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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饮食服务中心伙食协管小组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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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饮食服务中心伙食协管小组工作办法

  学院饮食服务中心伙食协管小组工作办法

  一、对伙管、饮食、后勤服务部门卫生、饭菜质量、服务态度等协助后勤集团加以必要的监管。

  二、饮食中心同学生会联合设立学生接待日,在接待日里以正当渠道和正规程序反映学生意见和建议,并当场妥善处理相关的突发事件。

  三、与后勤集团进行沟通,及时把学校在后勤服务方面的改革方案、措施、制度传达给学生,充分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四、定期召开协管小组工作例会,接受学校领导和后勤集团有关领导对小组工作指导,以书面形式对一定时期的工作进行小结。

  五、参与食堂饭菜的价格制定和价格协管、监督。

  六、协助饮食中心维护食堂就餐环境、就餐秩序。

  七、通过纪律约束和文明引导,从而使同学们形成一种自觉意识,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

  八、协助解决学生就餐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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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制造公司质量管理小组管理规定

  制造公司质量管理小组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第一条 为了促进群众性质量管理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不断改进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质量管理小组(以下简称QC小组)组建、活动、成果发表、鉴定、奖励的管理。

  第三条 技术科负责对注册后的QC小组实行归口管理,对其活动进行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厂级QC小组成果发表会,实施QC成果表彰奖励。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组建QC小组,组织QC小组开展活动,组织本部门QC小组成果发表会,并对QC小组的组建、活动及成果的有效性负责。

  第五条 组建QC小组的原则是:自愿参加、自愿结合;自上而下、上下结合;实事求是、联系实际;灵活多样、不拘一格。

  第六条 QC小组可分为四种类型:现场型、管理型、攻关型、服务型。

  第七条 QC小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组长应是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热心人,有较丰富的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经民主选举产生。全体成员应懂得全面质量管理的基础知识和PDCA程序,并按活动计划开展活动。

  第八条 职工可根据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技术关键、主要质量问题等申请组建QC小组;也可由领导提出QC课题,职工根据课题申请组建QC小组。

  1、申请组建QC小组应填写《质量管理小组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本单位领导审批后,报技术科注册。

  2、QC小组也可跨单位自愿组合,跨单位的QC小组,由组长填写QC小组登记表。经组长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后,报技术科备案。

  第九条 QC小组选题应有定量的目标值,明确完成课题活动的期限。QC小组应针对课题,正确运用质量管理方法,严格按照PDCA四段八步进行活动。每月至少一次,并填写《QC小组活动记录》。

  第十条 已备案的QC小组,连续半年不活动或超过活动期限而没有成果时,视QC小组自行解散或失败。如QC小组继续活动时,应重新备案。

  第十一条 QC小组课题完成后,应填报《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报告书》,经有关部门审查后,报技术科认可。

  第十二条 技术科负责QC小组的现场检查,并审查QC小组活动的经常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 QC小组的奖励每年进行一次,凡取得成果的QC小组,均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四条 QC小组活动成果的奖金,由公司按年度提出预算确定,其中的3-5%可用于奖励推动QC小组活动并做出积极贡献的质量管理人员。

  第十五条 凡获得优秀QC小组奖励的成员,其所获得的荣誉应纳入本人档案,作为晋级、职称评定等的依据之一。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

篇3:公司验收小组运行准则

  公司验收小组运行准则

  第一条 本小组依据本公司组织规程第十九条的规定设立。

  第二条 本小组由总经理助理担任主席,企划部经理为召集人,设计室主任主办。其参加人员依验收小组编制人员为准,可视实际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第三条 本小组职责如下:

  根据工地主任初验的验收表检查实地完成数量及成果,如发现须改善之后必须补修部分,一一列举交工地办理,并将承包商工作质量报发包小组备查。如发现依照设计施工尚发生工作困难或不理想者,小组检查后移交技术改进小组研究。所用材料质量经检查不良者,签具意见书移交采购小组处理。

  第四条 每项工程完工先由工地负责初验后作工程数量计算表三份,工程竣工验收表三份,呈报工程管理室审核后,由营建部经理指派人员交设计室限期验收,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召集。

  第五条 工程费增减必须依照实际发生额办理。

  第六条 验收后所有结果详细记录在登记簿以备抽查之用。

篇4:公司工程决策小组运行准则

  公司工程决策小组运行准则

  第一条 本小组依据本公司组织规程第十九条的规定设定。

  第二条 本小组由主管助理担任主席,财务部经理为召集人,会计室主任主办,指导人员为总经理,其参加人员依工程决算小组编制人员为准,可视实际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条 本小组的职责如下:

  1〉本公司自建或承包各种工程金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其工程决算需经本小组先行审核后,转呈总经理核准;

  2〉审核由主办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决算表,并对预算数及实用数作比较,如有增加支出情况,应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以备将来改进时参考;

  3〉其他交办事项。

  第四条 本小组的开会自接到各工地完工报告日起三日内召开预备会议,检查各室有关配合决算的资料及提出日期,同时决定该次工程的审核日期。

  第五条 前项决算小组开会前一天,主办人应先与工地人员核对并在查出超支的原因后复印“工程竣工决算表”分送各小组人员初审。

  第六条 本小组主办人应向有关单位限期征集下列资料编制预算、决算对照表及说明材料以便开会之用。

  应付未付工资和应付未付工程款。

  应付未付材料款。

  工程施工追加及变更施工后的预算汇总表。

  其他应付未付的有关工程费用,包括交房前的有关房屋维护专用。

  工程决算增减说明书。

  第七条 本准则经公司总裁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篇5:公司采购小组运行准则

  公司采购小组运行准则

  第一条 本小组依据本公司组织规程第十九条的规定设立。

  第二条 本小组由总经理助理担任主席,财务部经理为召集人,供应室主任主办,指导人员为总经理。其参加人员依采购小组编制人员为准,可视实际需要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第三条 本小组的职责如下:

  1〉对主办单位提交审议的各种材料的估价单、厂商交货能力进行审议;

  2〉审议其他市面上最新推出或发明的建筑材料的采购事项;

  3〉其他交办的有关工程材料采购的审议事项。

  第四条 本小组会议的召开,主办单位应于开会前一天通知小组人员,并将有关审议事项及资料汇集编印后分送参加人员。

  第五条 主办单位应于开会前将有关审议事项的材料事先通知厂商招标比价,并交出样品,供本小组审议。主办单位应随时指派专人前往调查厂商出品材料的质量以及交货能力,作为采购的参考。

  第六条 材料的采购,经小组开会决议后,由主办单位将其品名、价格、质量、规格、数量以及厂商名称,及其他附带条件一并列表,经小组人员盖章后转呈总经理裁定。

  第七条 本准则经董事长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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