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物业项目二次装修管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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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项目二次装修管理作业指导书

  物业项目二次装修管理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通过人员巡查,对房屋装修实行依法管理,及时发现施工存在的问题,维护房屋的整体结构及用户利益,确保房屋安全使用及其使用寿命,并防止产生环境公害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存在。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居业主的装修管理及现场巡查管理。

  3.0职责

  3.1管理处主任助理负责办理业主(用户)装修申请的审批,并对装修过程进行巡查监管及装修验收工作。

  3.2管理处收费员核收装修应缴费用。

  3.3管理处维修人员负责对装修线路、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

  3.4护管队负责装修过程的巡查、监督。

  4.0作业用具

  安全帽、绝缘鞋、水靴、测电笔、手电筒等器具。

  5.0作业准备

  管理处准备《装修申请表》、《承诺书(施工事故及第三者责任)》、《装修登记表》、《房屋装修承诺书》、《施工人员出入申请表》、《临时动火作业票》、《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装修许可证》、《**居住宅装修管理规定》等表格和资料。

  6.0作业内容

  6.1装修申请手续办理。

  6.1.1由业主(用户)准备以下A-F项资料,交管理处审核。

  A、入伙通知书/购房合同/租房合同;

  B、装修设计方案/设计图纸;

  C、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

  D、施工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资料;

  E、代理装修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

  F、其它相关资料、文件。

  6.1.2管理处主任助理对业主备齐的资料及《装修申请审批表》的内容进行审批,留存有关资料或复印件。

  6.1.3向业主发放《装修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指导业主填写《装修申请表》。

  6.1.4告知业主和施工单位,在装修过程中,管理处对装修质量、涉及健康与安全、环境保护的要求,并要求其签署《房屋装修承诺书》、《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治安、消防责任书》、《承诺书(施工事故及第三者责任)》。

  6.1.5管理处主任助理核算业主装修各项应缴费用,指引业主到收费室缴纳相关费用。如业主未缴清费用,管理处则不允许进入现场施工(经公司领导特批除外)。

  6.1.6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装修人员出入申请表》,向管理处提供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办理装修施工人员《施工人员出入证》。

  6.2二次装修现场管理

  6.2.1治安、消防管理

  6.2.1.1护管队巡逻人员负责对二装现场治安、消防、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等检查管理工作。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或要求其即时整改。若未及时整改,应向领班、管理处主任助理汇报,由管理处主任助理依据《治安、消防责任书》中的相关条款发函并处理。

  6.2.1.2工程如需动明火作业,施工单位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效操作证到管理处填写《施工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在动火现场配备1~2瓶灭火器。在动火人员妥善处理动火现场后,管理处可发放《临时动火作业票》,并随时关注现场情况。

  6.2.2装修过程施工人员出入、物品进出及堆放控制

  6.2.2.1施工人员持管理处办发的本人有效《施工人员出入证》进入小区施工。

  6.2.2.2施工单位需要加班时,应到管理处填写《装修加班申请表》,经管理处主任审批后通知护管队,由护管班长按表放行施工和定时清场。

  6.2.2.3装修所用材料、工器具、设备等物品的出入应填写《物资出入放行单》,经业主签字确认后,交管理处主任审核批准,门岗队员根据实际物品的种类进行控制。

  6.2.2维修人员检查内容:

  6.2.2.1墙外人行道地表应无沉降、损坏现象;

  6.2.2.2施工人员进入工地要戴安全帽及其它防护用品;

  6.2.2.3施工人员不能私自接驳水、电、煤气。如确需接驳供水设施,须经管理处同意,接驳供电、供气设施要分别提供供电局、煤气公司的施工许可证;

  6.2.2.4装修施工用电应提前七天向管理处申报,并说明电器、工具的种类、负荷、使用时间,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

  6.2.2.5施工期间的临时线路要按《广东省临时线路架接标准》执行,不许乱接乱拉,必须配备临时配电盘。

  6.2.2.6施工期间,不得损坏、挪用小区公共消防器材、移动消防设施;严禁工地长流水,造成水资源浪费。

  6.2.2.7工地烧焊作业要先向管理处申请,办理《动火作业票》,确保线路符合安全规定,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不妨碍行人,烧及草地、树木等。审批后由持证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6.2.2.8灭火器配备:每100m2≥2*2Kg干粉灭火器(杜绝使用1211灭火器),灭火器的压力指示应在蓝色区域。

  6.2.2.9一旦发生上述各项问题之一者,要立即进行停工整改,经确认无误并由管理处同意后方可施工。

  6.3装修工程完工后,由管理处主任助理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确定无违章现象。

  6.4装修工程验收完毕,管理处主任助理督促施工队交回《临时出入卡》,《装修许可证》,此时办理退回押金手续。如存在不符合审批要求现象应立即指出限期整改,并根据情节填写《违规装修处罚通知单》给予相应处罚。

  7.0作业要求:

  7.1噪音控制:

  7.1.1 噪音施工必

须安排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8:00进行,周末所有施工时间段不准有任何噪音施工。

  7.1.2 所有施工噪音音量不准超出50分贝。

  7.1.3 所有超出规定标准分贝的施工必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管理处征询全体业主后方可执行。

  7.1.4 施工噪音的监测由品保部负责。

  7.2 粉尘控制

  7.2.1 所有的袋装水泥不准进入小区,如果有涉及到水泥浇筑施工时,必须调配后方可进入小区。

  7.2.2 直接在尘土上施工时必须泼洒少量水,防止尘土飞扬。

  7.2.3 所有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房屋的周围采用一定的防护措施,以防止噪音、粉尘扩散。

  7.3 安全作业措施

  7.3.1 所有施工单元必须有注册资质,并留存复印件。

  7.3.2 所有施工作业管理处有权进行安全检查,对漏水、漏电、漏煤气等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并限期整改。

  7.3.3 对消防设施、设备配备情况要及时检查。

  7.4 环境污染控制

  7.4.1 严禁漏水、漏油车辆进入小区。

  7.4.2 在施工现场不允许焚烧杂物、垃圾等物品。

  8.0 相关文件及记录

  《**居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申请表》

  《房屋装修承诺书》

  《装修承造商施工保证书》

  《承诺书(施工事故及第三者责任)》

  《装修许可证》

  《装修登记表》

  《施工人员出入申请表》

  《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

  《临时动火作业票》

  《二装现场巡查记录表》

采编:www.pmceo.cOm

篇2:大厦商场物业入伙装修管理资料

  大厦商场物业入伙装修管理的资料

  一、入伙流程

  验证→资料发放→交费

  二、验证

  商业网点的业主或承租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三、资料发放与保管

  1)管理处发给以下资料:

  A.住户手册(每个经营单位一册)

  B.业主公约

  C.《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D.大厦商场装修管理规定

  E.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F.安装空调管理规定(附空调安装平面示意图)

  G.防盗网和防盗窗管理规定(附式样平面示意图)

  H.收费项目一览表

  I.装修申请表:申请装修时填写,并返原件给管理处存档。

  2)管理处按业主(住户)的栋号和房号进行建档编号,档案中应包括内容:

  A.承租合同复印件和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B.装修申请表及装修平面图等资料

  C.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交费

  1)管理服务费:

  以购房合同或承租合同签定之日为准,当月15日前(含15日)计收全月管理服务费。当月15日以后计收半月管理服务费。

  2)水电周转金(依据当地收取标准):

  A.时间:办理入伙时交纳;

  B.标准:根据其经营方式和内容所需用电量,在申请装修时交纳;

  C.退款:在供电局和自来水公司办理接管托收后,凭收据到管理处办理退款手续(前提:无拖欠水电费)。

  3)工本费。

  4)其他:

  需由业主或承租人出钱,由管理处统一进行的项目,如:

  A.阳台统一安装防盗网和防盗窗;

  B.室外空调架;

  C.信箱款。

篇3: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八)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十八)

  为了使广大业主顺利地进行室内设计与装修,避免在装修过程中出现违规现象,损害户内自用设施、公共设施和他人利益。为此,嘉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特制定本装修管理规定:

  一、装饰、装修程序:

  1)装修申报:

  ①购房有效证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

  ③施工队负责任的有关证件、复印件。

  ④装饰装修方案。

  2)详细填写装修审批表

  3)交纳装修办证费用,20元/人.证

  4)办理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需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5)装修过程中物业公司物管员、保安员及维修部工程人员随时可进入施工现场巡查,以确保按照装修规定或整修申报进行。

  6)装修过程中施工人员无违章行为发生,向物业公司交还合法的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扣除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后退还其余办证费用。

  二、装饰、装修规范:

  (一)装饰装修注意事项:

  1、任何时候不的改变房屋的柱、梁、板、承重墙和建筑结构,上下水管道、电路等,如确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公司维保部审定后方可施工。

  2、不得封闭阳台、安装防盗网、雨阳棚、太阳能、广告牌或其他伸出物。如需安装其他其他电子设施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有花园的业主不得改变用途,可按物业公司统一样式安装花园围栏。

  3、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外门、窗的规格及外立面墙面装饰。

  4、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不准凿除房屋地面,以防破坏防水层结构合地辐式供暖管网,屋顶打眼不得超过6公分。

  5、室内排水管、地辐式分水器,装修时不得封包死,如确需包封,经书面申请允许登记后须包成活动的,以便今后检查维修。各类计量表阀门不得包封。

  6、煤气属煤气公司专业管理。为防止煤气泄露造成不安全隐患,装修时严禁封包死和改动阀表、管道的走向及位置。

  7、严禁改动地暖分水器、可视对讲、配电箱等。

  (二)装饰、装修时间

  装修时间为每天上午7:00至12:00,下午13:00至19:00。双休日、节假日为上午10: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不得延长施工时间,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及安全。(如有变动按临时通知)

  (三)施工规则

  1、装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小区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消防条例,对小区内的消防设施、设备不允许擅自动用或变更。

  2、为确保小区安全,装修人员一律不准在小区留宿。

  3、装修人员携物出本小区,须到保安部登记核实。

  4、施工时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和损坏公共设施。大件材料搬运只能经消防通道,不经允许不得进入电梯。砂子、水泥和垃圾等必须装袋运输,防止碰伤和污染公共墙壁、楼梯及环境。如有污染及碰伤,装修公司必须负责清理或赔偿。

  5、装修时不得将乳胶漆、水泥残渣等建筑垃圾及杂物倒入厕所或下水道,施工时预留管口应采取适应的遮蔽措施,以防堵塞排水管道。

  6、进入小区运送材料的车辆,应遵守本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即停、即运、即卸、即走,卸运水泥、砂石时,必须铺垫彩条布等,不的直接倾倒在路上。

  7、装修公司对装修垃圾必须做到袋装化,不得堆放在楼道内,应堆放在楼下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统一云出小区。

  8、装修人员、住户不得高空抛物,更不得抛扔垃圾。

  9、空调的安装,必须按物业公司的统一要求,制定为止安装,不得随意安装。需调整位置时,提前报请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外墙穿孔必须使用专业凿孔设备,严禁砸墙,破坏楼体外观。

  10、装修时应认真做好卫生间及厨房的地面防水,以免对楼下住户造成渗漏等损失。

  11、装修施工现场建议安装简易马桶,不得在园区内随地大小便;不准使用电炉、煤气炉做饭;装修公司在装修现场应配备手提灭火器。如动用明火必须事先向物业公司申请。

  (四)监理、验收:

  1、装修期间物业公司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工作进度,以及公共设施维护情况执行监督管理。

  2、所有装修工程只限在经物业公司批准制定的住户室内进行,装修材料需放在装修户室内,不得占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

  3、物业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检查、抽查装修人员的临时出入证及相关证件。如发现证件过期,立即没收,请其重新交款登记办理。

  4、物业公司有权停止装修公司违章施工的行为。凡多次违章

者,物业公司有权采取限制供应措施,并按建设部的规定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本办法自二〇**年九月一日起实施。

篇4: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5)

  物业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五)

  前言

  为加强××物业小区装修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的制止违章装修行为,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户的生活秩序,使各业户安居乐业,维护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装修规定。

  本装修规定是为了协助业户能清楚了解有关装修的手续,请各业户仔细阅读本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

  一、装修申请手续

  (一)业户向管理处办理装修申请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 由业户填写《 装修申请表》交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同时附交以下资料:

  *装修施工图纸及相关说明;

  * 如装修内容涉及到防火设施更动,须有市消防局批文或准许施工的临时手续;

  *如装修内容涉及到房屋建筑格局,须有市规划局批文;

  2. 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在收到上述文件后,由工程部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如不批准,将作出具体说明;如予批准,则发给《装修施工许可证》。业户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装修单位应作为第三方会签,保证遵守一切有关装修规定,由客户服务部进行审核。一式二份,各自留存备查。

  (二)施工单位向管理处办理进场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同管理处签署《装修管理规定》承诺书。

  2.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装修违约赔偿保证金,其计收标准为每单元1000元。

  3. 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缴验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及施工人员身份证,填报施工人员名单并交纳1寸照片1张。

  4.向管理处财务部缴纳办理出入证工本费(每张元)和押金(每人元)

  5.客户服务部验证、核实人数,发给施工人员出入证(每卡一人,不得转借),完工时应全部证件收还、注销。

  二、施工人员管理

  (一)施工人员出入物业小区必须佩带出入证,无证人员不准入内。

  (二)施工人员只能按装修电梯使用方法规定乘用。

  1. 施工人员如确定装修工作时需要在装修房屋内暂住,经由房屋业主向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应持有派出所签发的暂住证。

  2.施工人员只能在限定的有关区域内作业,不得任意窜户。

  3.施工人员应遵守管理处对装修施工工作作出的一切规定,并接受安保人员的管理,如有破坏或盗窃等违法行为,须负法律责任。

  4.施工队(或承包人)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和对施工人员的教育:

  *不酗酒闹事,不打架殴斗,不参与赌博或从事其它违法活动;

  *不得在建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划,禁止随地便溺;

  *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剩余食物,不在小区内晒衣物;

  *不准在室内动用明火操作,或用木块、刨花煮饭、取暖,并禁止吸烟;

  *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冒险操作;从事机电安装、电焊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上岗证应在管理员要求之时向物业管理处出示。

  5.应急处理

  如施工现场突发事件(水淹、煤气泄漏、火警或民工殴斗等),现场人员应做到:

  *保持镇静,不要慌张。

  *在自身安全条件下,采取可能采取的措施,阻止事态发展或减少不良后果。

  *尽快通知物业事务部保安人员或管理处前来处理。

  *撤离现场,并劝阻无关人员不要进入现场。

  三、材料管理规定

  (一)、装修材料进入物业小区,必须接受检查,是否有违章材料进场,并在物业事务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运行。

  (二)、业户如运送大宗装修材料,应事先联系联系客户服务部,以便妥善安排电梯(二期)和提供配合服务。

  (三)、材料一经卸下,应立即搬进业户的单元内,不准占用公共区域堆放。

  (四)、在材料运送的过程中,应注意对所经之处(包括道路、阶梯、进厅、走道、电梯厅、楼梯间及电梯轿厢内等)的地面、墙面、顶面、转角处及突出的把手等部位妥加保护;严禁在广场地坪、楼厅、大理石地面上拖拉;严禁超高对象进入电梯轿厢。

  (五)、材料应集中堆放,整齐有序,并应远离走道口、电梯厅(二期)等公共信道,不得侵占任何公用部位。

  (六)、如装修材料的数量较大时,应设定专门区域作为堆放处,材料应远离易燃、易爆物,配置有效灭火机,有专人负责,有专门的管理制度。

  (七)、施工结束后,剩余材料应尽快搬离现场,搬离过程中同样要注意以上各事项。

  四、装修工程管理

  (一)、装修单位必须按申报批准的图纸施工。

  (二)、进场施工,必须严格遵照核定的项目和具体要求进行装修,

规范施工,保证质量。不得擅自变更设计或超越提交的装修方案进行违章施工。

  (三)、要认真处理厨房与卫生间的防水,确保排水系统安装完好,如因施工问题造

  成渗水或其它破坏,业主须负一切责任。

  (四)、业主在安装卫生间吊顶时,必须在排水、排污管道的积水弯处预留适当检修口,室内管弄井的检修口不得封堵,否则日后由于排污管检修而导致的吊顶拆装等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五)、空调室外机须安装在指定的位置,须将冷凝水管插入统-的引流管道内或阳台内适当的排水地方,不得悬挂在任何外墙部位,以防漏水扰人及污浊墙面。

  (六)、对装璜垃圾要及时清理,袋装后堆放到指定地点;

  (七)、不得将水泥浆、碎砖、砂石、油漆、溶剂、硬件物等倒入下水道,不得在走廊、电梯厅和楼梯走道堆放材料、工具或垃圾以免堵住信道;

  (八)、不得将装修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桶(箱)内,不得向外抛垃圾;

  (九)、如弱电线路因装修施工造成线路中断或破坏的(包括电话线、宽带网络线等),请及时向管理处客户服务部报修,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十)、装修过程中使用电锯、电刨、电锤等大功率设备时,要注意每户的额定最大功率

  及最大电流和安全使用,以免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或人员伤亡。

  (十一)、施工人员的车辆不得随意停放,非机动车应办理停车手续,停放在指定地点,运货车在卸下物品后应立即驶离,不在小区内停泊。

  (十二)、装修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包括第三者责任事故)及因施工对房屋造成的损害均由业主和装修单位负责。

  (十三)为确保物业小区的美好环境及业主的安全,金色港湾物业管理处禁止有以下行为发生:

  1.擅自拆改房屋主体的承重结构;

  2.擅自拆改上下水管道、供电线路、屋面防水隔热层;

  3.擅自利用其它装饰材料改变外墙装饰面;

  4.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或改变外门窗的规格、类型、颜色;

  5.擅自安装升出阳台外的晒衣架(包括伸缩衣架)和花架;

  6.擅自封闭阳台和顶层平台;

  7.偷用公共部位水、电;

  8.擅自动用明火,如确需动用明火,必须至小区项目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

  9.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范;

  10.擅自移动、封闭、改装煤气管,私接煤气表,所有煤气表管的施工必须由煤气公司进行;

  11.侵占绿地、损毁绿化或围护设施;

  12.破坏、污染水环境,侵占、损毁小区河道及其设施;

  13.在花园、庭院或其它场地进行搭建;

  14.擅自安装防盗窗、防盗栅;

  15.擅自安装空调室外机架;

  16.擅自在外墙打洞。

  五、作业时间规定

  抓好装修进度,合理安排施工,尽量减少对相邻业户的干扰与影响,管理处对本物业内的装修施工作业时间作如下规定:

  在小区暂无正式居住户的施工情况下,允许施工作业的时间为:7:00-21:00;

  在小区业户实际入住的情况下,施工作业的时间为:8:30-18:30;

  大噪音工具允许使用的时间为:9:00-17:00;

  如需要在超出以上规定时间外施工及使用大噪音工具,须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报告并办理电气使用登记表后,获得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监督、检查

  施工期间,业户或施工人员应接受昆山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物业小区管理处对现场施工情况的随访和监督检查,违章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七、装修施工离场手续

  (一)、在装修施工结束后,业户和施工人员应办理以下终止和退场手续。

  (二)、装修业户或装修施工单位应办理的手续

  应以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处客户服务部施工已结束,并提供工程竣工图和文字说明。客户服务部将通知工程部服务人员到现场进行下列工作:

  1.查看竣工图同实际施工状况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则要求施工单位更正竣工图。

  2.检查实际完成的施工同原先施工状况是否变动,如有变动,作出是否认可的决定;如不予认可,则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完成后,工程部将再予复查,直至合格。

  3.检查施工过程中有否违反有关规定造成设施设备损坏等后果,如有,要求整改或装修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4.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部财务部向施工单位退还装修保证金和出入证押金,客户服务部收回出入证和施工许可证。

  八、电梯使用规定(适用二期)

  为对装修施工提供必要方便及对设备设施作应有的保护,物业管理处就施工期间的电梯使用作出如下规定:

  1、施工用的电梯必须对轿厢作必要保护,包括铺垫地面、遮蔽四壁、保护门框和门面,施工人员和材枓不准进入末经保护的电梯轿厢。超宽、超高对象不准进入电梯,装载材科时不能超重。

  2、不能较长时间占用电梯,如偶尔有此种需要,应事先向物业管理处报告并获得同意。

  3、服从电梯操作工的指挥,按运输使用单独乘运电梯。

  4、出入电梯的材料,必须统一使用物业管理处为您租用的专用推车,以保护电梯设备。出运装璜垃圾应袋装化推车运输。

  5、在已有业户入住的情况下,上下班高峰时间不准使用电梯,在遇到业户也需乘用电梯时,应让业户先用。

  九、违章处理

  根据《

物业管理条例》及《**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处对业户或施工单位违章施工的行为应当劝阻制止,督促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将停止其工作,没收出入证,直至撤消施工许可证,终止施工,并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对违规者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同时物业管理处将保留代表其它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权利。

篇5:项目物业装修管理工作程序

  1总则

  1.1由于大规模的业主装修一般在物业入伙后的一段时间里,因此对物业装修的管理是前期物业管理的重要环节。

  1.2规范、严谨的装修管理,可以避免因装修而影响物业安全、社区秩序、社区环境及邻里关系等。

  1.3相关定义

  1.3.1特殊项目:指住宅以外的工业厂房、商铺、办公楼等装修项目。

  1.3.2施工设计图:包括但不限于平面设计图、单元立面图、空调安装图、电力照明设计及用量图、给排水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

  2相关职责界定

  2.1物业分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特殊项目装修及改变原房屋结构的住宅装修。

  2.2管理处主任负责一般住宅项目装修的审批。

  2.3专责工程人员部门负责审核施工设计图并实施施工工程检查及验核。

  2.4客服主管部门负责接收申请、查验资格、办理证件及文档管理。

  2.5保安主管部门负责特殊项目的审批并实施施工安全检查。

  2.6财务部门负责收取装修保证金及有关费用。

  3工作程序

  3.1前期准备

  3.1.1资料准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a)装修指南;

  b)办理装修须知;

  c)办理装修流程图;

  d)装修管理协议;

  e)装修人员出入证;

  f)表格(装修申请审批表、装修人员登记表、施工许可证、动火许可证、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

  3.1.2人员分工:管理处须指定专责的工程人员,负责一般项目的工程审核及装修过程的监管。新建项目在入伙与装修交叉、装修户较多的情况下,可进行临时分工,以确保装修的有序进行。

  3.2装修申请手续的办理及审批

  3.2.1业户提出装修申请时,客服人员确认其业户身份后,即向业户提供《装修指南》和《装修申请表》,要求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并提供装修施工设计图和相关技术资料。

  3.2.2专责工程人员需认真审查业户提交的《装修申请表》和施工设计图,必要时应会同业户查看装修现场。

  3.2.3专责工程人员根据业户提供的装修资料及到现场了解的情况,在接到申请后的二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并做出如下处理:

  a)符合要求的,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提交管理处主任审批。

  b)不符合要求的,将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在申请审批表上注明并签字后交业户,要求业户修改施工设计图,另行申请。

  3.2.4管理处主任在收到工程人员审核后的《装修申请审批表》和施工设计图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业户的装修申请进行审批;对特殊项目进行审核后提交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总经理审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签署意见后交工程人员处理。

  3.2.5专责工程人员对管理处主任退回的装修申请表按3.2.3b)的规定处理。

  3.2.6装修申请表获批准后,专责工程人员通知业户并要求业户、施工单位与管理处签订《装修管理协议》。

  3.2.7业户和施工单位到管理处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运费(业户委托)等费用,并由管理处人员为施工人员办理出入证。

  3.2.8管理处在业户办理完以上手续后,向业户核发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凭证进场施工。

  3.3装修施工的监控

  3.3.1监管人员组成:工程人员、保安人员。

  3.3.2监管方式:装修现场及公共区域巡查,人员物资出入控制。

  3.3.3监管内容

  3.3.3.1工程人员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装修项目是否在申报范围内;

  b)是否擅自改动原有系统(空调、对讲、水、电、消防等);

  c)现场防火措施;

  d)工程进度及安全措施;

  e)违章的及时处理;

  f)装修项目是否按审批要求执行。

  3.3.3.2保安人员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

  b)检查现场防火措施(是否有灭火器等);

  c)高空坠物;

  d)环境污染(卫生、噪音、刺激性气味);

  e)装修现场是否符合物业分公司规定;

  f)施工时间是否按规定执行。

  3.3.3.3人员物资出入控制

  a)对施工人员的出入管理;

  b)对装修材料及工具的出入控制。

  3.3.4巡查人员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时,及时上报管理处,管理处向业户及施工单位发送《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并按与其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违规条款处理。

  3.3.5装修监管过程须填写《装修巡查记录表》,装修完成后该表与相应的业户装修资料一起存档。

  3.4装修完工后,管理处应通知业户或施工单位交回施工人员出入证。

  3.5对其他业户或公共部位、设施可能存在影响的装修,管理处按《装修指南》规定的保修期,对完工后的装修质量进行跟踪控制。

  3.6装修验收及押金退还

  3.6.1装修完工后,施工单位与业户应通知管理处进行竣工查验要求,经政府有关部门报批的工程(含特殊项目)必须提交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报告副本,管理处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按批准申报的项目予以查验。合格的由管理处主任在《装修申请审批》的竣工查验栏签字;若不合格,则提出整改意见,直至查验合格为止。

  3.6.2查验合格后即可退还业户的装修保证金,施工单位的保证金于装修查验合格三个月后,再经管理处复验确认无装修质量问题,扣除有关费用款项后,方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4相关文件与记录

  4.1装修指南

  4.2装修管理协议

  4.3办理装修须知

  4.4办理装修流程图

  4.5WDWY-FR-MM7701装修申请审批表

  4.6WDWY-FR-MM7702装修人员登记表

  4.7WDWY-FR-MM7703施工许可证

  4.8WDWY-FR-MM7704动火许可证

  4.9WDWY-FR-MM7705装修巡查记录表

  4.8WDWY-FR-MM7706违规装修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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