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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户内报警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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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户内报警处理程序

  业主户内报警处理程序

  a. 监控中心或中心值班班室接到业主户内报警信号后,立即通过户内对讲系统与业主联系,核实是否发生情况;

  b.未有应答时,监控中心值班员应立即通过对讲机呼叫安防巡逻员或就近安防员赶往报警单元;

  c. 安防员注意留意观察业主户内是否有异常声音;

  d. 叩门询问业主是否发生状况;

  e. 在确信户内有异常状况发生时(如户内无人应答、非业主开门应答等)应暂时退守到楼梯口,通过对讲机呼叫客服前台查阅业主联系电话并与业主取得联系询问情况;

  f. 情况正常时撤防;非正常时向当值上级报告;并随时监控该户内动向等待支援;

  g. 通过各种方法了解户内真实状况;

  h. 由上级当值主管综合分析后决定是否报警或进入户内查看;

  i. 处理过程中内紧外松,注意不要对过往邻人造成惊扰。

  j. 做好报警的处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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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安防部周界红外报警处理程序

  安防部周界红外报警的处理程序

  a.监控中心在接周界红外报警信号后立即根据周界平面报警图或报警代码通过对讲机通知巡逻员报警方位;

  b.安防巡逻员在接到监控中心报警后应在3分钟内赶到报警现场查看;

  c.监控中心值班员对报警器进行复位,消除报警信号;

  d.在报警记录表上做相应记录,并通过对讲机询问报警的处理结果并做记录。

  e.夜间处理周界报警完毕后安防巡逻员通知监控中心关闭射灯。

篇3:安防部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安防部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

  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人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时,立即判断报警方位并:

  a.用对讲机通知安防巡逻员马上到现场核实,巡逻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现场;

  b.对主控台报警信号复位,消除报警信号;

  c.在报警记录表上做相应记录,并通过对讲机询问报警的处理结果并做记录。

篇4: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十三)

  消防报警信号处理程序(十三)

  一、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监视人员收到消防报警信号或电话报警时:

  1、用对讲机通知巡逻安护人员或管理员即时到现场核实。

  2、即时向当值安护领班报告,讲清报警地点。

  3、将监控镜头定在报警楼宇监视,并将情况及时向当值安护领班报告。

  二、巡逻安护人员或管理员接到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监视人员呼叫后,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核实,并且遵循以下规则:

  1、报警地点在停车场等公共地方,直接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2、报警地点在客户单元内,先按门铃,向客户简要说明理由后,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3、报警地点在街面商铺,与商铺客户一起进入报警地点检查。

  4、报警地点在客户单元或独立商铺且上锁,即时报告当值安护领班,并留守注意观察,等待当值安护领班到场后决定是否破锁进入检查或报火警119。

  三、当值安护领班接到消防监控中心监视人员报告后,即时带领机动人员以最快速度赶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

  1、经到报警地点现场检查,确认属误报,即时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监视人员复位,向客户解释清楚,至歉后方可离开。

  2、报警地点在客户单元内或独立商铺且已上锁时,若观察到有明火或烟,应请示管理处主任是否报警,并由服务中心通知客户。

  3、经现场检查确认为火警后,即刻报告管理处主任并报火警119,按火警处理程序处理。

  四、消防监控中心当值监视人员收到当值安护领班指令后将信号复位,并做好记录。

篇5:物业辖区接报警处理程序

  物业辖区接报警处理程序

  1目的

  保障辖区突发事件能够充分有效地处理,避免公司财物造成损失。

  2适用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管理辖区发生治安、刑事报警处理。

  3程序

  3.1当辖区客户报警,警务人员进入辖区时,当值员工必须通知当值主管/领导人员核实某单元报警事因,根据事态请示上级领导,处理完后将详情写《特别事件报告》并填写《接警记录表》。

  3.2当有警务人员进入辖区执行公务时,当值员工通知当值主管/领班,指引警务人员到保安部或管理处核实身份,收回介绍信,登记警务证,通知辖区派出所,并向上级领导汇报此情况,处理结果详情写《特别事件报告》及填写《接警记录表》。

  3.3有突发事件发生或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等必须事先请示上级领导后及时报警。必须填 写《特别事件报告》和《接警记录表》。

  3.4保安部突发事件紧急集合

  3.4.1辖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通知当值主管/领班赶到现场。

  3.4.2各岗位受到对讲机发出的突发事件的信号时,保持紧急战备状态。

  3.4.3当值主管/领班发出援救信号时,按规定空岗人员迅速赶到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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