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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地产集团往来帐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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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地产集团往来帐款管理制度

  Z地产集团往来帐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往来帐款是企业经济业务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往来帐款管理不善,将会造成企业的资金积压,使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增加财务成本,或直接造成坏帐损失,影响企业的利润和正常经营。为了加强**集团往来帐款的管理,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尽可能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成本和坏帐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般事项

  1、本制度往来帐款管理的范围包含了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预收帐款和预付帐款六大类。但在其中排除了关联企业的内部往来。(内部往来款的管理见《**集团内部资金往来结算制度》)。

  2、各公司应定期核对各项往来帐款,原则上至少每月一次,并形成表单记录存档。各公司往来帐款的核对应包括对内和对外核对,对内是财务部门与往来帐款实际发生的部门(如销售、工程、行政等)进行相互核对;对外是财务部门应与外部应收或应付单位之间的查询核对。

  3、各公司对于某些长期挂帐无法收付的往来帐款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各公司总经理审核,经集团公司财务部和总经理审批后,可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原则上此类处理在年底结帐前一年一次。

  4、**集团公司往来帐款的审批、经办、记录和查证人员应实行岗位分离制度,要有完善的审批及监督机制以杜绝往来帐款管理上的漏洞。

  5、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将不定期对各公司的往来帐款的管理进行检查,检查的结果将作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条 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

  ⑴应收帐款主要包括,销售按揭未到款,分期付款未到款和首付借款等未达帐款;

  ⑵所有应收帐款由财务每月核对一次,并将核对结果在财务成本分析会上提交项目总经理;

  ⑶应收帐款的催收由销售部相关业务员进行催办,并将催办结果在销售月报上汇总说明;超过合同期限,将收取客户违约金。该款项的催收期限的结果,直接作为业务员奖金的考核。

  ⑷所有物业公司的应收管理费由财务进行核对汇总,交由物业总经理审核、物业总经理指派专人进行催收;

  ⑸所有逾期应收帐款(除银行原因的按揭款项外)均应报备集团财务部,逾期超过3个月的,发律师函催缴,超过6个月的,一律进入法律程序;

  ⑹首付借款要严格限制,要审核客户的信用,提供担保人,而且必须于交房前结清所有款项。

  2、其它应收款

  ⑴其它应收款包括个人或单位的借款、暂借款、部门备用金、代付代收款项、各类押金等;

  ⑵原则上公司不允许对任何个人或单位借款(部门备用金和差旅暂借款除外),特殊原因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任何借款都必须有完整的借据存档;

  ⑶公司员工由于出差或小额采购向公司申请暂借款项都必须报项目公司总经理签字审批,超过总经理授权范围的,应向集团公司报审。所有暂借款项都必须于出差归来或采购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之内到财务部办理核销手续,对于逾期不核销者,财务部应及时向总经理报备,并于当月起自其薪资中扣除该款项。

  ⑷公司各部门领取的备用金应由该部门的负责人领取保管,原则上部门备用金不应超过5000元,如有特殊需要,经项目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财务部备案。各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的责任人,无论其是否转授权由他人保管,均应对本部门备用金的保管和使用负全责。各部门备用金在年终时应全部予以收回,次年再借。

  ⑸公司由于业务所需支付的各类押金(如租赁,政府相关部门押金等),应保存正式完整的押金收据,并编制成表,对于以到期的各类押金,财务部门及时向项目总经理报备,项目总经理应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追讨。

  ⑹对于各类代收代付款项,原则上尽可能减少此类操作,如果由于业务需要,确实要进行的,财务部门应仔细核对代收或代付客户的名称与金额,确保其一致性。如有以代付款项却未代收的情况发生,相关责任人应负责追讨此笔款项,追讨不成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 应付帐款与其他应付款的管理

  1、应付帐款主要由应付工程款和其他采购业务与设备的应付款项构成,其他应付款主要是由于收取押金,代收代付费用等原因产生。

  2、财务部应定期对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进行统计整理,并形成表单报项目公司总经理和集团公司财务部,(表单及说明可并入月财务分析中)。

  3、所有应付工程款的支付应按照工程款项拨付的流程办理,经财务部审核工程合同,工程签证单,已付款项等进行核查,然后按制度规定支付款项。

  第五条 预收帐款与预付帐款的管理

  1、预收帐款与预付帐款是指与公司经营相关的销售、工程方面,发票未开具而收取或支付的款项(房地产销售收款在会计处理上作为预收帐款,但在公司内部的财务管理上视同收入,不纳入预收帐款范畴)。

  2、所有预收帐款与预付帐款,由财务部直接核对,并统计整理形成表单,报公司总经理和集团财务部。

  3、待合同成立及发票开具,即及时冲转预收帐款与预付帐款。相关责任人负责追讨该款项的发票。

  第六条 本制度之修改须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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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Z地产集团资产管理制度

  Z地产集团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集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减少资产消耗,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本制度所指的资产包含了公司的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低值易耗品等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经营设备、运输设备、办公电器、工具等。无形资产主要指公司所拥有的专利权、非专利权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低值易耗品(低值耐用品)是指耐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但不列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资产。

  第三条 资产的采购

  1、各公司财务部配合行政部门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编制年度各项资产采购计划,该计划由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审批过的年度计划报备集团财务部,并由行政部指定专人在具体使用部门的配合下负责实施,财务部门监督。

  2、行政部门在办理报销采购资产的相关费用时,除提供购货发票外,   3、还必须附上申请购臵部门经总经理室批准的申请书,以及签订的购货合同、验收入库单。

  4、财务部门在审核上述票据外,同时编制公司各类资产清单汇总表,表单内容包括金额、购入日期、折旧年限、残余价值保管责任人和领用人等项目。

  第四条 资产的盘点

  1、盘点时间: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盘点一般情况每年一次,定于十二月底;低值易耗品每月进行清点,滚动进行。

  2、盘点组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盘点由财务部组织,行政部门参与配合;低值易耗品由行政部门每月进行清点,向财务部报备,审计人员可抽查。

  3、盘点工作内容包括清点实物、帐实核对,填写《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盘点表》,记录类别、日期、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部门、保管人。

  4、盈亏处理:行政部对于固定资产的盘盈或盘亏主要进行原因分析,并对下一季度或下一年度需要增减得固定资产提出申请报告。

  第五条 资产的报废

  资产设备(含无形资产)因减损拟报废者,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废单”提出申请,注明报废原因,经行政部门同意,再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财务部则根据报废原因计入“当前损益”或“营业外支出”,同时调整资产明细账。

  第六条 资产的折旧

  公司固定资产均按5年的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残值的计提根据当地行业惯例按原值的5%,固定资产计提完折旧的,还可继续使用的,不再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凡按规定可以选用加速折旧的,应加速计提。无形资产摊销也按5年期限不留残值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可采用一次摊销法,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条 资产的处理

  公司闲臵的资产应定期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告,由集团公司实行有偿统一划拨;对于已不再使用的闲臵资产可以出售,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集团总裁批准,由财务部门监督执行。

  第八条 固定资产修理分日常维修和大修理。大修理应按规定间隔期限进行,对于金额较大的,实行预提大修理费用并纳入预算。

  第九条 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篇3:Z地产集团现金管理制度

  Z地产集团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集团的现金使用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现金使用范围:

  公司原则上以支票方式对外支付,只有在以下范围内可以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出差人员携带的差旅备用金;

  3、采购办公用品或其他物品,金额在使用支票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

  4、公司各部门审领的部门备用金;

  5、按程序审批过的客户退订金、退房款等;

  6、员工差旅或招待费用的报销;

  7、经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小额支出。

  第三条 库存现金标准

  库存现金余额原则上以满足公司3-5天日常零星开支为标准,原则上不准超过2万元人民币,有特殊情况应报集团公司财务部审批。

  第四条 现金收入与存取

  1、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原则上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2、公司的资金管理采用收支两条线,收入的现金就近存于公司开设的大帐户内;

  3、出纳人员在收取现金后必须开具相应正式的发票或收据,交由财务会计入帐;

  4、对于现金超过5万元的解行或提款为安全起见,必须由两人同行;

  5、出纳人员需提取备用金时,须填写《备用金领用申请单》(见附表一),并要求写明用途和金额,经财务主管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办理提现;

  第五条 现金支出

  1、退款:销售人员须让客户填写并签字确认的《退订房申请单》,交由销售部经理签字认可,报财务部审核,然后报总经理批准。财务人员凭已审批后的《退订房申请单》支付客户退款金额,并收回已开出的相关票据,同时将退房申请单连同客户收条等相关资料编号存档(若以支票形式支付房款后要退款的,一律使用支票退款)。

  2、采购:对于在支票结算起点500元以下的办公用品及其他物品的采购必须由行政部门经办人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经理签字,财务部必须审核其是否在预算范围内、商品入库单及商品验收单是否齐备,然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凭审批后的申请单支付款项。

  3、费用:报销招待费用必须由经办人事先填制《会务申请单》,注明招待的对象、时间、人数、地点以及预估的金额,交部门经理、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财务部凭审批后的申请单支付款项。

  4、薪资:由行政人事部制作《员工薪资表》,交由财务部审核,而后呈送总经理处签字批准后,财务部凭该表发放薪资奖金,工资尽量以银行卡形式支付而不使用现金发放。

  5、借款:公司员工如因差旅或业务需要暂借用现金时,需填写《暂借款申请单》(见附表二),部门经理批准,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领款,并且要注名还款日期,超出日期者从当月工资中扣还(差旅借款应在回公司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进行结算)。

  6、备用金:各部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支取,限额不超过5000元,且该款项由部门经理作为负责人,每年底收回,次年再借。

  7、其他:在特殊情况下不得不使用现金结算的事项,经财务主管和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超出总经理授权额度的,应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六条 现金帐目

  1、财务部应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登记现金支付情况,帐目日清日结,帐证相符,帐款相符。

  2、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将公司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不准保留帐外公款、私设小金库。

  第七条 处罚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充抵库存现金,未经批准坐支现金,私设小金库,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公款私存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之修改须经公司董事会讨论、批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附件:关于加强银行对帐管理的通知

篇4:Z地产集团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Z地产集团物业收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管理物业的收费工作,了解费用缴交的详情,确保物业收入的实现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收款内容

  包括物业管理费、绿化养护维修基金、停车费、装修期间的工本押金及收费等,以及代收代付的水、电、煤气费等各项费用。

  第三条 收款注意事项

  收费人员在收费时必须向业主出示工作身份证明,并开立公司正式的收费凭证,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应通知业主相关事项。

  第四条 现金收入

  收费管理员(含兼职,下同)必须妥善保管每日所收之现金,并将所有收到的款项在当日下班前存入公司指定银行,不得将款项存入任何私人户口,不得将所收现金直接坐支,每星期五下班前必须将一星期所有的解款回单交与出纳结算,月末时应在次月1日将所有上月的票据交与出纳,交单时必须将回单与发票(连同发票票根)一并交与出纳,同时填写交单表并签名。

  第五条 现金日报表及周报表

  收费管理员须每天向财务部汇报每日收款情况,时间在每日下班前打电话向财务部会计报数,并填制现金日报表,日报表由收费员自保管,周报为根据日报表所汇总之报表,需报财务部会计(报表格式附后),周报时间为每星期五与出纳交单是交与会计。

  第六条 装修押金的支付

  装修押金为公司所暂收之款项,在业主装修及办齐手续后退回此款项,退款工作由收费员兼任,装修押金每星期固定二天向业主退回押金,时间将由各管理处安排后贴出公告,退出款项由收费员在此时间提前向公司出纳员申请借支,不得坐收坐支,借用的款项如有剩余须及时连同票据交回出纳员处结清,遇特殊情况须在其它时间向业主发放押金的,应向财务部说明情况,才可从备用金中支付。

  第七条 发票,收款收据及停车场票据的保管(必须按票据号码顺序使用)各管理处所需之票据由各管理处主任或收费员向公司财务部申领,各管理处收费管理员应做好票据使用登记薄,停车场票据应由收费管理员每天向停车场保安结清,每天结算时如有未使用完的票据可自行登记不必收回票根,在每周五与出纳交接时应连同所用的票根一并收回交与出纳,票据的使用情况将连同周报一并报财务部审核。

  第八条 票据的填制

  收费管理员填制票据时,应就每项费用明细分开填写,不能只填写各项费用的总应收数,所需注意事项如下:

  1、管理费的填制票据为××市统一收款发票(小本),填清事项: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月份;

  2、代收水费的填制票据为××市统一收款收据(大本),需填清事项: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月份、水表上月读数及本月读数;

  3、代收电费的填制票据为××市统一收款收据(大本),需填清事项: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月份电表上月读数及本月读数;

  4、代收公共维修金的填制票据为××市统一收款收据(大本),需填清事项:小区名称、楼号、梯号、单元号、月份;

  5、代收清运费的填制票据为××统一收款收据(大本),需填清事项:小区名称、楼号、单元号;

  6、其它各项收款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发票或收据,除为本公司收入外,其它各项代收款项均填写上海市统一收款收据。

  第九条 备用金的使用

  各管理处收费管理员的备用金限额按公司原来规定申请,备用金的使用仅限为一些零星费用的支出,使用情况每周连同现金周报一同报财务部审核。

  第十条 单个用户收款明细及应收款项的明细报表

  各小区的收费管理员应每月统计各个单位用户收款情况及应收而未收的管理费、代收水电费等应收款,每月向财务部报一次。

  第十一条 公共维修金的台帐编制

  各管理处收费管理员须编制各所管辖区的公共维修金台帐,应及时登入所收维修金的金额及支出情况。

  第十二条 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财务部。

篇5:Z地产集团财务工作移交制度

  Z地产集团财务工作移交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机制,保障企业财务会计资料的持续安全及有效完整,根据国家会计法、财务会计制度及集团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移交规定

  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未办理或未办清交接手续的,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调动、离职手续,财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工资奖金的结算发放工作。

  第三条 移交时间

  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在一周内做好移交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 移交要求

  财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说明。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及其它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五条 移交内容

  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必须将移交内容编制移交清册,并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收,若有差异,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银行存款帐面余额要与银行存款对帐单核对一致,若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编制银行财会余额调节表。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相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相符。

  3、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若有短缺,必须查明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它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5、移交人员保管的合同必须按目录复核清楚,确保原件完整。

  第六条 移交程序

  1、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财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集团财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2、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盖章。移交清册应当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七条 责任划分

  1、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和其它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擅自另立新帐,确保会计记录的连续性,并对移交后的会计凭证、帐册、报表和其它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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