、楼梯间等)搅拌水泥、和灰,以免造成水泥凝结难以清理。

  7、为避免管道堵塞,禁止将剩余装修材料(涂料、漆等)倒入下水管道,顶层装修时,不准向雨水管内倾倒任何废料。

  附件二;《应急事件处理办法》

  如施工现场发生突发事件,如液化气泄漏、水淹、火灾或民工殴斗等,现场施工人员应当按以下办法处理:

  1、保持镇静,不要慌张。

  2、在自身安全条件下,采取可能采取的措施,阻止事态发展或减少不良后果。

  3、尽快通知相关单位(110、119、120)及物业公司前来处理。

  4、撤离现场,并劝阻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附件三:装修项目及费用标准

  序号费用项目费用标准说明

  1装修施工许可证55元/证1、此证在装修进场后,置于进户门上;

  2、此证含押金50元,工本费5元,装修竣工后即可按规定到物业公司办理退证手续。

  3、办证时此项费用由装饰施工单位缴纳。

  2施工人员出入证15元/证1、施工人员在进入小区,必须佩戴,违者将以无证拒绝进入小区;

  2、此证含押金10元,工本费5元,装修竣工后即可按规定到物业办理退证手续;

  3、办证时此项费用由装饰施工单位缴纳。

  3装饰管理保证金2000元装饰施工单位缴纳2000元,此费用装修完毕后,确定无违章施工,三个月后退还。

  4垃圾清运费2.5元/平方米装修垃圾由物业统一清运,费用为2.5元/平方米;也可自行清理(必须严格遵守《装修垃圾自运承诺书》)。

  附件四:相关法律规定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施工单位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业主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施工单位的,业主可以向装饰施工单位追偿。

  3、施工人员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⑴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业主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⑵擅自拆改供暖、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对业主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⑶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对业主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施工单位处以1000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5、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装饰装修过程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6、装饰施工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不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和进行焊接作业的,或者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篇3:新城小区房屋管理措施

  新城小区房屋管理措施

  (备注:)

  本章节中"1房屋外观管理"、"2房屋年度养护计划"和"3室内装修管理制度"等在本方案的"业主入住期装修服务"中做出阐述,在此不再赘述。

  4、负责物业标识的设置、安装、维护

  我们除了维护好开发商已安装、设置的各类标识标牌外,还将根据项目现场的具体需要,按照我司VI系统,完善相应的标识,以利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我司企划部负责此项工作。我们在"zz滨海新城"项目标识管理工作中的原则是:

  *按照统一的VI视觉识别系统的规范要求制作标识标牌;

  *指路牌清晰明了,让人迅速准确地到达目标地;

  *告示牌醒目简洁,让人清楚"这是什么","怎样做"等等,比如禁行禁停牌、垃圾分类牌、商铺类别标识、取车程序、锁车前注意事项等。

  *根据项目的特色及需要,设置一些精巧别致的标识牌,既可让人学到知识,了解趣味典故,又为社区环境增添了亮点。比如:我们将各种花木挂牌标识,介绍该花木的品名、科属、产地等;对艺术雕塑挂牌标识,说明创意或典故。

  *在标识标牌的安装、维护方面,我们也将本着安全、持久、方便业户使用的原则,根据设计材质的需要进行专业操作,于细微之处体现服务的规范和细腻。

  5、房屋维修管理及日常养护

  *房屋维修管理是物业管理的重要主体,管理得当,对保证房屋正常发挥使用功能,延长使用寿命,能够使其保值与增值,是维护业主利益的根本体现,同时也能提高开发商的声誉,更反映出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

  *"客户服务中心"将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房屋管理与巡查保养方案及工作计划。

  *根据维修任务编制年度计划,按照年度计划和施工任务的情况,编制月、季度施工工作计划并按时落实。

  *严格执行既定的工作质量标准,按照制定的统筹计划,组织施工,建立正常完善的管理施工程序。

  *客户服务经理在规定时间内每天巡查所负责的区域,对楼宇的主体工程、门窗及装修工程、楼宇地面工程、油漆粉饰工程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做出处理。

  *对楼宇天台防水层、水池、公共通道、地下室基础、梁板、外墙、空间、地面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对擅自改变房屋规划结构、上下水管、乱搭建等行为,即时处理、纠正,并耐心做好劝导工作,直到恢复原状为止。

  *严格执行既定的房屋养护质量标准并进行分项管理。

  *对房屋的公共部位和业户室内的维修做全面记录,并定时回访。

  *做好雨季、台风、暴雨过后对房屋设施的不定期抽查,安排维修工作,确保房屋设施的完好。

篇4: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5)

  附件2

  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五)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天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 。

  甲方是指:1、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2、公有房屋出售单位(产权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

  乙方:。

  乙方是指购房人或承租人。

  乙方所购买(租赁)的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租赁合同编号为; 房屋位置;户型;建筑面积。

  为规范房屋的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需装修房屋的应向甲方交纳1000元装修保证金。

  二、乙方装修房屋前,须向甲方办理装修登记手续并提出装修设计方案。

  三、甲方受理乙方装修登记并审核同意装修设计方案后,乙方方可施工。

  四、装修期间,施工人员凭甲方编发的出入证进出小区,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对装修施工人员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五、装修期间,甲方将派员按本协议对装修进行监督管理,乙方应服从监督管理。

  六、乙方保证施工人员按照物业公司制定的管理办法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和离开小区,并遵守相关装修施工时间的规定。

  七、装修时乙方须遵守以下规定:

  1、禁止一楼住房下挖地面;

  2、禁止拆改梁、板、柱、承重墙等房屋承重结构构件;

  3、禁止随意增加房屋荷载,尤其是楼面装修不得使用超重材料等;

  4、禁止不经批准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如确需改动,须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5、经甲方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乙方拆改水电管线、采暖管线、煤气管线、有线电视线路等附属设施时,乙方应保证线路及管道畅通,不得影响原有设施的整体功能及相邻住户的正常生活;

  6、禁止使用超过环保规定的高噪声电动工具;

  7、房屋外挂设备如空调等须遵守甲方统一规定进行施工;

  8、施工期间不得违反消防规定进行操作,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公共场所、公共配套设施的装修应经过市有关部门的审批后方可施工。

  八、装修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清运前用袋装好,日产日清。委托甲方清运时,实行有偿清运,有偿清运费由乙方按甲方制定标准支付。凡乱扔乱倒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乙方违反规定装修时,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或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拒不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的,乙方支付100-200元的违约金。

  十、因装修施工或搬运装修材料、器具等造成下水管道堵塞、渗漏、停电、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造成他人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等,由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一、因搬运、装饰装修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按约定交纳费用。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十二、乙方装修完毕后,向甲方交回出入证,甲方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经过3个月再复验。

  1、复验确定无损坏房屋主要结构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后,甲方在1个月内将保证金全额返还乙方,但不计算利息。

  2、复验发现损坏房屋主要结构及非法拆改附属设施等违章现象,由甲方从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的房屋损失补偿费,余额在1个月内返还乙方(不计算利息)。

  3、房屋损失补偿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房屋损失补偿费专项存储,全部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不足。

  十四、本协议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篇5:商住楼房屋水电维修管理制度

  商住楼房屋、水电维修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业主的正常生活,维护房屋的完好,延长其使用寿命,按照经济、合理、牢固、实用的原则,特定以下有关修理规定。

  一、大修

  a)屋面工程:

  屋面修理必须确保安全和解决屋漏。15年为一个周期(特殊情况除外)。原则上必须彻底翻修,尘土及垃圾应予以清除,屋面渗漏应找出原因,针对损坏情况采取防水材料嵌补或找出原因。

  b)结构与墙面工程

  各种结构件如柱、梁、楼面,在大修时必须详细检查,损坏变形严重的应予以加固、修换。

  墙面原则上不定大修年限,规定两年清洗一次;局部损坏,列为中修范围。

  c)楼道内墙面修补、粉刷

  每年粉刷一遍。粉刷时,进行大面积的修补,墙面桧有下坠危险的应铲除,并重新粉刷。

  d)上、下水管工程

  上下水管20年更新一次,更换上、下水管时逐楼进行,必须缩短停用时间,要一次到位,不准返工。

  e)电设备工程

  进户电源线,3年更换一次;配电箱2年大修;高层母排,8年大修,更换或部分更换。

  消防、生活水管、配电间等设备,除日常保养外,2年检修一次,视设备磨损程度逐个更新。

  二、中修

  a)中修指不到大修范围和程度,而小修不能解决的单项修理。其费用较高、工程量大周期较长的均敖中修的修理范围。如:屋面局部漏水,个别楼层卫生间、厨房、管道、马桶、面盆、水斗漏水,墙面损坏,墙面渗水,上下管道局部堵塞。

  b)在进行修理时,同样进行预、结算。

  c)完工后,进行验收,并要有一定的审批手续。

  d)小修

  e)以服务这宗旨,解决业主和住户实际困难为目的,做到及时、保质、实用为原则。

  三、小修范围:

  a)私人住宅

  1.电器方面:熔断丝、插座插头、空气开关、漏气开关、电源插头插座、各种灯头、灯座、灯泡、灯管、线路的故障和更换。电度表、电视机、录像机、空调机、冰箱、微波炉、洪干机等故障、损坏,协助向外联系修理。

  2.给排水方面:各种龙头失灵故障,各种水闸渗油和损坏,上、下水道堵塞不畅,各种配件失灵和损坏,上水管漏,水表故障。

  3.配套设备:热水器的保养和维修(整机报废,业主自行购置或代购更换);脱排油烟机保养维护(整机报废,业主自行购置或代购更换);煤气灶的保养和维护(整机报废,业主自行购置或代购更换);对讲电话、可视电话负责向外联系维修。

  4.少量面砖、地砖、瓷砖的损坏的更换,小面积的木质地板修理和更换,木制门窗和铝合金门窗的修理。负责向外联系,修配和更换及开启各种门锁。

  5.其它服务

  b)共用部位

  消防设施修理、门窗、地砖的修理、电表箱、总水闸的修理,电子门修理等。

  费用处理:在保修期内免费服务;过保修期后进行有偿修理,按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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