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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物业行政奖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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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物业行政奖罚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体系文件

  文件编号:Q/QHPM-GLZD-0303

  文件名称: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内容:行政奖罚管理制度

  清华物业行政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一、行政奖罚主要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审评,旨在提高公司的行政管理效率和员工的服务质量。

  二、行政奖罚以精神和物质想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进行。

  三、行政奖罚作为员工转正、晋升、降级(薪)、辞退/开除等人事处理工作的依据。

  四、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处理。

  五、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 奖罚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服务中心员工记大过、降级(薪)、辞退/开除与嘉奖以外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二、服务中心负责员工记大过以下与嘉奖决定的审批。

  三、品质管理员负责落实复核各项奖罚记录,分析奖罚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三、行政人事部负责奖罚的统计。

  四、服务中心所辖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

  第三节 奖罚形式:

  一、 奖励:嘉奖、功绩奖、创造奖、年度先进奖(先进个人奖、先进班组奖、先进集体奖)、晋级、晋职。 二、 处罚:轻度过失、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薪)、辞退/开除。

  第四节 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一)、嘉奖:10-100元; (二)、功绩奖:100-500元; (三)、创造奖:100-10000元; (四)、先进个人奖:200元; (五)、先进班组奖:300元; (六)、先进集体奖:500元; (七)、晋级、晋职:按晋升后工资级别、职务标准执行。

  二、处罚标准: (一)、轻度过失:扣罚5-10元 (二)、警告:扣1-5天岗位工资; (三)、记小过:1次扣5-10天岗位工资; (四)、记大过:1次扣15-全月岗位工资; (五)、降级(薪):按降级(薪)后标准调整执行; (六)、辞退/开除;按《人事制度》办理。

  第五节 奖励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嘉奖: (一)、服务优异,接待业主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评者; (二)、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三)、工作绩效优异,表现突出者; (四)、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 (五)、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六)、在公司的重大活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功绩奖: (一)、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者; (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三)、遇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四)、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五)、根据其它奖励屡次接受奖励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创造奖: (一)、开拓新业务,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二)、从事有益业务的发明或改进,经实施有显著成绩者; (三)、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绩者; (四)、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具有贡献者; 四、符合下列条件者,按顺考核列前,经审查后授予年度先进奖 (一)、先进个人奖: 1、本年内考勤列前者; 2、年度绩效考核90分以上者; 3、获公司其它奖励者。 (二)、先进班组奖: 1、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2、班组年度绩效考核平均80分以上; 3、工作有突出贡献或成绩。 (三)、先进集体奖: 1、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2、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平均80分以上; 3、部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成绩。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晋级、晋职: (一)、表现优异,(半)年度绩效考评分数为优秀; (二)、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三)、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四)、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第六节 处罚条件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轻度过失处罚:

  (一)、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30分钟内),每月达2次; (二)、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 (三)、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听录音机、吃食物; (四)、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五)、上班时间私自外出未经主管批准; (六)、下班后无故在岗位逗留; (七)、在值班本上乱涂乱画; (八)、对上级分派的工作迟缓、无故拖延; (九)、被客户投诉一次情节较轻; (十)、在行政人事部和公众场所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工牌; (十一)、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积极解决客户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十二)、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十三)、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部门规定,情节不足警告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警告处分: (一)、1月之内有2次轻度过失者; (二)、没有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尚未造成损失者; (三)、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四)、言语粗俗,对客户不礼貌,与客户争辩; (五)、被客户投诉情节较重者; (六)、在行政人事部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七)、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八)、无故串岗、闲聊者; (九)、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培训者; (十)、所犯错误不足记小过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小过处分:

  (一)、累计警告处分2次者; (二)、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三)、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经查证属实者; (四)、上班时间在规定禁区吸烟、吃食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上班时间睡觉、擅自离岗; (六)、未经批准私使用单位设备,如车辆等; (七)、擅自挪用公款在1 000元(含)以下者; (八)、服务中心员工对住户服务时,违反时效制规定,造成住户投诉者; (九)、所犯错误不足记大过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一年内累计记小过2次者; (二)、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三)、故意浪费公司财物者; 公司管理制度体系文件 文件编号:Q/QHPM-GLZD-0303 文件名称: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版本号:第1版 修改次数:0 章节内容:行政奖罚管理制度 第4页 共4页 (四)、擅自挪用公款1 000-2 000元者; (五)、所犯错误不足辞退/开除者。 五、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降级、降薪处分: (一)、管理不善者或所辖部门工作长期无起色; (二)、绩效考评连续两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三)、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辞退处理:

  (一)、绩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者; (二)、连续3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三)、半年度或年度绩效考评分数不合格者; (四)、其他须给予辞退处理者。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开除处分: (一)、记大过处分者; (二)、多次违反公司标准作业规程或给予公司带来危害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 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一)、泄窃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在2 000元以上者; (二)、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者; (三)、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三)、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四)、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五)、长期迟到、早退者; (六)、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七)、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者; (八)、服务态度恶劣,损害住户或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九)、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须给予开除者。

  第七节 奖罚程序:

  一、提出:部门主管提出,并填具《奖罚记录单》。

  二、审核。服务中心经理依据奖罚条件、《绩效考评管理制度》进行以下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记录在“部门意见”栏,并签名确认建议内容是否真实、清楚、完整,奖罚标准是否恰当。

  三、审批。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服务中心员工记大过以下与嘉奖决定的审批,总经理负责其他决定的审批。

  四、统计。行政人事部负责数据资料统计工作。

  五、资料。《奖罚单》复印存档,复印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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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大学生社区管理公司行政奖罚制度

  大学生社区管理公司行政奖罚制度

  1目的:

  规范行政奖罚的标准及奖罚程序,确保公司行政奖罚有法可依,适度合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下人员的行政奖罚处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含)以上的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3.2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内所有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的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3.3办公室负责公司行政奖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决定复审。

  3.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

  4管理制度:

  4.1奖罚原则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4.2奖罚形式

  4.2.1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4.2.2处罚: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薪)、解聘。

  4.3处罚标准

  4.3.1嘉奖一次奖一天岗位工资,警告一次扣一天岗位工资。

  4.3.2记小功一次奖3天岗位工资,记小过一次扣3天岗位工资。

  4.3.3记大功一次奖当月岗位工资,记大过一次扣当月岗位工资。

  4.3.4一年累计嘉奖3次者,加记小功1次;一年累计记小功3次者,加记大功一次。

  4.3.5一年累计警告3次者,加记小过1次;一年累计记小过3次者,加记大过1次。

  4.3.6一年累计记大功两次,晋升一级工资,一年累计记大过两次给予解聘。

  4.4奖罚条件

  4.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a)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者;

  b)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c)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d)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绩者;

  e)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著成绩者;

  f)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g)在灭火及抗击自然灾害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

  h)接待顾客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评者;

  I)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j)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

  k)在公司的重大活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l)其他。

  4.4.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建议晋升、调薪奖励:

  a)表现优异,半年之内的月度绩效考评分数有3次列本部门第一者;

  b)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c)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d)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4.4.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警告处罚:

  a)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b)拖延执行上级指令,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损失者;

  c)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d)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慢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e)无故串岗、闲聊、乱丢果皮、杂物者;

  f)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g)使用侮辱性语言;

  h)其他;

  4.4.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小过处分:

  a)一年内给予警告处分3次者;

  b)违反各级工作手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c)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经查证属实者;

  d)公司员工工作时间睡觉者;

  e)未经许可出借公司财务者;

  f)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g)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h)旷工一天者;

  I)擅自挪用公款在1000元(含)以下者;

  j)园区员工对学生服务时,违反时效规定,造成学生投诉者;

  k)其他有碍公司服务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4.4.5有下列行为者,可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a)一年内给予记小过3次者;

  b)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

  c)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d)私配办公室及营业区钥匙者;

  e)旷工两天者;

  f)故意浪费公司财务者;

  g)擅自挪用公款1000~2000元者;

  h)服务态度差,遭顾客合理投诉者;

  I)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4.4.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降职、降薪处分:

  a)管理不善者;

  b)多次


重复违反公司各级管理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c)一年内记大过一次,记小过两次者;

  d)绩效考评连续三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e)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4.4.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劝退。劝退人员如果在试用期的,公司无须提前即可通知员工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劝退人员属公司正式员工(含聘用工),一般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劳动合同里特殊约定的按合同办):

  a)绩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者;

  b)连续3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c)年度绩效考评分数不合格者;

  d)其他须给予劝退处分者;

  4.4.8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解雇。解雇员工无须提前通知,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a)一年内给予记大过处分两次者;

  b)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c)泄窃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在2000元以上者;

  d)在公司无理取闹且先动手打人者;

  e)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f)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为自己牟取私利者;

  g)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h)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者;

  I)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j)遇非常变故,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k)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l)长期迟到、早退者;

  m)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n)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者;

  o)服务态度恶劣,损害顾客利益,影响公司信誉者;

  p)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q)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须给予解雇者;

  4.5奖罚程序

  4.5.1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提出,办公室给予《奖罚单》。

  4.5.2审核。部门依据奖罚条件或(及)《公司绩效考评制度》进行以下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记录在"部门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4.5.2.1建议内容是否真实、清楚、完整;

  4.5.2.2奖罚标准是否恰当;

  4.5.3办公室复核。办公室负责人依照用人部门上述程序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记录在"办公室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4.5.3.1部门意见真实,奖罚恰当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4.5.3.2经核查,用人部门意见不真实或奖罚标准欠恰当的,经与部门沟通后,由部门重新填写《奖罚单》。部门坚持己见的,办公室须将调查情况附于《奖罚单》后一齐报总经理审批。

  4.5.4审批。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内所有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的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总经理负责其他决定的审批。

  4.5.4.1用人部门与办公室意见一致时,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在一日内给予审批意见,由办公室按正常手续办理;

  4.5.4.2用人部门和办公室意见不一致时,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在两日内给予审批意见。

  4.5.5资料处理:

  4.5.5.1涉及调薪的资料处理:

  a)办公室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b)原件附在《员工内部调整表》后,按《公司员工内部调整管理规定》处理;

  4.5.5.2劝退、解雇、自动离职人员资料的处理:

  a)办公室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b)原件附在《员工离职表》后按《公司员工内部调整管理规定》办理。

  4.5.5.3嘉奖、记小功、记大功、警告、记小过、记大过人员资料的处理:

  a)办公室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两份,原件存入员工本人人事档案并记录;

  b)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c)一份复印件于次月初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4.5.6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按《公司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制度》处理。

  4.5.7记录:

  4.5.7.1办公室人事管理员将员工奖罚情况记录在《人员花名册》及员工人事档案内;

  4.5.7.2办公室人事管理员将员工奖罚情况于次月初与《奖罚单》一齐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5相关文件

  5.1《公司员工内部调整管理规定》

  5.2《公司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制度》

  6记录

  6.1《奖罚单》

篇3:物业项目公司行政奖罚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公司行政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节 管理原则:

  一、行政奖罚主要为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审评,旨在提高公司的行政管理效率和员工的服务质量。

  二、行政奖罚以精神和物质想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进行。

  三、行政奖罚作为员工转正、晋升、降级(薪)辞退/开除等人事处理工作的依据。

  四、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处理。

  五、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节 奖罚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服务中心员工记大过、降级(薪)辞退/开除与嘉奖以外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二、服务中心负责员工记大过以下与嘉奖决定的审批。

  三、品质管理员负责落实复核各项奖罚记录,分析奖罚原因,制订预防措施。

  三、行政人事部负责奖罚的统计。

  四、服务中心所辖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

  第三节 奖罚形式:

  一、 奖励:嘉奖、功绩奖、创造奖、年度先进奖(先进个人奖、先进班组奖、先进集体奖)晋级、晋职。

  二、 处罚:轻度过失、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薪)、辞退/开除。

  第四节 奖罚标准:

  一、奖励标准。

  (一)嘉奖:10-100元;

  (二)功绩奖:100-500元;

  (三)创造奖:100-10000元;

  (四)先进个人奖:200元;

  (五)先进班组奖:300元;

  (六)先进集体奖:500元;

  (七)晋级、晋职:按晋升后工资级别、职务标准执行。

  二、处罚标准:

  (一)轻度过失:扣罚5-10元

  (二)警告:扣1-5天岗位工资;

  (三)记小过:1次扣5-10天岗位工资;

  (四)记大过:1次扣15-全月岗位工资;

  (五)降级(薪):按降级(薪)后标准调整执行;

  (六)辞退/开除;按《人事制度》办理。

  第五节 奖励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嘉奖:

  (一)服务优异,接待业主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评者;

  (二)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三)工作绩效优异,表现突出者;

  (四)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

  (五)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六)在公司的重大活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功绩奖:

  (一)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者;

  (二)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三)遇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四)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五)根据其它奖励屡次接受奖励者。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后授予创造奖:

  (一)开拓新业务,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二)从事有益业务的发明或改进,经实施有显著成绩者;

  (三)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著成绩者;

  (四)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具有贡献者;

  四、符合下列条件者,按顺考核列前,经审查后授予年度先进奖

  (一)先进个人奖:

  1、本年内考勤列前者;

  2、年度绩效考核90分以上者;

  3、获公司其它奖励者。

  (二)先进班组奖:

  1、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2、班组年度绩效考核平均80分以上;

  3、工作有突出贡献或成绩。

  (三)先进集体奖:

  1、工作任务按计划完成;

  2、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平均80分以上;

  3、部门工作有突出贡献或成绩。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晋级、晋职:

  (一)表现优异,(半)年度绩效考评分数为优秀;

  (二)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三)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四)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第六节 处罚条件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轻度过失处罚:

  公司管理制度体系文件文件编号:QMS-WY-0303

  文件名称: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版本号:第1版修改次数:0

  章节内容:行政奖罚管理制度第3页共4页

  (一)迟到或早退超过5分钟(30分钟内),每月达2次;

  (二)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

  (三)上班时间看书、阅报、听录音机、吃食物;

  (四)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用电话聊天;

  (五)上班时间私自外出未经主管批准;


  (六)下班后无故在岗位逗留;

  (七)在值班本上乱涂乱画;

  (八)对上级分派的工作迟缓、无故拖延;

  (九)被客户投诉一次情节较轻;

  (十)在行政人事部和公众场所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着装,不佩带工牌;

  (十一)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积极解决客户提出的力所能及的要求,引起客人不满;

  (十二)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管理人员不纠正、不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的;

  (十三)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部门规定,情节不足警告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警告处分:

  (一)1月之内有2次轻度过失者;

  (二)没有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尚未造成损失者;

  (三)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四)言语粗俗,对客户不礼貌,与客户争辩;

  (五)被客户投诉情节较重者;

  (六)在行政人事部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七)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八)无故串岗、闲聊者;

  (九)不按规定参加会议、或培训者;

  (十)所犯错误不足记小过者。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小过处分:

  (一)累计警告处分2次者;

  (二)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三)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经查证属实者;

  (四)上班时间在规定禁区吸烟、吃食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上班时间睡觉、擅自离岗;

  (六)未经批准私使用单位设备,如车辆等;

  (七)擅自挪用公款在1 000元(含)以下者;

  (八)服务中心员工对住户服务时,违反时效制规定,造成住户投诉者;

  (九)所犯错误不足记大过者。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一年内累计记小过2次者;

  (二)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三)故意浪费公司财物者;

  (四)擅自挪用公款1 000-2 000元者;

  (五)所犯错误不足辞退/开除者。

  五、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降级、降薪处分:

  (一)管理不善者或所辖部门工作长期无起色;

  (二)绩效考评连续两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三)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六、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辞退处理:

  (一)绩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者;

  (二)连续3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三)半年度或年度绩效考评分数不合格者;

  (四)其他须给予辞退处理者。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开除处分:

  (一)记大过处分者;

  (二)多次违反公司标准作业规程或给予公司带来危害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 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一)泄窃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在2 000元以上者;

  (二)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者;

  (三)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三)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四)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五)长期迟到、早退者;

  (六)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七)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者;

  (八)服务态度恶劣,损害住户或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九)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须给予开除者。

  第七节 奖罚程序:

  一、提出:部门主管提出,并填具《奖罚记录单》。

  二、审核。服务中心经理依据奖罚条件、《绩效考评管理制度》进行以下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记录在"部门意见"栏,并签名确认建议内容是否真实、清楚、完整,奖罚标准是否恰当。

  三、审批。服务中心经理负责服务中心员工记大过以下与嘉奖决定的审批,总经理负责其他决定的审批。

  四、统计。行政人事部负责数据资料统计工作。

  五、资料。《奖罚单》复印存档,复印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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