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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科技股份公司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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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科技股份公司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本办法由陕西**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制作。

  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公司所有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有一个公平、客观的评价,了解其职业倾向,并为新员工的转正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周期】

  新员工被录用后,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

  第四条【试用期管理】

  一、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原则上为转正后相应岗位基本工资总额的80%,具体执行以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薪资标准。

  (二)福利:试用期期间享受社会保险,其它福利参照公司《福利管理办法》执行。

  二、各相关责任人职责分工

  (一)各用人部门负责人职责

  1.布置新员工在试用期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审批新员工试用期各阶段的工作计划;

  2.指定入职引导人并监督指导人对新员工的指导和评价工作;

  3.给予新员工试用期各阶段考核评分及评价;

  4.对新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面谈,并提出指导意见;

  5.及时向行政人力资源部反馈关于新员工的转正意见;

  6.配合试用期内对新员工的相关培训。

  (二)入职引导人(可为部门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指定的本部门员工)

  1.帮助试用员工熟悉公司环境、相关制度。

  2.帮助试用员工熟悉岗位工作内容,并对其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

  3.定期或不定期的与试用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员工的最新动态;

  (三)行政人力资源部

  1.负责试用期员工考核的组织管理;

  2.考核结果通知及进行考核面谈;

  3.试用期员工转正、辞退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4.对考核过程中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以保证考核质量;

  (四)试用员工本人

  1.积极配合部门负责人、入职引导人、行政人力资源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2.向行政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转正考核表》。

  3.遵守公司相关制度,按时完成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任务。

  4.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须接受由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入职培训考核成绩与试用期考核成绩作为转正和录用条件之一,经考核合格者(入职培训考核成绩与试用期考核成绩均为80分以上者)方可视为符合公司录用条件并视为被公司正式录用。不参加培训或入职培训考核成绩不满80分者,则视为其不符合公司相应岗位录用条件,公司有权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金。

  三、试用期规定

  (一)试用期内,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金:

  1.试用期内累计旷工1天(8小时)及以上的;

  2.试用期连续30天内事假累计超过3天及以上的(不含3天),或累计事假超过7天及以上的(不含7天);

  3.试用期连续30天内迟到早退合计超过3次(含)的,或累计超过15次(含)的;

  4.入职培训考核成绩与试用期考核成绩均为80分以下的;

  5.连续3次不能按要求完成部门负责人安排的日常工作任务的;

  6.存在代打卡或考勤造假行为的;

  7.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

  第五条【试用期考核】

  一、新员工试用期考核由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事部门监督检查,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即考核结果为“勉强胜任”、“不胜任”的),公司将有权选择予以辞退(即解除劳动合同)或调整相应工作岗位。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见本办法附件1《转正考核表》

  三、考核成绩在90(含)~100分的为“优秀”,80(含)~90分的为“良好”,70(含)~80分的为“勉强胜任”,70分以下的为“不胜任”。

  四、试用期满,考核成绩为“良好”及以上的,按期转正。试用期内有出色工作业绩的,考核成绩为“优秀”的,经其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六条【转正、转正考核】

  一、 转正的提出

  行政人力资源部门在员工试用期届满两周前向员工发放《转正考核表》,员工在收到《转正考核表》后一周内,按照表格相关要求填写转正申请交行政人力资源部门。未在一周内完成《转正考核表》提交,并在经行政人力资源部以书面形式提醒一次后一周内还未提出转正申请,则视为无转正意愿,公司可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金。

  二、转正的考核

  行政人力资源部门在收到《转正考核表》后,应及时将此表交给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各部门负责人在收到《转正考核表》一周内应填写试用期员工考核评价部分,提交人事部门,由行政人事部门履行签批手续。

  第七条【考核结果的兑现】

  一、合格转正

  合格者(即入职培训考核成绩与试用期考核成绩均为80分以上者)在试用期满后由单位行政人事部门签发《转正通知书》通知员工本人。

  二、转岗试用

  根据考核结果,再次给予转岗试用机会的,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转岗试用期结束后重新进行转正考核评价。以最终考核结果为准。

  三、 终止试用

  根据以上条款终止试用的,由人事部门提前3天下发《终止试用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 试用期间如被考核者对考核结果不服,可直接向行政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具体处理结果以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门的处理意见为准。

  第九条 本办法由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经公司总经理核准,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前期如有相关制度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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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试用期转正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通过对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忠诚度,执行力,组织协调力,业务能力,爱岗敬业等各方面考核,充分了解该员工的复合度,稳定性。达到留住合适的,淘汰不合格的目的。
不断提高试用期员工的转正质量,降低人员流失率,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性。

考核原则:
试用期员工的转正考核将参照《福佳文化》及相关规章制度标准,采取本人申请,部门初评,主管上级审核,人力资源部调查,总裁审批的原则进行。

适用范围:
处于试用期申请转正的员工。

考核评定人:
(一)、评定一般员工
1、直属上级评定占60分
2、同事间评定占30分(1/3)
3、跨部门同级评定占10分(3人)
(二)、评定管理人员
1、总经理占30分
2、直属上级评定占40分
3、下级评定占20分(2/3)
4、同级评定占10分(3人)
考核结果处理:
1、可以转正;
2、延迟转正;
3、转岗转正;
4、转岗试用;
5、辞退。
考核流程:
针对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考核意见,给出审核意见

考核要求:
第一条 转正申请书填写要求:
规格:A4纸,电脑打印,字号为小四
内容:
第一部分:试用期的工作内容(成绩);
第二部分:对公司文化的认识;
第三部分: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四部分:下步工作方向、工作目标。
第二条 部门考核:
主要通过考核转正人员在试用期内在的工作表现,评定其岗位的胜任能力。
考评人:主管领导(考核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直属上级
考评点:
1、工作职责;
2、工作指标(目标);
3、工作知识技能;
4、对本岗位的熟知度。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考核:
通过基层访谈调查,考察员工的优点、缺点、能力、性格等各方面,主要了解转正人员同公司文化的符合度。
考评人:被考核人的上级、同事、下级(如有)、跨部门同级
考评点:
管理人员:
执行力、忠诚度、品德、计划性、前瞻性、组织协调能力、爱岗敬业、管理能力等;
一般员工:
执行力、忠诚度、爱岗敬业、主动性、纪律性、合作能力、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工作质量、工作及时性、改进与提高等。
第四条 总经理、主管领导考核:
根据上述考核结果,综合判断转正人员的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给出结果。
有下列情况者,应适当延长试用期,不可考虑按期转正:
试用期内出勤率不足95%;
试用期内受到乙类处分;
试用期内周考核平均分低于90分。

篇3:物业集团试用期转正考核制度

  一、目的

  1、完善现有考评体系,明确公司价值导向,不断增强公司的整体核心竞争力;

  2、通过对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沟通,帮助他们尽快了解公司,明确岗位职责,融入公司文化,并为新员工的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

  二、定义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阶段试用时间段,在此阶段,用人部门可全面考察被录用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满足公司岗位需求。同时被录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工作条件及环境,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试用期一般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三、基本原则

  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和拟任岗位相关的实践经验。

  1、实事求是原则: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2、区别对待原则:相对于正式员工的绩效考核而言,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绩效做全面的评价;

  3、考评结合原则: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核,以日常的周、日、试用期结束的期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评价,力求客观、公正、全面。

  4、效率优先原则:对于考核结果、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明显不适应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责任心和主动性的员工要及时按规定中止试用期。管理者未按公司规定而随意辞退员工或符合公司辞退条件而未及时提出辞退建议,致使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相关人员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四、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由思想态度、道德品质、组织纪律、专业技能、文字综合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实绩以及用人部门确定的考核内容等方面的要素组成。在考核中,被考核人员在试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取消录用资格。

  1.发现与招考职位任职资格条件不符、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违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处罚者;

  3.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消极被动,贻误工作,造成一定损失及后果者;

  4.业务素质差、工作能力弱、不胜任本职工作,经常完不成工作任务者;

  5.工作态度不端正,玩忽职守,有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等行为者;

  6.违反职业纪律、违背职业道德,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造成一定影响者;

  7.纪律涣散,经常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8.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9.思想作风不正,造成不良影响者;

  10.因病长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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