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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处业主报修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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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处业主报修标准作业规程

  物业处业主报修标准作业规程

  1.0目的

  为了使业主报修得到及时、顺利的解决,达到业主完全满意。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物业处业主报修处理工作。

  3.0职责

  3.1物业处服务中心负责接待处理业主的报修。

  3.2物业处的维修主管负责安排业主报修工作。

  3.3物业处维修员工负责组织实施报修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报修流程图:

  4.2报修处理程序

  a)服务中心接到业主报修时,要与业主约定入户时间;

  b)及时填写《业主接待记录》,同时将业主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报修时间、预约维修时间详细填写在《维修单》并通知维修主管;

  c)维修主管确定维修等级(急修、小修、零修),安排维修员接单;

  d)维修人员接到维修单,应立即携两联维修单入户维修,并严格遵守《入户维修行为规范》;

  e)维修后,认真填写维修情况、用料情况及收费金额。并请业主试用或验

  收后在《维修单》上签名确认,收业主费用时需给业主开具专用收据或发票;

  f)完成后,第一联返回接待中心销《业主接待记录》,第二联交至财务组结帐;

  g)修服务回访见《回访工作标准作业规程》。对不合格、不满意 事项按《业主投诉处理程序》处理

  4.3相关文件由档案资料员存档,作为维修人员考核项目之一。

  5.0相关记录

  5.1《业主接待记录》sw-F8

  5.2《维修台帐》sw-W4

  5.3《维修单》sw-W1

  5.4《业主回访记录表》sw-F1

  6.0相关支持文件

  6.1《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SW-FW-03

  6.2《业主投诉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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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业主住户安装空调承诺书

  业主、住户安装空调承诺书

  第1页,共1页

  本人,系之业主(住户),现需安装空调部,承诺在空调安装过程中遵守管理处的规定,同时做到:

  1、本人对室外主机的安装质量、外观统一及安全负全部责任;

  2、因设计上没有窗式空调位置,承诺不安装窗式空调;

  3、分体空调室外主机按照设计规定的位置安装,使用具有足够强度的不锈钢支架,并使用不锈钢螺栓;做到楼上楼下保持横平竖直;保证不乱开空调孔,不乱拉冷凝管;

  4、把空调滴水导入集中排水管中,以免空调滴水干扰其他住户的生活与工作;

  5、每安装一部空调预交300元押金,安装完工后经管理处验收合格后退领押金,如验收不合格,保证限期整改。

  承诺人:

  年月日

篇3:消防安全责任书(业主)

  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消防安全责任书(业主)

  甲方: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乙方:阁楼室(业主,本物业当然防火责任人)

  为加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各类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如下:

  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条例,将安全防火工作纳入到日常生活与工作中。

  2、乙方在装修期间,所有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监督和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但乙方要教育施工工人遵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以及中信管理处的消防管理有关规定,向施工队负责人落实其应承担的消防安全权利、义务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必须加强自己与同住亲人、来访朋友或暂住人进行消防知识及注意事项的宣传和教育,使其了解火险特点和防火要求,以确保室内防火安全。并有义务参加甲方、消防主管部门的消防演习和宣传活动。

  4、乙方必须做到在家居范围内配置有防火器材,并且通风良好。严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在消防通道违章搭建。

  5、乙方有责任使所有同住人员在思想上对消防安全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能够安全使用煤气和各类电器,并定期检查隐患物品,以防止发生事故。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物品。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法规和有关规定。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法规和规定的各类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和及时纠正。在火警发生情况下,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和指导安全疏散,火灾发生是应服从现场统一指挥,有责任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协助甲方和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7、甲方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消防安全管理检查监督。乙方要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接受并配合甲方进行检查。对检查中限现存在的问题,乙方要及时地、自觉地进行整改纠正,甲方将采取可行措施监督乙方整改纠正。

  8、乙方如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及时纠正的,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一切责任,触及刑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9、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每户室内配置有效灭火器2瓶。经常对住宅使用人进行消防知识及火警发生后逃生、自救技能的培训,要求熟练掌握和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

  10、责任书一经签订,甲乙双方要认真加强配合,按责任要求共同把有关住宅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做好。

  11、此责任书一式叁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消防主管部门存档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

  代表:

  年月日

  乙方:   栋   房

  业主签名:应急电话:

  年 月  日

篇4:汇景雅居业主房屋装修细则

  汇景雅居业主房屋装修细则

  一、业主装修房屋必须遵守国家及天津市关于房屋装修、电力、采暖、自来水、燃气、消防、有线、通讯、安全及《业主房屋装修责任书》的有关规定。遇不清楚之事宜,可向有关部门或小区物业管理中心咨询。

  二、房屋公用部位为:屋顶、外墙面、楼梯间、电梯间、走廊通道、公用门厅、设备层、院墙等;共用设施为:户分电表以外至总电表以内的设备和线路、户分水表以外至总水表以内的上水管道和配件、下水道干管、暖气干管、燃气干管、雨水管、空调冷凝水干管、信报箱、避雷设施、电梯、有线电视、可视对讲、智能化通讯设施等。以上部位及设施由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及维护,业主装修时严禁占用、封闭、改动公用部位及设施。

  三、上层住宅装修卫生间、厨房等部位及下水管道造成向下层渗水漏水的,应由上层住宅业主负责修缮。

  四、屋顶

  1、做吊顶或灯池时,应对封闭在内的各种管道在截门及排气阀等处预留检查口,其尺寸不得小于400mm×400mm。

  2、安装灯具时钻孔直径不得超过φ10mm,深度不超过40 mm。

  3、钻孔时不得损坏顶层内钢筋及预留的管线。

  4、在顶层布线时,不得剔凿顶层混凝土基础面。

  五、墙面

  1、不得拆改土建承重墙及非承重墙,不得在墙体上开门、窗等。

  2、不得用全木结构或其他非阻燃材料将墙体封闭。

  3、不得随意扩大原有的门窗尺寸。

  4、不得拆改连接阳台的门窗墙。

  5、不得破坏墙内的各种管线。

  6、不得封闭墙上分线盒或检修盒。

  六、地面

  1、二层及二层以上不允许铺装大理石或花岗岩等较重石材。

  2、不得随意射钉、钻孔或凿毛面。

  3、不得在原楼板上加设墙体。

  4、不得在楼板上叠加较厚的砂浆水泥层。

  5、卫生间、厨房的地面防水层不得破坏。

  6、不得破坏厨房、卫生间的泛水。

  7、不得在楼板上放置较重的盆景。

  8、不得在楼板上放置、砌筑养鱼池。

  七、冷水管路

  1、不得改动干管及支管走向或在干管上开孔。

  2、不得拆改移位或倒装水表。

  3、需封闭管路的应在截门、接口、水表等处欲留维修孔或观察口,其尺寸不得小于300 mm×300 mm。

  八、供暖管路

  1、不能随意增减暖气片数。

  2、不能改变暖气散热器原有位置。

  3、不能随意增加或取消暖气散热器。

  4、不能随意在暖气给回水管上加截门。

  5、不能随意去除或完全封闭排气阀。

  6、暖气罩必须利于散热,其上部必须有一定散热面积(开孔)。

  7、暖气罩必须做成可拆卸式,当暖气罩取下时,应可将散热器整体拆除。

  8、进回水管装饰若以木质处理,应做成平开式,若以石膏板处理,必须在维修部位欲留检查口,其尺寸不得小于300 mm×300 mm。

  9、不得用其他散热器替代原有散热器。

  10、不得在暖气管路或散热器上接管放水。

  九、燃气管路

  1、不得封闭。

  2、不得拆改。

  3、确需改动燃气管路请与燃气公司联系。

  十、供电、通讯、有线、卫视线路、宽带网线

  1、不得超负荷用电。

  2、线路穿墙必须套管。

  3、墙面重新走线,必须剔槽、用护套线,最后用石膏粉封好。

  4、重新走线,线径不得小于2.5 mm2。

  5、空调等家电,最好单独引线,并可靠接地。

  6、重新安装的开关,开关必须控制火线。

  7、封闭在装饰材料内的线路,需测其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0.5兆欧。

  8、有线、卫视线路不得随意改变或加装分线盒。

  9、不得擅自改动宽带网线,确需改动事先应与广电部门联系。

  十一、外墙、防护网等

  1、楼顶、外墙属公共部位,严禁拆、改、占用、设招牌等。

  2、空调需装在指定部位,排水管必须接入散水管。

  3、不得封闭露台、阳台及小院或在露台、阳台及小院上搭建任何建筑物。

  4、不得改变阳台的使用功能,或在阳台上放较重的物品。

篇5:商业广场业主自用部位装修管理方案

  商业广场业主自用部位装修管理方案

  业主住户、装修施工单位,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和管理处制定的各项规定。

  1、土建部分:

  (1)一切楼宇外的改建、扩建、搭建及其他违章建筑,都在禁止之列,包括在公共部位加设门、财神等。如出现以上问题,管理处将采取强硬措施予以制止。外墙、户与户之间的隔墙,不允许打砸及钻孔。外墙不允许安装管道及其他附属物,必须严格保持建筑物外观的统一。承重结构的钢筋混凝土柱、梁、板及承重墙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破坏,包括在梁、柱、板上钻孔。

  (2)厨房、卫生间装修时,防水很可能被破坏,应补做防水,确保地面不渗漏后,再做地面层。(装修期间不允许有积水现象)

  (3)室内地面装修厚度不得超过2cm,允许凿毛。

  (4)室内隔墙拆除,除在装修申请时在图纸上注明外,拆墙时必须请管理处人员到现场复核后方可施工。拆墙严禁使用5磅以上大锤,新砌隔墙,应使用轻质建筑材料。

  (5)不允许改动门窗、玻璃颜色、外墙颜色,外墙上的公共设施、设备、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外墙装饰(包括遮阳蓬、雨蓬、花蓬、凉亭等)。

  (6)为保持项目外观统一,由发展商统一在项目安装智能化闭路监控系统和可视对讲系统。住户安装隐形防盗网必需安装在室内。

  (7)本协议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二)、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不得更改外阳台铝合金门、窗。

  第六条、装修人员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建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外墙上开窗。

  第十五条、装修人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

  2、电器部分:

  (1)、根据开发商提供的电负荷,已设计好家用电器容量。若超载或电量不够,管理处不负责办理增容,敬请谅解。

  (2)、不得改动主配电箱和箱内的电器设备,不得将配电箱暗装在木制家具内或封闭。

  (3)、改动室内线路,除装修申请时必须申报外,应根据国家施工规范施工。电线、电器零部件、使用国标产品,零线、接地线不得混接,不得只接零线不接地线,不允许将电线直接埋入墙内。所有线路应使用阻燃PVC管,转角处使用接线盒,在管内穿线。

  (4)、接线盒、开关盒、插座盒等不得安装在木制家具内或木质地板上,避免电线接触不良引起火灾。

  (5)、住户可视对讲机不允许自行拆除。装修时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损坏、丢失。

  影响装修必须拆除或移位时,应向管理处申报,请专业人员操作,自行拆卸造成系统故障或损坏要赔偿损失。

  (6)、装修完工,装修单位按实际电器线路绘制竣工图,管理处、业主各一份,以便于日后检修。

  3、装饰部分:

  (1)、不允许改动阳台及阳台栏杆(包括颜色和式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封闭阳台或搭建、改建、扩建,卷闸门可安装在室内。

  (2)、吊顶如采用木质结构必须作防火处理。(刷防火涂料或用防火板)

  (3、)商铺装饰装修,除遵照本协议外还需签定(《商铺装修协议》,特别禁止占用公共场地。广告、标志牌不得占用公共空间。灯光不得影响楼上住户。

  4、给排水、卫生浩具:

  (1)、不得改动给水、排水主管道和在排水主管道上接管,应按照现有的排水管道位置选择卫生洁具。

  (2)、排水管道装修施工时,必须防止泥沙、水泥、杂质等掉入,避免管道堵塞。排水管道如须封闭,检查口处要留出20cm见方的活动门,卫生间吊顶在排水管道疏通口处也应留一块活动板。

  (3)、装修前请业户做好卫生问及厨房的试水工作,装修后开发商、管理处将不对此承担保修责任。

  5、空调安装:

  室外机必须按管理处的统一规划,按规定的室外机安装位置安装。室外管道铺设要横平竖直,冷凝水排水管安装到指定的排水管道。不遵守以上规定,管理处将采取强制措施以保证项目外观的统一。

  6、装饰装修常规管理:

  (l)、装修队伍进入施工时,务必先行检查电器线路,确认电器线路良好,运行正常。检查给排水管道,确认排水管道畅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2)、装修时间为正常工作日每天8:00至12:00, 14:30至19:00;重大节假日不得施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周六、周日不得拆打。超时施工影响已入住业主休息、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的,管理处将采取临时停电措施,强制停工;

  (3)、装修施工不得占用公共通道、场地和设施。不得影响公共秩序和卫生,必须关好进户门装修,避免污染。搬运装修材料和清运装修垃圾时,必须注意采取保护措施。不得损坏墙面、地面、道路、楼梯、扶手、栏杆、灯饰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4)、装修工人凭装修出入证在规定时间进出项目。装修工人进入项目或在项目内活动必须佩戴装修出入证。装修工人不得窜栋、窜户或到与装修单位无关的部位、公共场所等处逗留、便溺。违反以上规定将视为可疑人员处理。不听劝阻的,管理人员有权没收装修出入证,清出项目。

  (5)、装修工人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不得乱扔烟头、杂物,乱扔装修垃圾、不得随地吐痰,污染公共部位、践踏

草坪,损毁花木;禁止在项目内大声喧哗、酗酒闹事、及其它违规行为;

  (6)、禁止五吨以上车辆,及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化学物品、危险品和漏油车辆进入项目。漏油车辆污染项目道路应清理干净,赔偿损失,运送装修材料车辆由装修负责人带入项目,并配合值班人员作好记录,随车人员下车登记。允许进入时问: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l 4:30-19:00。限速5km/h ,且不允许在私家车位或草坪上停放;

  (7)、为保证项目安全及公共秩序,装修垃圾由装修工人袋装后运至指定地点,业户不得自行清运,并负责将运送道路清理干净。管理处统一清运,并向业户收取垃圾清运费2元/㎡。严格禁止高空抛物,否则管理处将给予严厉的经济制裁。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由肇事单位和肇事人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8)、禁止违章用电。装修机电工具用电,必须使用电缆线或护套线,不准单线并用和用插头将电线插入插座,或将两根电线插入插座。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炉及超负荷用电,因以上原因跳闸后果自负;

  (9)、房屋装修施工场地,严禁吸烟。油漆、稀释剂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单独存放,油漆施工作业期间,要采取安全措施,防火防爆。严禁使用空压机进行喷漆作业(因喷漆作业已发生多起爆炸事故);

  (10)、文明施工.完工清场。电焊明火作业,必须采取防火措施,报管理处批准。根据消防法规,要求每50平方米建筑面积必须配备一支灭火器。每个装修工人都要会使用灭火器。灭火器要放在明显、易拿的位置;

  (11)、装修施工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在项目内留宿。确需留宿,须经业主办理担保手续,装修施工负责人持业主委托书,办理留宿手续。经批准最多允许入住两人看守机具。留宿人员晚10点前必须归宿,并不得将亲属或其他人员带入项目。晚上10点至早上6点禁止留宿人员进出项目或在项目公共部位活动,收音机、电视机音量不得过大;

  (12)、严禁将装修剩下的砂浆、水泥浆、涂料、油漆及稀释剂、冷底油等倒入排水管道,若管理处巡查发现,将严肃处理。装修完工初检,管理处将重点检查并严厉查处:

  (13)、装修负责人每天必须对装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发生高空坠落,避免发生装修安全事故。

  7、郑重申明:

  管理处保留要求业户对所有装修进行更改或还原的权力,(如该项工程影响项目整体或严重影响外观、楼宇结构安全、公共设施安全)即使该项工程在管理处批准下已经完成,管理处也会发出更改/还原通知,业户接到更改还原通知应以项目整体利益为重,在一个月内完成此项更改/还原工程,并负责一切费用。如业户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配合进行更改/还原,管理处将以其他方式,(包括向有关部门报告、人民法院起诉等)完成此项更改/还原工程,所需费用仍由该业户承担。

  8、装修施工单位:

  不得承接违章建筑,不得以装修单位或个人利益,鼓动业户加建、扩建。否则,管理处将向建设局举报,吊销其承接装饰工程资格。

  9、违规处理:

  根据政府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单独或同时处罚:1、督促改正;2、责令停工;3、扣留工具;4、赔偿损失;5、强制恢复;6、没收出入证;7、暂时停水、停电;8、按有关规定罚款;9、报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处罚;10、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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