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一中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1311

一中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一中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1.排队依次进入计算机房,不推搡,不打闹。

  2.进入计算机房前先换好拖鞋或穿上鞋套。

  3.依次就坐,上课专心听讲,不做小动作,不讲空话。

  4.遇到电脑故障及时举手,请教师解决,不得自己私自插拔电脑。

  5.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涂、乱画、乱贴。

  6.爱护公物,使用计算机要规范操作。

  7.下课后,要把鼠标、键盘、凳子等还原。

www.pmCeo.com 物业经理人网

篇2:一中课件制作室、计算机资料室管理制度

  一中课件制作室、计算机资料室管理制度

  1、从事计算机网络信息活动,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

  2、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教育。

  3、不得利用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机房。

  5、机房内严禁吸烟、焚烧杂纸等。

  6、应保持机房设备排列正规,布线整齐。

  7、保管好室内器材,如有遗失、被损坏,应照价赔偿。

  8、不得在计算机上玩游戏,更不得带与工作无关的光盘、软盘等上机操作。

  9、网络配置及重要数据的修改、生成、网络调整,不得随意擅自更改。

  10、正确使用设备,严格按正确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电脑运行状况,保证电脑安全有序,做好各类设备的开机、关机工作。

  11、经常进行外部清洁工作,保持设备整齐、干净。

  12、做好资料室的设备、电子资料的变更记录,建立设备档案和软件台帐。

篇3:PM集团计算机管理制度(试行)

  PM集团计算机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计算机系统的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实际工作中的作用,根据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该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对分布在各科室、各公司,并联成网络传输的计算机和单机及相关设备做出统一、全面的管理,并以此作为计算机管理、操作人员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 集团计算机信息中心作为集团计算机使用的管理机构,对计算机使用状况起业务指导和工作监督。

  第四条 计算机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提高计算机使用和管理水平的前提下制订的,希望集团工作人员认真执行本制度,使计算机在集团的应用前景更为广阔。

  第五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按集团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严重的按国家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执行。

  第二章 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

  第六条 网络服务器要妥善保护,定期清理、维护,保持清洁,按时开机和关机。

  第七条 各工作站要保持机器清洁,严格控制机器软盘驱动器和光盘驱动器的使用,以防病毒侵入网络系统,中心作定期检查,定期清理。

  第八条 外来软件需经计算机管理中心安全检查后,方可进网运行,非网上使用软件,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在网络上安装。

  第九条 各工作站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守则》,如出现网络故障随时报告,任何人不得随意修改程序。

  第十条 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错误日志记录,服务器软、硬件故障记录,数据库扩充、更改记录,日志清除异常记录。

  第十一条 计算机上使用的各级工作口令需经常更换,严格保密,不得告诉非相关操作人员。

  第十二条 各工作站向网上追加、检索数据时,如发生故障,不得重新启动或关闭计算机,应立即通知信息中心管理人员。

  第三章 计算机操作守则

  第十三条 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第十四条 严禁在计算机上删、拷系统文件和应用软件,及改变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第十五条 严禁操作人员在操作时饮食、吸烟,严禁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旁摆放有碍计算机运行的物品,以免损伤计算机。

  第十六条 除计算机管理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插拔相关连接线,严禁拆装计算机及相关设备。

  第十七条 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第十八条 有关操作口令不得告诉无关人员,自己的工作口令由个人保管,如有泄密,应及时更改否则如发生纠纷和损失,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九条 出现故障及时报告信息中心,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条保持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清洁。

  第二十一条 操作人员开关机及有关操作必须按操作程序进行,不得随意 开关机。

  第二十二条 操作人员暂时离机必须退出应用软件或将工作站锁定。

  补充:如果操作人员微机发现病毒,应及时杀毒,并通知信息中心,严禁在微机有病毒未处理的情况下,发送电子邮件和拷贝文件。

  第四章  信息中心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未经允许,非机房管理人员不得进入主机房,不得对机房内任何机器进行操作。

  第二十四条未经信息中心检查的软盘、光盘及其它媒体,不得上机安装并使用,使用完毕后需经管理人员进一步检测病毒及有关安全情况。

  第二十五条机房内严禁饮食、吸烟,会客、或随意摆放物品。

  第二十六条重要的资料及原始磁盘,光盘专人保管,如外借,一定要作 登记,并及时催还。

  第二十七条保持机房整洁干燥,并注意环境温度及正常工作温度。

  第五章 磁盘、文档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条信息中心所有磁盘、文件必须登记并存档。

  第二十九条存档的磁盘、文档设专人管理,专柜加锁,外借时须经领导批准,并进行登记。

  第三十条磁盘、文件建档,备份应有专人负责,中心研制开发的软件,研制者须将源程序备份,从外单位引进的磁盘、文件由引进者负责备份。

  第三十一条网络数据由中心定期进行备份及存档。

  第三十二条存档的磁盘、文件,需半年清查一次,以防止破坏或遗失。

  第三十三条信息中心每年年初须将上一年所有信息数据及时拷贝存盘移交集团综合档案室存档。

  第七章  计算机维修养护制度

  第四十六条维修人员在接到工作站故障电话后,须及时进行维修。

  第四十七条拆装硬件设备时,须按顺序进行,不可野蛮操作。

  第四十八条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拆装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及删除系统文件、应用软件,改动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第四十九条凡拆装、更换任一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硬件后,须登记在册,以备查讯。

  第五十条管理人员需定期巡查各科室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计算机系统文件、应用软件有否改动和删除。

  第五十一条维修人员定期对单机、网络进行测试,杀毒。

  第五十二条维修人员需备好常用工具软件,在单机、网络出现故障时能立即驱动或重新安装。

  第五十三条外来技术人员进行维护工作时,须有管理人员陪同或认可。

篇4:大学后勤管理处计算机应用管理办法

  网络管理制度--大学后勤管理处计算机应用管理办法

  为加快后勤管理处网络信息化应用进程,保证后勤网站各管理软件的顺利实施;加强对计算机应用项目和硬软件及数据资源的统筹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后勤管理处对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发放、使用,以及软件、数据文件的保密、防毒、备份等多方面的管理。

  二、组织形式

  1、后勤管理处网络信息化建设与计算机应用管理分三级进行。成立后勤管理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负责网络信息化的技术保障;各中心信息管理员负责信息化应用的具体实施。

  2、后勤管理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组成:后勤管理处处长、主管领导、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结算中心、工程与节能中心主任、网络部主管等。

  三、职责

  1、后勤管理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后勤管理处网络信息化建设与计算机应用发展战略、开发目标、要求及投资;组织并调动后勤管理处各中心按计划逐步实施各软件管理系统的应用;批准进行新老系统的切换;组织调整不合理的、与新系统不相适应的管理机构、体制和制度;在系统实施的主要阶段,组织方案审批与成果技术鉴定。

  2、工程与管理中心网络部负责后勤管理处网站系统的硬软件资源的正常运行与安全维护,解决系统实施与运行中的技术问题,在系统实施中保持系统的集成性。针对不同管理软件的工作要求,统一制定相应的配置标准,组织后勤管理处网站各管理软件使用部门积极采集、整理与备份数据,为后勤管理处领导提供所需要的决策支持资料。组织制定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理规程,配合后勤管理处各中心和网络技术合作单位继续开展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后勤管理处的网络信息化工作的深入实施。

  3、后勤管理处各中心组织本部门的计算机应用工作,配备专人负责后勤管理处网站上本部门信息的更新。各中心信息管理员负责协助网络部做好后勤管理处网络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本部门的软硬件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做好相应的保密、防病毒及数据备份工作。负责建立本部门严格科学的计算机应用管理制度并按制度监督执行。

  4、对后勤管理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有关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教育与培训由人力资源部、工程与管理中心网络部共同组织;对后勤管理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岗位考核和后勤管理处计算机应用工作必要的人力资源配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的申请、立项

  1、后勤管理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应根据后勤管理处发展的总体要求,制定公司网络信息化建设与计算机应用的发展战略,提出具体的规划及要求。

  2、工程与管理中心网络部按后勤管理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提出的要求,综合后勤管理处各中心的实际情况和计算机硬软件技术发展状况,提出网络信息化建设与计算机应用项目的书面申请。

  3、后勤管理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组织多方论证讨论,草拟网络信息化建设与计算机应用项目的立项报告,报后勤管理处办公会议审批。

  4、正式立项的网络信息化建设与计算机应用项目,由后勤管理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指定项目负责人,按立项报告要求组织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设计方案选型、施工方案制定。

  (二)项目的批准、实施及验收

  1、方案确定后,项目负责人组织对合作单位选择和考察,具体要求如下:

  (1) 合作方基本情况考察:包括公司名称、性质、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主要产品或业务范围等;

  (2) 技术能力考察包括:

  ①开发实力及专业队伍情况;

  ②专业资格认证情况;

  ③项目管理及质量保证体系;

  ④技术服务及后续技术支持能力;

  ⑤项目实施成功经验等。

  (3) 对合作方在本行业的成功用户情况考察

  (4) 对合作方所提供方案综合评价

  ①所提供方案可行性(先进性、适用性、经济合理性)评价;

  ②实施能力评价;

  ③方案需完善和改进的方面。

  2、项目负责人将综合考察的情况,以《计算机应用项目综合考察报告》的形式,上报后勤管理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进行评议,其中包括招标或议标、商务合同、技术协议签定等。

  3、项目正式立项后,按相关工程办理程序申报资金、组织实施。

  4、网络信息化建设与计算机应用项目的具体实施。

  工程与节能中心负责监督和管理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并随时向后勤管理处计算机应用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5、项目实施完工后,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报工程与管理中心网络部组织验收。

  6、网络信息化建设与计算机应用项目验收完工后,所有验收资料在网管室存档,验收原始记录在工程与管理中心保存。

  四、计算机硬软件的购置

  1、后勤管理处各中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硬软件需求申请,填写《计算机硬软件需求申报表》,进行相关需求说明。

  2、工程与节能中心负责进行配置标准审核,属技改列支的,按技改程序审批;属日常办公列支,按相关程序审批。最后由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根椐实际工作要求配备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如不按规定程序办理,其费用将不予报销。

  3、新购置的计算机硬软件均需经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验收、入库,方可上报结算中心按照固定资产入账程序报销。

  五、计算机硬软件的保管和分发使用

  (一)软件

  1、新购置的软件由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登录于《软件控制清单》,注明软件的名称、编号、版本、登录日期、主要功能、使用状态(Y表示在用,N表示已作废)及使用部门等相关内容。

  2、所有软件的安装资料统一存放在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并填写《软件入库登记表》,资料允许使用部门借用或复印后使用,但须办理相关借阅手续。

  3、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根据软件使用部门的需要刻录相应的份数,刻录时在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专用的电脑上进行,刻录后的软件经杀毒处理后,在软件表面加盖“有效”印章后发放相关使用部门。各中心软件应用人员在《软件发放登记表》上做签收记录。

  4、不能复制的软件可以原件发放,但必须在《软件控制清单》或《发放记录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5、在软件的安装使用过程中,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负责提供该软件运行的环境及相关技术支持。

  6、软件超过使用期限、或经验证已经无法继续使用后,各使用单位应用人员将旧软件上交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并在《软件作废登记表》上登记签字。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在收集上来的旧软件上加盖“失效”印章,经结算中心工作人员验证签名后,可安排集中进行销毁。

  (二)硬件

  1、各中心所有计算机硬件由部门信息管理员或操作人向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办理领用或借用手续,当其岗位变动时须到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办理转交手续,否则人力资源部拒绝为其理相关手续,且造成财产丢失还将追究其赔偿责任。

  2、所有计算机硬件的相关配件统一存放在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并填写《配件入库登记表》。计算机硬件在使用过程中需要相关配件时,由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负责提供,并办理相关配件出库手续。

  3、各中心信息管理员和操作人必须保证所使用的计算机硬件的完整无缺,定期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凡造成硬件丢失或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4、计算机硬件的报废、转让、处理,须经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审定,使用部门负责起草报废、转让、处理等报告,上报后勤管理处办公室、结算中心审核签字,经后勤管理处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工程与节能中心网络部要做好相应记录。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篇5:学院流动教室管理办法( 试 行 )

  学院流动教室管理办法( 试 行 )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教室使用将实行流动管理的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流动教室管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流动教室(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公物维修和清洁卫生由学院后勤集团教室管理科负责。信息中心负责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保障、技术服务。教务处负责教室建设规划和全院教室正常教学使用安排。

  二、教室开启与关闭。流动教室无论有课与否,普通教室7:00-22:00开放,夜间开放教室22;00-次日6:30;多媒体教室有课开放,无课关闭;开课前40分钟开门。

  三、流动教室严格按照教学场地课表执行,调(停)课须持教务处调停课通知单方可使用,周 六、周日使用流动教室进行教学活动的须持教务处调课单;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使用流动教室(正常调课、补考除外),以便教室保洁、维修。

  四、正常教学期间不得借用流动教室进行与教学、科技无关的活动,不得开展文艺活动等可能影响其他教室上课或自习的活动。

  五、流动教室(多媒体教室除外)晚自习开放时间为:每周周日--周五(按作息时间执行)。

  (1)白天(7:00-19:00 ):除正常教学外,同学们可根据教室场地课表选择无课的普通教室自习;

  (2)晚上(19:00-22:00):各院系学生到相对固定自习室或图书馆自习;

  (3)夜间(22:00-次日6:30 ):1#~2#教学楼开放2113、2115室、6#教学楼开放6104室、8#教学楼开放8109室;根据自习学生数量适时增加开放。晚自习后按时检查教室、锁门(夜间开放教室除外)。

  六、除正常教学外,外单位或校内单位的盈利性教学使用教室的,须报教务处、后勤集团,并向学院交纳教室租用费、保洁费,由教务处、后勤集团相互协调,组织落实相关工作。

  七、流动教室实行统一管理,申请审批手续,未经教务处、后勤集团批准,教室管理科不予开放。

  八、学院承担的国家级、省市级、院系级的各类考试、竞赛,由教务处及后勤集团共同组织实施。

  九、学生群团(各类社团协会等)使用流动教室仅限周六使用,须先由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教室管理科,在不影响教学、保洁、维修及学院使用前提下统筹安排。卫生清扫实行谁使用谁清扫,清扫干净符合要求,下次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使用。

  十、本办法属于草案,在以后运行中加以修订、完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