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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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

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

破产管理人业务流程及工作计划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破产管理人行为,提高破产清算工作效率,降低破产清算费用,依法维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依照法律规定清理债务的行为。企业破产可以由债务人申请,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本规程主要规范由债务人申请的破产清算,由债权人申请的破产清算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业务承接

一、与债务人建立良好的互信关系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指定专人每天通过网络、报刊等相关媒体收集企业破产的信息,及时向事务所负责人报告。由事务所负责人组织专人对债务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初步与客户进行洽谈,建立合作关系,继而建立起良好的互信关系。

二、争取法院指定为破产企业管理人

破产企业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选取的方法,一是申请编入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的管理人名册,由人民法院在管理人名册中指定;二是由人民法院直接指定。要想成功取得破产管理人资格,必须得到人民法院的认可,事务所应由负责人与破产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向破产企业所在地法院汇报事务所办理破产案件的专长、业绩,与债务人之间已建立起的良好互信关系,以及在接受指定后能够客观、公正、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及时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争取在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同时,指定事务所为破产企业管理人。并取得以下法律文书:

(一)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申请的民事裁定书;

(二)人民法院指定债务人的管理人的决定书;

三、提请法院裁定认可管理人报酬

事务所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与破产企业就管理人的报酬及支付问题,协商达成协议,及时提请法院裁定认可,避免以后在管理人报酬支付方面产生分歧,影响破产清算工作进程。

第三章前期工作

一、及时掌握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

事务所在被法院指定为管理人后,应及时掌握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破产企业需要安置的人员状况、以及破产企业资产有无抵押担保的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胸有成竹。

二、接管破产企业

事务所被指定为管理人后,应当及时接管破产企业,接管破产企业的印章、文书和账册资料等,依照破产法规定,担负起管理人职责。

三、接受法院询问,提交相关资料

事务所应当接受法院的询问,如实介绍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开展破产清算工作的基本思路和步骤,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破产企业的相关材料,供法院审理案件了解案情。

四、制定破产清算工作计划

(一)在正式进行破产清算的工作之前,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管理人在编制破产清算工作计划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全面了解债务人及所属行业的基本情况;

2、基于对债务人的全面了解,初步确定清算工作中的重、难点事项;

3、分析清算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阻力(如职工安置、员工*等);

4、针对以上问题制定预案,寻找法律依据,做到心中有数;

5、制订全面工作计划,应征求律师等相关人员的意见。

(二)破产清算工作计划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清算工作的组织纪律

管理人是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依法成立的临时组织,其组成人员除会计师事务所外,还有各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如果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思想难以统一

,措施难以贯彻,分管工作难以开展,工作效率难以提高,在清算工作过程中,各分管人员也难以围绕清算组织的宗旨、权利、义务尽职尽责、严肃认真地对待破产清算工作。

2、人员分工及工作安排

管理人的工作分工应与其工作职能挂勾,使其在工作中能以胜任和立即进入角色,各分工之间也有相互支持、配合,使清算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有机合作形成一个整体。

3、破产清算工作的时间期限及工作进度

企业破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破产清算工作中许多事项都有时间的限制,管理人一定要控制好每一个时间节点,严格按照破产清算的时间限制制定工作计划。

4、资金计划

资金计划主要是指对清算组在整个清算过程中所必须支付的费用所作的计划。企业破产,资金已十分紧张,清算工作的时间又比较长,各种开支也较多,因此,管理人的资金计划应在保证清算工作顺利展开的前提下,尽量节俭开支,并做到公开、公正,接受人民法院破产、企业职工、股东等各方的监督。

五、刻制印章,开设账户

管理人应当以管理人的名义刻制印章,并在银行开设临时账户,破产清算过程中所有收支均应通过该临时账户,不得座支。

六、确定留守人员

(一)债务人的留守人员通常包括原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业务部门负责人、财物保管、保卫人员等。根据债务人的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对于留守人员的工资待遇,应参照债务人的实际情况确定发放基数。

(二)留守人员一经确定,有关人员不得借故推托和擅离职守。留守人员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擅离职守或以其它方式逃避的,或者拒绝向破产管理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或者有《民诉法》第102条所列行为之一的,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留守人员的主要职责

1、按人民法院要求及有关法律、文件规定回答破产管理人、债权人的有关询问;

2、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程序终结以前,根据人民法院或者破产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3、协助破产管理人看管债务人财产;

4、协助破产管理人核对债权债务;

5、协助解决业务上的遗留问题;

6、完成破产管理人交给的其它任务。

七、提请法院外聘工作人员

管理人根据破产清算工作的工作量及工作繁杂程度,可以提请法院外聘相关的工作人员予以协助,包括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

提请报告中要列明拟聘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内容、拟聘请期限、拟聘请费用、聘用理由等。

八、确定管理人的组织形式、常设机构

(一)破产管理人的组织形式、常设机构及其分工

1、破产管理人的组织形式,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成员5至7人,可以兼职;

2、破产管理人组长负责破产管理人的全面工作,组织领导各成员按拟定的计划完成破产清算工作,并对人民法院负责报告工作;

3、破产管理人副组长,协助组长处理管理人内设机构的日常事务,并对组长负责汇报工作;

4、破产管理人其他成员,协助组长、副组长工作,并对组长、副组长负责并汇报工作;在组长、副组长的领导下处理债务人的相关破产清算事务,并完成组长、副组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二)破产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组建破产清算的常设机构:

1、资产组:负责接管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核实各项财产的实有数额。编制资产明细表,协助办理资产评估等事项。并负责有关资产的清理、保管、评估、变现,以及资产权利人取回财产的交付等。

2、债权债务组:负责编制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清册,进行各个债权人、债务人的初步审查核实工作及各项债权的收取等工作。

3、未了事宜组:负责对破产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管理、监管工作,保证未了事宜处理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4、财务组:负责接管债务人的凭证、帐簿、报表及所有会计档案。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债务人的审计报告,协助办理资产评估审计、鉴定等事项。持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银行存款通知书》办理债务人的银行帐户停止支付手续,或办理银行帐户的清户手续。

5、文秘组:负责债务人各项文件档案、公章、印鉴的接管,并负责有关清算文件材料的草拟,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管理人工作报告》,办理注销原债务人工商登记等有关事宜。

九、建章立制

在破产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后,应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保障破产清算工作的正常运行。相关的规章制度至少应包括如下方面:

(一)工作纪律制度。

(二)召开会议制度

(三)财务管理制度

(四)费用报销制度

(五)印章管理及使用制度

(六)考勤制度

(七)门卫管理制度

十、债权债务核查

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后,应当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营业状况及职工债权等进行全面调查。

(一)核查破产企业的财务状况

管理人应当对破产企业的出资情况、现金状况、债权状况、存货状况、固定资产状况、在建工程状况、对外投资状况、土地及无形资产状况等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核查。在核查时应当关注有关财产的真实性、合法性、权属及实际状况,也应关注其可变现情况。

管理人根据对破产企业财产调查情况,在整理、分析相关证据后,出具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

(二)核查破产企业的营业状况

管理人应当对破产企业的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签署的重要合同(协议)情况等营业状况进行核查。并根据对债务人营业状况调查的情况,拟定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三)核查职工债权

管理人应当对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保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进行核查,并根据职工债权核查情况,列出职工债权清单并予以公示。

管理人应当将核查结果报告人民法院,上报的文件材料包括:

(一)债务人财产状况、营业状况说明;

(二)债务清册、债权清册;

(三)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四)公司涉诉、涉执行及公司财务保全情况等;

十一、提请表决或者批准是否终止债务人营业

管理人在接管债务人财产后,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考虑债务人继续营业是否有利于广大债权人、职工和相关各方的利益,是否终止债务人的营业,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提请人民法院批准。上报人民法院的报告应附《关于继续/停止债务人营业的分析报告》,详细分析决定是否终止营业的理由。

十二、通知申报债权

管理人应当选择合适的媒体(一般应在《人民法院报》上)公示企业破产相关信息,公示的信息包括:

1、人民法院裁定企业破产的裁定书日期、文号;

2、破产管理人地址、电话、邮编;

3、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时限,未按期申报的后果;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5、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给法院的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债人身份证明书、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列明各债权人申报材料中提供的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有关证据等情况。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在审查基础上编制债权表。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提交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十三、催收欠款

管理人应当根据债务调查结果,向债务人所有的债务人寄发债权催收通知,催收欠款,并保存所有寄出凭证、发票。

十四、参加由法院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进行权利自治的临时机构。破产法规定,在债权人申报期满后15日内,由人民法院负责召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管理人应当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破产企业的资产状况、债权债务状况、申报债权状况等,提起债权人会议讨论。

十五、以后债权人会议的召开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后的债权人会议可在下列情况下召开:

1、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

2、管理人认为需要召开的;

3、在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

(二)召集债权人会议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拟定债权人会议议程;

2、向所有债权人发出通知,告知开会时间、地点、会议讨论内容;

3、必要时可邀请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列席会议;

4、通知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列席会议,解答债权人的有关咨询;

5、需要提前准备的其他工作。

十六、债权人会议的主要内容

1、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

2、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

3、安排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人员接受债权人询问;

4、由管理人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

5、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管理人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和分配方案,讨论内容记入笔录。

6、依照法律规定的要求对上述讨论情况进行表决。

十七、管理人报酬的异议处理

管理人报酬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的标准,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按规定的比例确定,也可以根据对债务人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和管理人的工作量预测的基础上,包干确定管理人报酬。管理人报酬方案应当包括管理人报酬比例或包干金额及收取时间。管理人应当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报告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

管理人、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报酬方案有意见的,可以进行协商。双方就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协商一致的,管理人应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出具体的请求和理由,并附相应的债权人会议决议。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上述请求和理由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调整管理人报酬方案。

第四章破产清算

一、委托审计

管理人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债务人资产进行审计,对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至裁定宣告破产之日的账面数进行核实确认,以维护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二、委托评估

破产财产变现前,破产管理人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要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原则,实事求是地评估资产价值,力求评估结果准确地反映实际价值。

三、委托拍卖

破产财产评估后,破产管理人应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公开拍卖,并与竞买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明确拍卖成交价款。管理人应当及时收取买受人应缴的拍卖成交价款,并协助买受人办理财产的移交及不动产过户手续。

四、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一)破产管理人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评估价为参考,通过拍卖方式处置破产财产。

(二)破产财产变现及追缴对外债权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应及时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2、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3、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总额;

4、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和数额;

5、破产财产分配实施办法(分配方式、分配步骤、分配提存等);

6、特定财产清偿方案。

五、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管理人将拟订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请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

六、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如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讨论仍不能通过的,应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七、公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管理人应将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适当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并在债务人办公地点进行张贴。

八、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执行

管理人应严格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列明的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进行破产财产的分配,并将分配执行情况向人民法院报告。

破产财产的分配当中以职工安置费用的发放最为复杂,在职工安置费用的发放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做好职工安置费用发放的准备工作

管理在发放职工安置费用前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核实领取安置费用的职工人数、金额等,制定职工领取安置费用须知,在管理人指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张贴,主要是在破产企业公示栏内。

(二)发放安置费用

职工安置费用应直接转入个人账户,不采取现金发放方式,发放安置费用前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清算组现场核对、签字后交管理人,管理人据此去银行逐一办理个人账户。

在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的同时,领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办理失业登记或重新上岗事宜。

破产企业职工在确认个人安置费用数额后,在《安置情况签字确认表》中签字确认,以便管理人及时办理转账手续。

(三)职工异议复核

职工对安置费用有异议,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意见报告,管理人对职工提出的安置费用的异议应及时进行复核,研究处理。

(四)对未能参加分配的债权人的释明工作

对于经法院裁定后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中未能参加分配的债权人,应当逐一寄发法院认可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相关裁定书,并做好事后的释明工作。

第五章破产终结

一、向人民法院报告财产分配执行情况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二、破产终结审计

管理人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应当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债务人破产程序执行全过程及破产程序执行的结果进行全面审计。

三、向人民法院报告管理人履职情况

破产管理人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履职情况报告,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管理人基本情况;

(二)破产人基本情况;

(三)破产财产及分配情况;

(四)债权申报及审查确认情况;

(五)破产人对外债权催收情况;

(六)破产清算中财务收支情况;

(七)破产财产的管理、变价及分配情况;

(八)诉讼和仲裁情况;

(九)清算工作需要说明的其它问题。

四、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还债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提请终结破产程序的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五、办理债务人注销登记手续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后,由破产管理人持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决定书、破产终结裁定书和工商部门要求的其它文件,向债务人原登记机关办理债务人的注销登记手续。同时,向相关税务主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

六、解散管理人,文书、资料、账册归档

破产清算工作完成后,破产管理人应在10日内办理注销银行帐户的手续,并以书面形式提请人民法院解散破产管理人,交回破产管理人公章,在清算期间形成的帐册、文书、资料等也一并交回人民法院。

山东海康律师事务所

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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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金科物业公司业接管验收流程

  金科物业公司业接管验收流程

  1 目的

  确保接管的物业符合设计的使用要求并与物业管理合同中记载的状态相符合。

  2 应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接管的物业。

  3 参考文件

  1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

  2 《重庆市物业管理办法》

  3 《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

  4 J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 定义

  1 物业接管小组:由总经理指定的下列部门人员组成:信息中心、护卫部、物业管理处。

  5 责任

  1 总经理负责组建物业接管小组并委任组长,审批物业接管计划。

  2 物业接管小组组长负责拟定物业接管计划并组织执行该计划。

  3 物业接管小组成员(以下简称验收责任人)负责物业的接管验收。

  6 资格或培训

  1 执行本程序的物业接管小组成员中工程技术人员须经过相关专业的教育或培训,并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

  7 程序或步骤

  7.1 物业接管计划的提出

  7.1.1 总经理在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接管日期前,从公司各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物业接管小组,并委任小组组长。

  7.1.2 小组组长拟定物业接管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物业接管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物业接管验收项目清单。

  b) 小组人员分工。

  c) 接管日程安排。

  d) 其他(如提前介入在建工程验收等)。小组组长拟定接管计划时应注意,图纸资料应至少提前于其他项目七天完成验收。

  7.1.3 总经理批准的接管计划由小组组长组织执行。

  7.2 图纸资料的验收

  7.1 负责图纸验收的责任人应按计划规定的时限完成图纸资料的清点和校对工作,认为缺少有关资料时,应向移交单位索取。

  7.2 应予验收的图纸资料一般应包括:

  a) 全套工程竣工图纸(含小区规划图)。

  b) 设备、设施清单。

  c) 机电设备使用说明书。

  d) 电梯使用许可证。

  e)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涉及物业管理过程的项目)。

  f) 供水、供电的指标批文。

  g) 供气系统验收证明(含指标批文)。

  h) 消防系统验收证明。

  i) 各类施工、安装合同、设备材料、供货合同复印件。

  j) 其他资料。

  7.3 验收责任人填写《单项工程验收接管交接表》、《房屋工程整改记录表》和《房屋及公共设施清单》,并与移交单位人员共同核实无误后,双方签字,即完成验收。

  7.4 《单项工程验收接管交接表》、《房屋工程整改记录表》和《房屋及公共设施清单》由验收责任人交接管小组组长审阅。

  7.3 物业的验收

  7.1 物业单项工程和房屋及分户(层)设施的验收。

  7.1.1验收责任人根据接管计划的分工对物业单项工程和房屋及分户(层)设施进行验收,验收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a) 房屋墙、地、门、窗、天棚、地面装修情况。

  8 供水、供电情况。

  c) 有线电视、电话、宽带情况。

  d) 水、电设施,洁具及其他设施(按设计及房屋销售合同规定)。

  e) 智能化设施、消防设施。

  f) 室内厨卫,阳台的防水排水情况。

  g) 烟道排烟情况。

  h) 其他(按房屋使用功能划分,各功能房屋具有各不同功能设施)。

  7.1.2 验收要求

  a) 房屋本体和分户(层)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和具备使用条件。

  b) 设施项目、数量符合售楼合同、规划建设的规定。

  c) 房屋本体和分户设施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必须符合《房屋接管验收标准》的第 5 章的有关规定。

  7.1.3 验收责任人将验收情况记录于《单项工程验收接管交接表》、《房屋工程整改记录表》和《房屋及公共设施清单》,并提交接管小组组长。

  7.2 公共设施验收

  7.1 验收责任人根据接管计划的分工对公共设施进行验收,验收项目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给排水系统;

  b) 电气系统;

  c) 燃气系统;

  d) 空调系统;

  e) 消防系统;

  f) 通讯系统;

  g) 保安、对讲及电视监控系统(包括围墙、岗亭等);

  h) 电梯系统;

  i) 园林绿化系统;

篇3:养生企业服务部每日工作流程

  养生企业服务部每日工作流程

  1、上班时间:(9:00时)

  要求:每一个员工班签到

  罚项:迟到5分钟起,开始扣罚奖金,每分钟扣罚(5 )元

  2、更换员工制服/化妆整理:(须在9:15时完成)

  要求:1)穿整洁的制服、白色的工鞋 2)佩戴工作牌 3)涂口红

  4)涂粉底 5)束长发(长头发应把头发扎起,以免影响工作)

  罚项:1)不穿制服不能上班,当缺勤处理

  2)制服不整洁(有名显污迹、缺扣子、缺线),其中一项扣罚5元

  3)不佩戴工作牌,扣罚5元

  4)不束长发,光脚、不穿袜子、其中一项扣罚5元

  3、唱歌、宣布工作安排(须在9:25时前完成)

  要求:1)由主管带领,其它员工排成一行,一起唱歌。

  2)由主管宣布当天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

  4、各岗位开始营业前的准备工作

  要求:1)查阅并处理昨日交接的紧急事项;

  2)打扫美容院内外环境卫生;(每人按照自己岗位区域)

  3)清点存货,填写补货申请单,补足货源,以保证营业;

  4)打开店堂内所有的照明、标识灯箱、空调、播放音乐,点燃香熏炉;(前台)

  5)打开店门,正式营业。(前台)

  5、营业接待(正式营业时间上午冬天9:00---晚9:00夏天8:30-9:30)

  接待客人流程详细说明

  a)喝迎客茶、花容茶(前台)

  b)介绍、沟通

  c)皮肤分析疗程设定(前台或技术顾问)

  d)推介美容师(前台)

  e)美容服务(美容师)

  f)确认效果(美容师)

  g)请喝水、销售展示(美容师)

  h)设定家居护肤建议(美容师)

  i)产品认购(前台、美容师)

  j)约定下次服务时间(前台)

  k)三天后,服务跟踪(前台)

  l)三天后,服务跟踪(前台)

  m)五天后,提醒顾客再次光临,确认预约时间(前台)

  6、下班时间:(冬天:21:00夏天21:30 )

  a)打扫店堂内外环境卫生、整理床铺、毛巾

  b)清点营业额,填写(工作日报表)、(交接班备忘录)

  c)关闭店堂内照明、标识灯箱、空调、音响、锁门。(前台)

  员工签字:

篇4:库存量管理作业流程:用料预算方法

库存量管理作业流程:用料预算方法

  □用料预算

  第一条常备材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及保养计划定期编制“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附表13.1.2),拟订用料预算。

  第二条预备材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及保养计划的材料耗用基准,按科别(产品表)定期编制“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拟订用料预算,其杂务用品直接依过去实际领用数量,并考虑库存情况,拟订次月用料预算。

  第三条非常备材料:订货生产的用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用料基准,逐批拟订产品用料预算,其他材料直接由使用单位定期拟订用料预算。

  □存量管理

  第四条常备材料:物料管理单位依材料预算用量,交货所需时间、需用资金、仓储容量、变质速率及危险性等因素,选用适当管理方法以“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附表13.1.2)列示各项材料的管理点,连同设定资料呈主管核准后,作为存量管理的基准,并拟“常备材料控制表”(附表13.1.3)进行存量管理作业,但材料存量基准设定因素变动足以影响管理点时,物料管理单位应即修正存量管理基准。

  第五条预备材料:物料管理单位应考虑材料预算用量,在精简采购、仓储成本的原则下,酌情以“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附表13.1.2)设定存量管理基准加以管理,但材料存量基准设定因素变动时,物料管理单位必须修正其存量管理基准。

  第六条非常备材料:由物料管理单位依据预算用量及库存情况实施管理(管理方法由各公司自订)。

  □用料差异分析

  第七条材料预算用量与实际用量差异超过管理基准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常备材料:物料管理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实际用量与预算用量比较(内购材料用)或前三个月累计实际用量与累计预算用量比较(外购材料用)其差异率在管理基准(各公司自订)以上者,需填制“材料使用量差异分析月报表”(附表13.1.4)送生产管理单位分析原因,并提出改善对策。

  (二)预备材料:物料管理单位以每月或每三个月一期,于次月10日前就最近一个月或三个月累计实际用量与累计预算用量比较,其差异率在管理基准(各公司自订)以上者按科别填制“材料使用量差异分析月报表”(附表13.1.4),送生产管理单位分析原因,并提出改善对策。

  (三)非常备材料:订货生产的用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于每批产品制造完成后,分析用料异常。

  三、物资领用制度

  (一)凡属本公司自办工程或代办工程的材料领用,一律使用材料管理表,分开进口材料、国产材料一式五份单式填写。

  填表时表内应清楚地填上工程名称,成本中心,工程编号,施工单位,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并盖有工程部工程材料专用章,交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二)各部、分公司部门领用正常的维护材料时,只须填写货仓取货申请单一式三份,清楚地填上部门或科室名称,成本中心编号,经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批准后,由物资部计划组办理计划审核,盖上计划审核章,仓库才办理领料手续。

  (三)在填写工程材料管理表或货仓取货申请单时,将进口材料和国产材料分开单式填写,领取数量一栏必须要用规定字体填上领取的数量。如果需将原数量修改,应由授权人确认签名,否则物资部有权不给办理审核发料。

  (四)坚持工程材料、维护材料专项专用的原则,不允许将工程材料、维护材料用在其它工程上。各分公司承接的代办工程,经工程部门审批后,物资部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代办工程需自购材料,要有工程部开具工程材料预算表,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购买。(五)各部、分公司需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开单经本部门成本中心授权人签名后,再由人事部主管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人员审批签名,才给予办理审核领料手续。

  (六)各单位要严格按本单位拟定的年度材料计划进行领料。对无计划和超计划领料,物资部有权不给予审核发料。同时不允许维护材料多领多占,影响工程材料的正常使用。

  □关于明确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及有关的规定

  为了适应公司机构及人员的变化,现对各部门领用物资材料授权人做相应调整(授权人员表附后),原授权人的授权同时取消。并对授权人的领用物资材料权限作如下的规定和说明:

  (一)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由物资供应部批准。售往特区外的物资材料,由总经理批准。(二)赠送物品,由总经理办公室报总经理审批领取。

  (三)办公用品器材的领用,由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批。

  (四)车辆、电脑、录像机、复印机、仪器仪表、多功能电话机等,以及价值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和领用,属预算内的应经专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报物资供应部购买;属预算外的报总经理批准,由物资供应部办理。

  (五)工程施工材料的领用由工程部审批,领用工程材料时,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地填写成本中心及工程编号,连同工程管理表一齐交物资供应部计划室审核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六)维护材料的领用由维护部和分公司审批。领用维护材料时,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成本中心编号,交物资供应部计划室审核后,方可办理领料手续。

  (七)各有关部门应预先做好年度、季度物资材料需求计划,以便物资供应部有计划地、及时地供应生产所需材料。计划内的物资材料由物资供应部计划室核准凭计划供给,计划外的物资材料由物资供应部计划室酌情供应,应急材料如物资供应部不能供应时,经物资供应部同意,部门经理批准后自购。

  (八)各部门领用材料时,应严格按照领料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不准在领料单上作任何更改,如填写错误,必须重新填写。对不符合规定的领料单,仓库有权拒发。

  (九)各独立核算的下属公司,如需购买物资材料,可向物资供应部做计划申请,也可自行采购。

  四、库存量管理作业细则

  □存量基准设定

  第一条预估月用量设(修)订

  (一)用量稳定的材料由主管人员依据去年的平均月用量,并参酌今年营业的销售目标与生产计划设定,若产销计划有重大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生产,扩建增产计划等)应修订月用量。

  (二)季节性与特殊性材料由生产管理人员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以前,依前三个月及去年同期各月份的耗用数量,并参考市场状况,拟订次季各月份的预计销售量,再乘以各产品的单位用量,而设定预估月用量。

  第二条请购点设定

  (一)请购点--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

  (二)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乘以预估月用量。

  (三)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25%(差异管理率)加上装船延误日数用量(欧、美地区15天用量,日本与东南亚地区7天用量)

  第三条采购作业期限

  由采购人员依采购作业的各阶段所需日数设定,其作业流程及作业日数(公自订)经主管核准,送相关部门作为请购需求日及采购数量的参考。

  第四条设定请购量

  (一)考虑要项:采购作业期间的长短,最小包装量及最小交通量及仓储容量。

  (二)设定数量:外购材料的欧美地区每次请购三个月用量,亚洲地区为二个月用量,内购材料则每次请购25天用量。

  第五条存量基准呈准建立

  生产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管理基准分别填入“存量基准设定表”(附表13.1.5)呈总经理核准,送物料管理建档。

  □请购作业

  第六条请购单提出时由物料管理单位,利用电脑(人工作业)查询在途量、库存量及安全存量填入以利审核,其无误后送采购单位办理采购。

  □用料差异管理作业

  第七条用料差异管理基准

  (一)上旬(1~1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二)中旬(1~2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三)下旬(即全月)实际用量超出全月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第八条用料差异反应及处理

  生产管理人员于每月5日前针对前月开立“用料差异反应表”(附表13.1.6),查明差异原因及拟订处理措施,研判是否修正“预估月量”,如需修订,应于反应表“拟修订月用量”栏内修订,并经总经理核准后,送物料管理单位以便修改存量基准。库存查询及采取措施

  第九条库存查询

  物料管理人员接获核准修订月用量的“用料差异反应表”(附表13.1.6)后应立即查询“库存管理表”(附表13.1.7),查询该等材料的在途量反进度,研判是否需要修改交货期。第十条采取措施

  物控人员研判需修改交货期时,应填具“交货期变更联络单”(附表13.1.8)送请采购单位采取措施,采购单位应将处理结果于“采购单位答复”栏内填妥,送回物控人员列入管理。

  □存量管理作业部门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物控人员

  为材料存量管理作业中心,负责月使用量基准设(修)订,用料差异分析及采取措施。第十二条采购单位

  负责各项材料内、外购别的设(修)订,采购作业期限设(修)订及采购进度管理与异常处理。

  五、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一)各部、分公司每年必须在12月底之前做好物资供应部下发的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填报工作。(二)在填报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时,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认真准确地制定出全年生产所需的材料用量计划,确保本单位材料计划符合工程和维护生产需要。

  (三)对已审定的各单位年度材料计划,一式二份由材料计划申请单位负责人、物资供应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单位各执一份。

  (四)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所签订的年度材料计划,设立帐本进行材料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做好材料计划在领用过程中帐务方面的记录。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可按材料计划外采购办法处理。

  (六)为了加强物资计划管理,物资供应部对于计划外材料的领用应严格控制,有少发或不发的权利。

  □材料计划若干办法

  根据公司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有关决定,物资部已将年度材料计划汇总完毕,并与工程部和其他分公司审签了全年的工程材料计划和维护材料计划。为了做好和加强材料计划执行的管理,做到保障供应,力求节约,避免积压浪费现象,现对材料计划的执行办法作以下通知:

  (一)工程材料计划

  1.自办工程材料

  凡属自办工程计划使用的材料,领取时必须同时具有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和货仓取货申请单方可办理领料手续。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要填写工程部确定的工程名称,工程编号以及施工单位。工程编号以工程部编制的号码为准,自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1”字表示。在审批领取材料时,材料名称、数量应以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确定的为准,仓库取货申请单的数量必须要与表内相符,才能审批发货。对已领出的材料,如有因设计修改造成材料更换或取消工程施工等情况的,要及时到物资部办理材料计划更正手续,否则由相应部门负责。

  2.凡属代办工程计划内使用材料,在办理材料领取时,领料手续与自办工程相同。代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9”字表示。代办工程材料除工程设计指定领料施工外,承担代办工程的施工单位一律要在公司物资部购买材料,以确保工程材料质量。

  (二)维护材料

  1.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领取维护所需要的材料。领取材料时,在货仓取货申请单上的工程编号格内必须填上维护工程编号或维护工程说明,才给审批办理领料手续。分公司设立的材料小仓库,除储备日常少量够用的维修材料外,不允许过量地存放材料,为确保材料在工程中的合理流通使用,并保证材料的质量,做到物尽其用。绝对不允许将计划内的维护材料作其它用途使用。

  2.公司下达给各分公司的年度放号任务,各单位须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合理地分配领取。如电话机、电话线、电话机出线盒以及零星配套材料,必须按照放号的实际数量领取,日常仓库只允许储备极少数量作维护备料。对已领出去的电话机,在放号时出现质量问题,可分批送回公司物资部仓库更换。但绝对不允许将已用过的或残缺的以及与放号机不相符的电话机送回仓库更换。

  (三)劳保用品计划

  劳保用品计划内物资的发放,统一由公司人事部门处理,其中包括三个分公司的劳保用品计划。对独立核算单位的劳保用品,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各单位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必须到公司人事部审批申请取货单后,仓库才给予发放。

  (四)业务单式计划

  业务单式计划由公司业务部统一计划安排,包括三个分公司所需要的业务单式用量。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业务量的实际情况进行领用,不允许自行到外面印刷各种业务单式,对用量不够或增加印刷其它品种的业务单式,应向物资部申请办理,以便保证业务单式格式和内容的完整性,并逐步使业务单式有一个完整的管理制度。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

  在执行材料计划的过程中,对一些突发性的工程和维护工程中出现的应急抢修材料,或者计划内数量已用完,以及制定计划时无法考虑到的一些工程材料及其它物资,使用部门可以填报需求单向物资部申请计划外采购,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办理。工程使用的材料,国内物资采购到货时间需要一个月左右,进口物资采购到货时间需要3-4个月才能完成。因此希望各单位在制定材料计划时必须做到周密考虑,力求准确,使材料计划在各项工程中起到计划合理、保障供应的作用。

  (六)执行材料计划的实施办法

  1.凡属计划内使用的工程、维护材料,需经计划人员在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货仓申请取货单审核盖章后,才能领取材料。

  2.为了掌握好各单位计划内材料使用的情况,将主要工程材料建立帐本,以便累计全年的材料使用情况。

  3.各单位领取材料经审核盖章后,计划室将留下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货仓取货申请单作为统计资料凭证。

  □下发物资管理若干规定

  为加强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切实贯彻以通信为中心,保质,保量,及时成套,主动服务,科学管理”的工作方针,更好地为特区邮电通信现代化服务,充分发挥物资管理部门在通信生产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和支撑作用,特下发此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重要物资的归口管理

  物资供应部在公司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物资的统一管理工作以及国内通信设备和器材的采购工作,同时组织做好本公司的物资筹供。物资供应部是物资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重要物资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凡属归口管理的物资,统一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同时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申请,统一进货,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归口的品种,按物资部和邮电部的规定执行。(归口管理物资目录见附录)

  (二)加强物资的计划管理

  凡属公司的通信、基建生产等所需的物资(引进设备和器材除外),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物资供应部申报计划。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全公司计划物资的申请、汇总、平衡、供应和调度工作,同时加强与专业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联系,认真审核,综合平衡,确定计划申报量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编制上报。

  各单位在编制计划时要有依据,有核算,并根据物资需求量和自有储备量进行编制,力求准确。在编制计划时应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物资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技术要求、供应时间和地点等。根据供应计划的要求,各单位需按下列时间向物资供应部申报计划,年度计划必须在上一年的12月1日前申报;追加计划必须提前一个月申报。物资供应部在每年的10月上旬将年度计划申请表发到各生产部门填写(填报时必须将工程料和维护料分开填报)。如不按时送报计划,影响供应,责任由各单位负责。

  (三)加强物资的采购管理

  各单位所需属于归口管理的各类物资,必须由物资供应部统一组织订货采购,未经物资供应部门同意不得自行采购。部分归口管理的物资,经物资供应部门认可或委托,可由需求单位或相关专业部门协调进行采购。物资供应中,应树立全心全意为生产部门服务的思想,做到及时、主动、优质。同时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及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物资供应部门参加通信设备和器材引进的技术谈判和商务工作,负责合同的编制和制订,做好合同的执行和管理工作以及设备到库后的核查,并汇同工程技术部门做好引进设备的验收工作。

  (四)加强工余料、拆旧料、废旧料的管理

  各项工程和生产所发生的工余料、拆旧料、筛选料、边角余料及废料,应由施工单位、生产部门负责整理、鉴定后分类列单移交物资供应部,施工单位、生产部门不得自行处理或截留。违者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固定资产报废由相关单位提出报告经财务部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通知物资供应部门回收处理。

  (五)加强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的管理

  邮电通信物资是保证邮电通信建设顺利完成的前提,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须经物资供应部批准,售往特区外的物资材料,由总经理批准。

  (六)加强物资仓储的管理

  仓储工作为抓好物资的入库验收、保管保养和出库发放等三方面的管理。要积极创造与物资吞吐量相适应,与高科技产品相适应的仓储条件。仓管员在认真做好物资进仓验收工作的同时,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品种等情况要如实反映,做到准确无误。严格执行放料须有领料凭证,检查审核凭证手续是否齐全准确,发现凭证有不妥之处,仓管员应拒发材料。切实做好物资的管理工作,对各类物资要求做到合理堆放、牢固堆放、定量堆放、整齐堆放、方便堆放。坚持先进先出,切实做到快收快发。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仓库物资的清仓盘点工作,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七)加强物资供应人员队伍的建设

  为了适应通信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物资管理的水平,必须加强物资供应人员队伍的建设。物资供应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物资供应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联系公司以外的业务及从事经济活动。同时,要经常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确立全心全意为通信建设、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要充分发挥公司各单位物资供应人员的积极作用,要求各生产部门和维护部门配备一名业务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的专职材料员或保管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以负责本单位的物资供应工作。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工作的领导,努力为特区邮电事业作出贡献。

  六、企业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总则

  (一)物资消耗定额是国民经济计划中的一个重要技术经济指标,是正确确定物资需要量,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的重要依据。是产品成本核算和经济核算的基础。实行限额供料是有计划地合理利用和节约原材料的有效手段。

  (二)物资消耗定额应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本厂生产的具体条件,结合产品结构和工艺要求,以理论计算和技术测定为主,以经验估计和统计分析为辅来制定最经济最合理的消耗定额。

  □物资消耗定额的内容

  (三)物资消耗定额分工艺消耗定额和非工艺消耗定额两部分:

  工艺消耗定额:

  1.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指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消耗,如六角钢、氧化铝等。

  2.工艺性辅助材料消耗--工艺需要耗用而又未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如石蜡,苏州土等。

  非工艺消耗定额:

  指废品消耗、材料代用损耗,设备调整中的损耗等。但不包括途耗、磅差、库耗等(此部分作仓库盘盈盘亏处理)。

  □物资消耗定额的制定和修改

  (四)材料工艺消耗定额由工艺科负责制订,经供应科、车间会签,总工程师批准,由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非工艺消耗定额根据质量指标,由供应科参照实际情况制定供应定额。(五)工艺消耗定额必须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制订。

  (六)物资消耗定额一般一年改修一次。由供应科提供实际消耗资料,工艺部门修订工艺消耗定额。由于管理不善而超耗者,不得提高定额。

  (七)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修改定额。

  1.产品结构设计的变更;

  2.加工工艺方式的变更,影响到消耗定额;

  3.定额计算或编写中的错误和遗漏。

  □限额供料

  (八)限额供料是执行消耗定额,验证定额和测定非工艺消耗量的重要手段,是分析定额差异和提出改进措施的依据。

  (九)限额供料范围:

  1.产品用料,包括本厂自制件和外协加工件;

  2.大宗的辅料和能源。

  (十)限额供料的依据:

  1.工艺科提供的产品单件材料工艺消耗定额;

  2.生产调度科和车间提供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

  3.车间提供的在制品、生产余料盘存表和技术经济指标月报表。

篇5:PX公司营业所员工岗位变动申请流程

  px公司营业所员工岗位变动申请流程

  员工 用人部门 营业所经理 区域 销售处 区域 营业所经理

  销售处 区域 营业所经理 用人部门 员工 用人部门

  管理部

  财务

  营业所员工岗位变动申请说明

  1.员工或用人部门提出申请上报营业所经理。2.营业所经理审核后上报区域。3.区域复审后上报销售处。4.销售处批复后转区域人事

  专员。5.区域备案后将批复转营业所经理。6.营业所经理责成用人部门、管理部、财务与员工做交接。7.用人部门将交接手续上报营

  业所经理。8.营业所经理审核后上报区域。9.区域复审后上报销售处。10.说明:营业所对业务代表、业务主任的同级别岗位变动只须上报区域经理,区域经理有最终审批权。

  式 3 营业所员工离岗工作交接表 填表时间: 姓名 职务 所属部门 所属区域 本岗位工作时间 本岗位业务交接: 交接人签字: 接交人签字: 监交人签字: 本岗位财务交接; 交接人: 接交人签字: 监交人签字: 本岗位资产交接: 交接人签字: 接交人签字: 监交人签字:

  式 4 本部门负责 人意 见:时间: 管理部主任意见: 时间: 财务负责人意见: 时间: 营业所经理意见: 时间: 区域人事专员意见: 时间: 区域经理意见: 时间: 营业所业务代表应收帐款交接表 填表日期: 店名 应收帐款额 差异额 差异原因 交接人 接交人 监交人 交接时间

  式 5 总计业务主任: 时间: 管理部: 时间: 营业所经理: 时间: 区域经理: 时间:

  式 6 营业所外派人员休假申请 填表日期: 姓名 职务 所属部门 所属营业所 所属区域 工作交接人 休假时间 申请时间

  式 7 休假期间工作 安排情况 交接人签字: 接交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意见: 时间: 营业所经理意见: 时间: 区域人事专 员意 见:时间: 区域经理意见: 时间: 销售处意见 时间:

  式 8 说明:业务主任、推广主管、物流主任、管理主任级以下的岗位人员正常休假营业所经理有最终审批权,但要上报区域人事专员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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