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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项目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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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项目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物业服务项目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性评审、服务期限、服务质量、技术性评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采用本评标办法评标的同时,亦适用评标规则的有关规定。

  1、开标、清标

  (1) 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基准价确定:

  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C=P×98%;

  P值为所有有效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平均价。

  为防止恶意竞争,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价95%的不参与平均价的计算。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都不得改变评标基准价。

  (3)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

  A.投标报价 (40分)

  本项目设投标单价最高限价,住宅物业服务基本费的单价最高限价为 元/m2/月; 商业物业服务基本费单价最高限价为 元/m2/月。投标单价高于投标单价最高限价的视为招标人不可接受条件,作废标处理。未规定限价的,由投标人自行报价。

  ①有效投标报价:

  a、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的要求。

  b、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c、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投标单价最高限价。

  d、投标项目数量与项目清单完全一致。

  e、每项清单项均填报单价。

  ②报价分计算:

  a、投标总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0分

  b、投标总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0.4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投标总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下浮1%扣0.2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B.服务质量 (10分)

  基本分10分。

  本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的相关服务标准参照盐城市区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 级标准相对应的各类服务要求。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废标处理。

  C.合同服务期(10分)

  基本分10分。

  合同服务期36个月,从交房之日算起。承诺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期的按废标处理。

  D.技术标书 (30-40分)

  技术标书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书进行评审,区间分小于等于1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技术标书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但不限于):

  ①、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的管理整体设想及策划,包括争创优秀物业服务住宅小区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②、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组织有效的管理机构,制定各项行之有效的管理规章制度以及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管理。

  ③、本项目物业管理、维护的承诺以及制定完成承诺指标采取的措施。各项指标包括:房屋及配套设施完好率、治安、消防事故发生率、保洁率、绿化完好率、住户投诉率及对物业服务企业满意率等等。

  ④、以本项目为依托,列明便民服务项目,进行经费支出测算,制定增收节支措施,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体现以业养业的发展后劲。

  ⑤、治安防范、消防、环保、洪涝、雨雪、停电、停水、断气及其他突发性事件有相对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应急预案。

  ⑥、发挥现代科技在管理中的作用,应用计算机管理的能力说明及计划,智能化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修方案。

  ⑦、本项目日常物业服务管理的措施,包括入住、装修、无违章搭建、绿地养护等。

  ⑧、房屋、公用设备设施及其他物业的日常维修养护计划和实施方案等。

  ⑨、投标报价测算方案的可行性及合理性。

  ⑩、社区文化活动的活动计划。

  E.项目经理答辩(0-10分)(可选)

  各投标企业主要答辩人,必须是拟派的本项目物业服务的项目经理。

  答辩评标时,采取书面答题的方式。由评委会出题,答辩人书面答题,题目内容限本标书所涉及的物业管理相关事项,包括投标人价格标和技术标中的问题,时间20分钟。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书面答题进行评审,区间分小于等于1分,以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作为投标企业现场答辩得分。

  F. 奖项附加分(0.5分)(可选)

  年以来,投标单位管理的小区获得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加0.1分,获得“省级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加0.3分,获得“国家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加0.5分,此项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累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书原件)。

  3、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4、定标办法:

  商务性、技术性评审由评标委员会结合评标办法综合评审,独立分别打分,最终按得分高低排出排名有序的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报价低者排名靠前),对于通过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以最后综合评审阶段排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

  对不中标的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评标过程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若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

  5、评标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次招标项目的评标、定标工作,制定本规则。

  (1)评标程序:

  商务标书、技术标书应分别评审,评审后不得更改。

  (2)不规范标书:评标审查中有发现投标书或投标人未出现本文件规定的废标情形的属不规范标书,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减0.2分。

  (3)商务标评审规定:

  ①投标人擅自改变招标文件项目清单数量、计量单位的,评标委员会可认定作废标处理;

  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时,应当要求投标人以书面方式作出澄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认定。

  ③招标文件项目清单出现大面积错误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可为废标处理。

  ④评标中发现招标文件、项目清单中有自相矛盾的问题,而在投标答疑中未能得到澄清处理的,应当统一采取剔除该项因素后再评标的措施。

  ⑤投标人的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比较中,价格以“元”为计量单位,清单数量以清单的计量单位为准,如数据中的整数部分相同,小数部分出现偏差,不予扣分;

  ⑥评标过程中在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县纪委的监督下进行。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采用办公自动化软件评标,依据评标办法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资料进行计算,报评标委员会确认。

  (4)技术标书应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要求,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无标志的规定。对违反者应认定作废标处理。

  (5)打分:评委应记名打分,打分未记名的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办法打分的,一律按无效票处理。取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该项得分。每大项记分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四舍五入);总得分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6)得分并列: 投标人得分并列的,须明确中标候选人或需对中标候选人排序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如投标报价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进行排序。

  (7)争议处理:评标中发生重大情况或重大争议,需要进一步调查了解、协调处理的,现场监督人员报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同意后可暂时休会,待有关问题得到澄清后再行复会。休会期间,所有招投标资料一律封存在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所有与会人员一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

  (9)违法违纪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行贿受贿、扰乱招投标活动秩序及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有关责任人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已有评审结果的,应宣布评审结果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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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滁州市全椒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评标准的通知

  全椒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评标准的通知

  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了加强全县物业管理,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创新物业服务考核长效机制,由于安徽省人大重新修订了《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并于20**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我县把物业小区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体系,根据新修订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地方标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滁州市市本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将新的《全椒县商品房物业服务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分标准》、《全椒县安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分标准》(十年以上的老旧小区参照安置小区考评方案执行),现下发给你们,望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照自身服务小区类型,按照考核办法执行。

  该考评标准自20**年10月10日起执行,每年十二月低前完成考核汇总兑现。

  附:1、《全椒县安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分标准》(10年以上老旧小区参照此考评)

  2、《全椒县商品房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分标准》

  附件1:全椒县安置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分标准

  小区名称: 物业企业名称: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方法

得分

综合

管理

(7分)

小区内设置管理处并配置办公设备,环境整洁、卫生

1

达不到的扣1分

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且上墙公示,公示服务联系电话,及时、有效处理业主投诉

1

达不到的扣1分

公示收费标准、无乱收费现象,公示资质、收费等级

1

不符合扣1分

管理处按规定配置工作人员,名单、照片上墙

1

每少1人扣1分

工作人员着装整齐统一,语言文明、作风端正

1

达不到的扣1分

项目经理与备案相符,有项目经理证

一处不符合扣2分

人员

配备

(6分)

保洁人员配备

房屋建筑面积每1.2㎡-1.4万㎡,配备1人的得3分,少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有使用65周岁以上者,有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扣分不封顶

保安人员配备

房屋建筑面积每2万㎡配1人的得3分,每少1人扣0.5分,扣完为止;有使用65周岁以上者,有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扣分不封顶

公共

秩序

管理

(11分)

实行封面式管理

1

不符合扣1分

主要出入口有门岗值班,24小时值班看守,有交接记录;55周岁以下人员占总数的40%以上。

每超过10个点扣1分,最高扣2分。

保安人员要经常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巡查记录;夜里不少于二次。

每少1项扣2分

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有专人管理。

不符合扣2分

“门前三包”管理到位

不符合扣2分

环境

卫生

管理

(18分)

无违章乱搭、乱建现象,有上报行政执法支队材料;

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小区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不符合扣2分

无破坏绿化、种菜现象

不符合扣3分

小区无乱张贴悬挂、乱设摊点现象

达不到的扣2分

公共卫生整治,生活垃圾、装潢垃圾清理及时;垃圾桶完好,外表干净

1项不符扣1分

公共楼梯、扶栏等部位卫生清洁,无随意(楼道)堆放杂物现象,无卫生死角

1项不符扣2分

无牛皮癣广告(含电梯轿厢)

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房屋

管理

(10分)

住户防盗窗安装整齐,无“老虎窗”

不符合扣2分

小区图纸、验收资料、业主档案齐全

达不到的扣3分

主要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

1

达不到的扣1分

对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到位,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1

不符合扣1分

业主投诉报修及时,建立回访制度,资料记录完整

不符合扣3分

设施

设备

管理

(24分)

对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不符合扣2分,没有记录扣2分

小区公用设施设备档案资料齐全、存放有序,查阅方便

不符合扣2分

各种设备保持完好无损、运行正常,无事故隐患,保养、检测记录完整

不符合扣2分

高层电梯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消防管理有应急预案、有演练记录

达不到的扣4分

小区公共照明、楼道灯、门厅灯等设施完好,工作正常,监控系统正常。

达不到的每项扣2分

小区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整洁,排水、排污管线设施完好,排放畅通

达不到的扣2分

对小区内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或维护设施。

达不到的扣2分

消防设施设备每年检查二次,管网压力每年检查二次,有记录。消防设备正常,可随时启用。

6

达不到的,每项扣2分

绿化

管理

(10分)

绿地上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达不到的扣2分

绿地上无杂草丛生

1

达不到的扣1分

绿化要保持完整,无大面积枯萎现角,保存率不低于90%。

达不到的扣2分

绿地上有温馨提示,无人行践踏痕迹

1

达不到的扣1分

绿地修剪及时,每年修剪二次,有记录

达不到的,少一次扣3分

满意

调查

(4分)

现场打业主、辖区派出所电话抽查,满意度80%以上的得4分,75%∽80%扣1分,依次类推

一个月有3次以上投诉的,经查属实的,此项为0分

地下车库使用情况

(4分)

地下车库用于经商办企业的,每发现一处扣4分

此项扣分没有限制,上不封顶

“限然”

管理和

文明创建工作

(6分)

有“限燃”和文明创建宣传,有常态化组织,有记录

6

发现一处不符扣4分;被通报表彰的另加3分

  备注:检查考评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分值在80分及以上评为县级文明小区;且补贴百分之百;70-79之间补贴百分之八十;60-69之间补贴百分之六十;59分以下补贴没有。

  附件2:

全椒县商品房物业服务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分标准

  小区名称:物业企业名称:

基本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定标准

得分

综合

管理

(9分)

1、有业务接待地点,物业用房配备,建筑面积5万m2以下的按100m2配置,建筑面积25万m2以下的按2‰配置,总建筑面积25万m2以上的,超出部分按1‰配置。地址与规划不符的扣2分。

一样不符扣1分,扣完为止

2、公示物业资质、收费标准,公示收费等级。

1

少一样扣0.5分,扣完为止

3、公示项目位置、管理技术人员照片、信息。

1

少一样扣0.5分,扣完为止

4、物业服务公司制定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工作岗位标准,并上墙公示和实施。

1

有制度未实施或实施不到位的计1分,否则计0分

5、制定了业主公约并公布上墙。

1

不符合不得分

6、有信访处置预案。

1

不符合不得分

小区

物业

管理

(12分)

1、小区各种档案齐全,有总平面图、单体结构设备竣工图、园林施工以及树种清单、消防、试用、检测记录。

少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

2、每半年在小区公示栏公示收支、每一年公示一次公共能耗分摊情况。

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要有证明公示材料。

3、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制定了服务承诺制度并公布实施。

1

已制定服务承诺制度并公布实施的计1分,否则计0分

4、业主以及社区满意度调查。

5

①现场抽打电话,满意度80%以上的得3分,75%-80%得2分,依次类推。小区有网络舆情投诉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②辖区社区满意得2分,一般得1分,差为0分。

物业

服务

公司

人员

配备、

素质、

培训

(16分)

1、项目经理具有全国物业管理经理岗位证书;有2年以上的小区经理任职经历;已经备案。

一样不符合扣一分。项目经理没有备案的,此项为0分;现任经理与备案不相符的倒扣3分,上不封顶。

2、7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1

不符合不得分

3、每年对员工进行培训2次,并有培训记录。

1

不符合不得分

4、客服人员配备。

建筑面积达10万m2配2人的,得2分;建筑面积达>10万m2以上的,1人/400户-500户,依次类推,配备者得2分,否则0分。

5、保洁人员配备。

按房屋建筑面积每1万m2配1人的得4分,每少一人扣0.5分,扣完为止。其中55周岁占总数60%以下的不扣分,每超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6、保安人员配备。

5

按房屋建筑面积每1万m2-1.5万m2配足1人的得5分,少一人扣0.5分;其中有60周岁占总数60%以下的不扣分,每超一个百分点扣0.5分,使用65周岁以上者,有一人扣1分,扣完为止。

住宅

小区

外观

维修

管理

(11分)

1、小区内楼房栋号有明显标志,有引路方向标志平面图。

1

小区内楼房栋号有明显标志,计0.5分,有引路方向标志平面图计0.5分,否则计0分;

2、对房屋共用部位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到位,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按照服务等级规定保养,不符合不得分。

3、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现象。

5

一处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4、房屋阳台封闭有序,不碍观瞻,空调安装无安全隐患。

不符合不得分

5、建立了向建设单位报修和回访制度和记录台帐的。

1

少一样扣1分

住宅

小区

共用

部位

公用

设施

设备

维修

养护

(10分)

1、小区内所有公共设备图纸、验收资料档案齐全,管理完善。

1

不符合不得分

2、每天都有设备运行记录,运行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有记录。

1

不符合不得分

3、消防系统设备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不符合不得分。

4、各种管道运行正常,无重大事故发生。

1

不符合不得分(要有管道疏通记录)

5、楼道、地下车库灯完好。

1

一处不符合此项不得分

6、供水、供电、通讯、燃气、照明设备齐全,工作正常。

1

不符合不得分,有一处楼道灯不完整,为0分。

7、道路畅通、路面平坦,路面无破损。

1

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8、污水排放通畅无积水。

有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小区

绿化

养护

管理

情况

(5分)

1、绿地上无杂草丛生,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无大面积枯萎计。

不符合不得分

2、小区绿地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到位,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并有保养记录。

不符合不得分

3、草坪保存率85%以上,树林保存率85%以上。

1

不符合不得分

小区

内环

卫设

施情

况及

公共

卫生

维护

状况

(10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备,有垃圾箱等保洁设备。

1

一处不符合不得分

2、单元楼公共卫生、楼道乱堆放、牛皮癣广告。

①按服务等级对楼道、门厅、楼梯扶手等进行清扫,一处不符合扣2分;

②有牛皮癣广告,楼道乱堆放一处扣2分,此项上不封顶、

3、小区内无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

不符合不得分

4、小区没有乱设摊点、乱张贴悬挂、种菜等。

不符合不得分,有一处扣1分

5、二次供水按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有档案记录。

不符合不得分

小区

安保

工作

管理

制度

工作

情况

(13分)

1、小区实行24小时秩序维护制度,并有台帐记录。

1

不符合不得分(要有夜班巡逻记录,没有得得分)

2、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有防范措施。

1

不符合不得分

3、小区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群体*的,支持社区工作。

1

有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门卫值班人员不少于2人,车辆出入有登记。

不符合不得分

5、机动车库(含非机动车)有专人管理;配备消防器材;车库整洁;有照明,无危险品堆放;会使用消防器材。车辆停放有序,有24小时车辆停放引导员;无停放在绿化带现象。

8

一处不符扣2分,扣完为止

电梯

安全

管理

(5分)

1、每台电梯轿厢内有安全责任人、维保责任人、安全提示。

1

不符合不得分

2、有向业主宣传的《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电话。

1

不符合不得分

3、电梯安全员每天巡查一次并有记录。

1

不符合不得分

4、每台电梯半月、季度、半年和年度维保的负责人确认记录。

1

不符合不得分

5、有维保记录。

1

不符合不得分

地下

车库

管理

(3分)

地下车库没有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的。

用于经商办企业的发现一处扣3分,此项扣分不封顶。

十一

文明

创建

工作

(4分)

文明创建有常态化组织机构,有创建台帐记录。

一处不符合扣2分,受市、区文明创建表彰的另加2分。

十二

“限燃”

管理

(2分)

有“限燃”领导小组的,有横幅标语、宣传品入户的、有没有被通报批评的。

每项1分,不符合不得分,被通报二次以上的扣3分

  备注:建筑面积超过50万m2的,人员配备乘以0.9系数计算。

  开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评分值在85分及以上评为县级文明小区;

篇3:常熟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2019)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常住建规〔20**〕2号

  关于印发《常熟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现将《常熟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年12月29日

  常熟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的管理,建立健全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保证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常熟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的管理。

  第三条 常熟市房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房管处)负责我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做好专家的选聘、培训、考评、发证等工作;常熟市房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做好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抽取、评标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从事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专家,应在常熟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可参照本办法在常熟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评委。

  第五条 入选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库的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公益,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廉洁自律,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二)掌握和熟悉国家招投标、物业服务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按时参加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或者其他活动;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各类人员:

  1.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五年,大专(含)以上学历,取得管理类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或全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五年,工程或管理类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两年,硕士(含)以上学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人员;

  2.从事物业管理或相关工作满一年,大专(含)以上学历的我市属地政府、社区工作人员及物业服务行业相关的其他职能部门人员;

  3.本科(含)以上学历,取得管理类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的社会各界人士;

  4.我市政府采购物业管理评审专家;

  (四)在本市工作,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工作;

  (五)未担任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市分支机构负责人,或者未在物业服务企业中持有股份;

  (六)没有违反国家、省、市各项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或失信记录;

  (七)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入选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第七条 市房管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培训、考评后确定专家成员并公布。

  第八条 市房管处会同市交易中心对评标专家实行以下监督和管理:

  (一)定期组织专家进行物业管理招投标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

  (二)建立专家档案;

  (三)组织定期考评。

  第九条 评标专家在聘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房管处取消其专家资格:

  (一)本人申请自愿退出的;

  (二)失去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在受委托参与评标项目中徇私舞弊的;

  (四)被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分的;

  (五)有严重损害行业声誉行为或在物业管理重大责任事件中负有主要责任的;

  (六)在履行职责时严重违背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直接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规或者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

  (七)不参加评标连续三次(含)以上的;

  (八)按本办法规定应该申请回避而没有申请回避或相对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造成恶劣影响的;

  (九)工作调离本市范围的;

  (十)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评标活动的。

  第十条 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对招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二)向市房管处和市交易中心提交评标建议意见;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承担下列义务:

  (一)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严格遵守招投标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评标工作纪律;

  (三)自觉抵制违规的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主动接受市房管处、市交易中心的监督管理和考评;

  (四)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和反映相关情况;

  (五)个人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告知;

  (六)主动参加市房管处和市交易中心组织的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二条 评标专家(含开发建设单位评标代表)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及时提出回避申请:

  (一)三年内曾在投标单位中任职或担任顾问;

  (二)与投标单位发生过法律纠纷;

  (三)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四)与投标单位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合作关系;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该回避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认为应该回避。

  第十三条 投标单位认为评标专家、相关工作人员与其他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招标单位或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情况属实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对招投标过程中专家有违法、违规的,取消专家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年5月1日起施行。

  常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政办公室 20**年12月29日印发

篇4: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评标工作自律指引(2004试行)

  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评标工作自律指引(20**试行)

  为促进广州市物业管理市场公平竞争,规范物业管理评标活动,提高评标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管理规定》、《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制定本工作自律指引。该指引经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年11月1日起试行。

  一、开展评标工作时应遵循的原则

  (一)物业管理专家从事物业管理评标活动时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工作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评标职责,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二)物业管理专家开展评标活动不得与投标人、招标人及有相关利益或隶属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招标人及有相关利益或隶属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和宴请等;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得向外界透露参与工作项目的商业秘密及招投标等情况。

  (三)评标专家因故不能参加评标工作的,应及时向发出通知或邀请函的单位说明原因。

  (四)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接受有关招投标投诉,对物业管理专家的评标工作进行监督,并将有关违规行为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同时抄送市国土房管局物业管理处。

  二、回避及不参与评标工作的情形

  (一)物业管理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建议回避,并不应参与相关项目的评标工作。

  1、投标当事人的亲属;

  2、与评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

  3、与评标项目有下列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原则的:

  (1)对投标公司事先提供咨询或者顾问服务的;

  (2)法律规定的其他关系。

  (二)存在以下情形,建议物业管理专家不参与评标工作。

  1、招投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不按《广州市物业管理专家管理规定》及《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的有关规定产生。

  2、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招标公告及招标邀请书未送物业所在区国土房管局备案。

  3、物业管理专家未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书面评标邀请函(邀请函中应注明何时在市、某区国土房管局或相关机构随机抽取专家)。

  4、招标人身份不符合《广州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程序》规定(包括:建设单位未取得合法开发资质;业主委员会未经主管部门备案)。

  (三)存在以下情形,建议物业管理专家退出评标工作

  1、招标单位已预定中标单位或明确以“价低者得”为原则。

  2、参与投标的物业管理企业介入招标策划工作的。

  3、业主委员会未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授权开展招标活动。

  4、被邀请参加投标的企业之间存在利害关系或隶属关系的。

  5、未开发建设完毕的项目,业主委员会开展招标的活动。

  三、评标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未获得物业管理资质的,评标专家应要求该投标人退出投标活动。

  2、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评标专家应作出否决评审意见,并通知招标人重新招标。

  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表述不明确的,评标专家应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否则应按不符合要求处理。

  4、除现场答辩部分,评标专家对评标过程及内容应当保密。

  5、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个有排序的中标候选单位。

  6、评标活动结束后,物业管理专家应在30天内将参加评标的物业管理项目报我会备案。

  广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篇5: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招评标邀请函

  附件11

  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招评标邀请函

  :

  ___________住宅小区(大厦)物业管理招(邀)标评标会议定于 月 日_____午 时在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举行。

  现诚邀您为___________住宅小区(大厦)招(邀)标评标小组评委,烦请您依时出席本次评标会议。

  多谢!

  小区(大厦)招标小组

  二0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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