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经理人

鞋服有限公司薪资制度(间工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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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服有限公司薪资制度(间工B)

  鞋服有限公司薪资制度(间工B)

  收文单位 全厂所有相关单位

  文件编号

  发文单位 管理部人事课

  联络事项: 间接人工薪资制度(B)

  1. 目 的:激励全厂间接人员之工作积极性,,并确保薪资分配公平、合理。

  2. 范 围:全厂间接人工(有加班费人员)均属之。

  3. 权 责:

  3.1. 人事:3.1.1考勤之呈报、汇总;

  3.1.2出勤异常处理;超时加班之提报;

  3.1.3考核安排及考试资格初审与考核结果汇总;

  3.1.4 间工薪资制度之拟定与主办。

  3.2. 会计:薪资系统计算及发放、制度之协办。

  3.3. 各相关单位:(由业务、生管、品管、企划、人事)提供资料进行绩效考核。

  3.4. 企划:薪资合理化、制度化之协办。

  4. 定 义:/

  4.1间工”有加班费”单位如下:

  包含技术部开发样品室现场员工及副课长级以下干部(不含助理、记录员)

  管理部(工务、物仓、成仓)副课长级以下(不含助理、记录员)

  (总务勤务、园艺)依特殊任务之需要申报。

  制造部(生产单位、中仓、大包)副课长级以下(不含助理、记录员)。

  品管部(现场品管、物仓品管) 副课长级以下(不含助理、记录员)。

  5. 内 容:

  5.1.薪资构成:

  5.1.1.应发薪资=基本薪资+周末加班费+正班加班费+绩效奖+年资+岗位津贴+补贴+其它

  5.1.2.实发薪资=应发薪资-应扣费用

  5.2.应发薪资构成说明:

  5.2.1.基本底薪:统一为690元/月(依国家《劳动法》之规定,当地最低标准薪资如有

  变动,则再作调整)。破月入厂者基本薪资计算公式:

  当月应得基本薪资=(当月基本薪资/正班应出勤天数) *当月正班实际出勤天数

  5.2.2.周末加班:依基本薪资之当月出满勤时数所得平均每小时薪资与其周六总时数乘

  2倍得之。(配合生产需要原则须上班,可因生产计划弹性调整)

  5.2.3.平日加班:间工人员因个人所担任职务不同,而有不同金额之,原则上配合生产单位加班,但个人实际工作情况需加班者,因已有给予个人岗位津贴,故限制加班费给予时数。

  具体特定人员限定加班工时如下:

  5.2.3.1.技术部:依销样及代工订单状况限时加班每月不可超过50小时。

  5.2.3.2.管理部:A.勤务、园艺(依特殊任务之需要申报,每月不可超过36小时。)B.工务,采限时平日加班每日1.5小时内。C.物仓及成仓,采限时平日加班每日1.5小时内。

  5.2.3.3品管部:现场品管,采限时平日加班每日2小时内;物仓品管、实验室,则采限时平日加班每月不可超过36小时。

  5.2.3.4.制造部:现场所有单位及大包装、PU机台小组及看头员,采限时平日加班每日2小时内。生管中仓,采限时平日加班每日1.5小时内。

  5.2.3.5针对以上人员限制加班工时,如公司届时另有规定时,则依其新规定。

  5.2.4.年资:进司年限与年资对应关系如下表:

  进司时间 6-12个月 13-24个月 25-48个月 49-60个月 60-96个月 96个月以上

  对应年资 10元/月 20元/月 30元/月 40元/月 50元/月 60元/月

  注:当月如有请假、旷工者,则无年资奖。

  5.2.5每月实得岗位津贴 = 岗位津贴金额 * 每月干部绩效考核

  5.2.5.1制造部各单位(含生管)及资材,则按”干部绩效作业办法”辨理。

  5.2.5.2.岗位津贴标准:具体对应关系详见下表:

  职称

  职等 工人 文员 班长 副组长 组长 副课长 课长 副厂长 厂 长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六等 七等 八等

  技术 技术工 技术员 助理工程 助理工程 工程师 工程师 副总工程 总工程师

  专员 培训干部 培训干部 专员 专员 专员 专员 高级专员 高级专员

  助理 初级助理 中级助理 高级助理 初级秘书 中级秘书 高级秘书 主任 副经理

  级差 30 50 80 100 120 150 150 200 400

  一级 0 0 0 260 580 1260 1910 3060 3640

  二级 0 0 80 360 700 1410 2060 3260 4040

  三级 0 40 160 460 820 1560 2210 3460 4440

  四级 0 90 240 560 940 1710 2360 3660 4840

  五级 0 140 320 660 1060 1860 2510 3860 5240

  六级 0 190 400 760 1180 20** 2660 4060 5640

  七级 20 240 480 860 1300 2160 2810 4260 6040

  八级 50 290 560 960 1420 2310 2960 4460 6440

  九级 80 340 640 1060 1540 2460 3110 4660 6840

  十级 110 390 720 1160 1660 2610 3260 4860 7240

  十一级 140 440 800 1260 1780 2760 3410 5060 7640

  十二级 170 490 880 1360 1900 2910 3560 5260 8040

  十三级 200 540 960 1460 20** 3060 3710 5460 8440

  十四级 230 590 1040 1560 2140 3210 3860 5660 8840

  十五级 260 640 1120 1660 2260 3360 4010 5860 9240

  十六级 290 690 1200 1760 2380 3510 4160 6060 9640

  5.2.5.3当月实发岗位津贴=(应发岗位津贴标准÷正常出勤天数)×实际正常出勤天数

  5.2.5.4 岗位津贴包含个人所在岗位职务之加班费、交通补助、差旅补助及其他工作范

  围内之其他补贴;当周末薪资因当月有5个周六而变动时 岗位津贴将会随之

  自动调整以维持总薪资不变。

  5.2.5.5.代理职位之岗位津贴:

  5.2.5.5.1.下级代理上级职务时,须提前签呈申请,且需符合该编制职缺,经部门经理

  级主管核准后,转人事转为公告发布,代理方可生效。

  5.2.5.5.2代理满1个月后(核准之日开始计算)方可提出晋升考核。

  5.2.5.5.3.下级代理上级职位时,领取下级职位之岗位津贴。

  5.2.5.5.4.件资员工薪别转换为月薪(文员或培干),其职等套用文员级,薪资金额不变。

  5.2.5.5.5.员工(件资)以代理及培训为班长或技术员时,经考核通过后,其职等统一以晋升为”二等四级”任用。

  5.2.5.5.6.所有五.六.七职等主管晋升,须由公司各部级主管及企划.人事主管集体考核。

  5.2.6补 贴:一般工作表现优良之奖励、舍长、社团干部补助等。

  5.2.7其 他:其他工作范围外之应计收入。

  5.2.8 应扣费用

  5.2.8.1.住宿费:每月50元;管理费:12元/月。

  5.2.8.2.伙食费:员工每天扣2.5元/天,干部每天扣3元/天。

  5.2.8.3. 绿卡(提款卡)办理费用:5元/次.张;暂住证费:41元/年.次。(当地规定办理)

  5.2.8.4. 邮局薪资发放手续费:1.5元/月;工伤基金:5元/月。

  5.3.间接人工职务分类:

  5.3.1.所有职员依其性质不同分为两个系统:指挥、现场 。

  5.3.2指挥:制造部下各单位干部及主管。

  5.3.3现场:非直接参与现场生产之人员。

  5.3.3.1 现场记录员及非件资人员、品管、生管之职员以“文员或助理”等级定岗。

  5.3.3.3.仓管员、PU机台小组及看头员以“工人”等级定岗。

  5.3.4.其它没有明确对应之职等者,届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适当类别之职等。

  5.4.新进间工人员之任用及薪资标准:

  5.4.1.新进间工人员之任用:

  所有新进人员均依“人事招聘作业流程”中“职员工入厂登记表”,必须填“拟定岗位

  ”之等级,经单位最高主管(处级或课级)初核,交行政处主管审核,管理部主管核准。

  (若任用等级属五等(含)以上,须签核到厂主管)

  5.4.2新进人员职等薪资拟定标准:(依此为公司统一等.级定岗标准)

  职务 学历/经历状况 任用等级

  干部及专业人员 用人单位对有相同鞋厂工作经验3年以上或特殊专业者,由单位主管认定,与其确定应领的薪资 其薪资应符合该职缺之薪资水平,

  且以该职等之初级(2-5级)任用

  培训干部 大专、本科生及有一年以上鞋厂经验(有专业证书者) 二等6、7级

  高中学历且有一年鞋厂以上经验者 (是有专业证书者) 二等3、4级

  职员A类 本科毕业或大专有一年制鞋经验 (或有其它证书者) 一等8、9级

  大专毕业,无工作经验者(应界毕业生) 一等6、7级

  职员B类 高中、中专及有一年鞋厂工作经验者(或有其他证书者) 一等5、6级

  高中、中专及无鞋厂工作经验者(刚毕业、保卫适用) 一等3、4级

  员工A类 初中毕业有一年以上鞋厂经验且从事技术岗位者 0等3---10级

  员工B类 临时工 以工作天数计薪

  5.4.3试用期满调薪之参考标准:

  5.4.3.1新进间接人员3-6个月试用期满,各单位可依需要,由单位记录员提出申请。

  5.4.3.2采5.6.4项晋升、调级中之考核方式作业(不受晋升.调级月份影响)。

  5.4.3.3若“职(员)工入厂登记表”中试用期已到,单位未及时提出考核申请,超过1个月则视同放弃,需等待下一次公司规定可申请晋升、调级时间方可再申请。

  5.4.3.4对于试用期间各项考核指标表现太差,可提前进行考核,并按5.7.1项处理。

  5.5晋升、调级:

  5.5.1员工晋升、调级流程:

  注:提报晋升课级五等以上之签呈,需厂主管核准后,才予受理。各种委任或代理公告,均以考核通过及厂主管核准后,才给予进行晋升或调薪。

  5.5.2. 晋升、调级原则:每年3、6、9、12月份为”晋升月”,每年3、9月份为”调薪月”,其它月份不再进行。

  5.5.2.1提出时机:于晋升.调级月前一月底(20-30日)提出,经单位主管签核后,交人事承办人,若交件时间延误,则顺延下月才进行。

  5.5.2.2时间要求:晋升及调薪一年内最多不可超过1次,一年内如有申请调级或晋升,考核通过,则不可再申请。

  5.5.2.3调等.级限制:晋升每次最多不可超过1等,调级每次最多不可超过2级。

  5.5.2.4若各单位有调等.级超过规定1等或2级时及特殊人才或有特殊贡献之人员,须由总经理或厂主管核可,晋升可达2等,调级可达4级(但仍须参加考核)。

  5.5.2.5若公司因订单严重不足,会影响到经营绩效及获利,可由总经理或厂主管决定当次晋升、调薪月取消或采部份绩效及贡献符合条件人员申请晋升、调级考核。

  5.5.2.5晋升、调级考核通过后,具体生效月份依上列月份或厂主管核准月份为准。

  5.5.3晋升职务之条件:

  5.5.3.1晋升人员必须符合本单位之编制,如无此职缺,则不可晋升.

  5.5.3.2晋升前6个月内无任何记大过(含)以上处罚时,方允许晋升。

  5.5.4调级调薪之条件:

  5.5.4.1调薪前6个月无任何记小过(含)以上处罚时,方允许调级。

  5.5.4.2(功过可相抵,后功可补前过但前功不可抵后过,晋升调级均适用。)

  5.5.5具体考核方式:

  5.5.5.1考核范围为每年3、6、9、12月份之前,六个月之各项记录状况。

  5.5.5.2考核项目包括:

  A. 直属主管(分品质效率、成本士气、态度表现)占50%。

  B.人事单位(考勤、奖惩记录及培训记录)占30%。

  C.考试成绩(共同试题及专业试题)占20%。

  5.5.5.3均须以”职(员)工晋升.调薪考核表”作考核评分及汇总(格式如附表)

  5.5.5.4各单位之考试卷分有A、B两种考卷,依3、9月份不同而变动。

  5.5.5.5晋升、调级考核评分对照表:(按岗位津贴等级推移)

  考核归属 0 - 60分 60.1-70分 70.1 - 80分 80.1 -90分 90.1-100分

  试用期满 劝 离 降1级 维持原级 升1级 升2级

  申请调薪 降1级 维持原级 升1级 升2级 升3级

  申请晋升 降1等 维持原等 升1等并降1级 升1等 升1等并加1级

  注.若考核分数奇差,则按上表规则须予降级及劝离。

  5.5.6试用期满.调薪.晋升及平时工作表现优秀调薪时,必须附详细的考核资料,包含:

  5.5.6.1职(员)工晋升、调薪考核表 ;(人事主办)

  5.5.6.2岗位绩效考核表 ;(提出单位主管考核及企划绩效指标考核)

  5.5.6.3各单位专业测试题考卷、公共测试考卷 ;(人事主办)

  5.5.7员工晋升年限规定:

  工 人 6个月 班长/培干 12个月 副组长/高级助理 12个月 组长 /初级秘书

  技术工 文员/助理/技术员 专员/助理工程师 专员/助理工程师

  12-24个月 副课长/专员 24个月 课长/工程师 24个月 副 厂 长 / 主 任

  工程师/中级秘书 高级秘书/专员 副总工程师/高级专员

  5.6.有薪假补助规定:

  5.6.1法定假日:元旦节(1月1日)、劳动节(5月1、2、3日)、国庆日(10月1、2、3日)、春节(农历年初一、初二、初三)。

  5.6.2年假:服务满12个月(破月不计)以上之在职员工,每年均可享有5天的带薪年假,年假只可在工作3个月后,且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未休年假者则视同放弃,不可补休和累积。(例: 20**年01月02号进厂,其年假必须在20**年05月01日至20**年10月31日期间修完.)

  5.6.3有薪假请假期间,按以下标准补薪:

  5.6.3.1工伤假补助方式为:整月底薪全额或依实际天数计算。

  5.6.3.2年假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其薪资以基本薪资计算。

  5.6.3.3产假为90天,以基本薪资计算。于产后上班一个月内办理申请,谕期不受理。

  5.6.4有薪假与请假同时请时之规定:

  5.6.4.1.如职员工在法定假日前二日(含)开始请假,则该员此法定假日薪资以底薪计算。

  5.6.4.2若职员工在法定假日前三日(含)开始请假,则该员此法定假日不予给薪。

  5.7发生以下状况及事项者,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只支付薪资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5.7.1新进职(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新进职(员)工不愿供职的。

  5.7.2职(员)工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工厂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经教育不改的。

  5.7.3职(员)工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

  5.7.4职(员)工擅自离职3天后,公司并可追究职(员)工的违反厂规厂纪责任。

  5.8.特殊未尽事宜,届时由厂主管或总经理特别授权处理。

  6. 使用表单:《人事异动申请单》、《职(员)工晋升调薪考核表》

  《岗位绩效考核表(生产单位)》、《岗位绩效考核表(非生产单位)》

  《 月份各单位间接人员等级考核表》、《 月晋升、调级人员考核汇总表》

  7. 相关文件:《人事招聘作业流程》《人事考勤作业流程》

  8. 生效日期:自20**年9月01日起正式实施,至修订废止日止。

  核 准 审 核 拟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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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鞋服有限公司薪资制度(间工A)

  鞋服有限公司薪资制度(间工A)

  联络事项:

  1、目 的:激励全厂间接人员之工作积极性,并确保薪资分配公平、合理。

  1. 范 围:营销中心、生产中心所有间接人员)均属之。

  2. 权 责:

  2.1. 人事:3.1.1考勤之呈报、汇总;

  3.1.2出勤异常处理;每月ABC绩效考核;

  3.1.3考核安排及考试资格初审与考核结果汇总;

  3.1.4 间工薪资制度之拟定与主办。

  2.2. 会计:薪资系统计算及发放、制度之协办。

  2.3. 企划:薪资合理化、制度化之协办。

  3. 定 义:/

  4.1间工”无加班费”单位如下:

  包含营业部(各开发业务、量产业务、报价室)

  技术部(非样品室所有开发人员、技转、制模)

  管理部(采购、报关、人事、保卫、电脑室、设计室、社团、台干楼、司机、

  总务采购.仓、总务课务)、财务(会计)

  制造部(生管室、各单位课务及五等(含)以上人员)

  品管部(品管室、实验室)幕僚室(GM室、ERP、企划)

  5.内 容:

  5.1.薪资构成:

  5.1.1.应发薪资=基本薪资+周末加班费+年资+岗位津贴+补贴+其它

  5.1.2.实发薪资=应发薪资-应扣费用

  5.2.应发薪资构成说明:

  5.2.1.基本底薪:统一为690元/月(依国家《劳动法》之规定,当地最低标准薪资如有

  变动,则再作调整)。破月入厂者基本薪资计算公式:

  当月应得基本薪资=(当月基本薪资/正班应出勤天数) *当月正班实际出勤天数

  5.2.2.周末加班:依基本薪资之当月出满勤时数所得平均每小时薪资与其周六总时数乘

  2倍得之。各单位依工作性质及弹性,由部门主管决定可采上半天班方式。

  5.2.3.平日加班:因个人所担任职务不同,而有不同金额之绩效奖金,原则上除正常日

  间上班外不加班,但个人实际工作情况需加班者,因已有给予个人岗

  位津贴(5.2.5.7),故不再计算加班费。

  5.2.4.年资:进司年限与年资对应关系如下表:

  进司时间 6-12个月 13-24个月 25-48个月 49-60个月 60-96个月 96个月以上

  对应年资 10元/月 20元/月 30元/月 40元/月 50元/月 60元/月

  注:当月如有请假、旷工者,则无年资奖。

  5.2.5每月实得岗位津贴 = 岗位津贴金额 * 每月ABC绩效考核

  5.2.5.1. 绩效考核是指本单位主管,对本单位所属职员工日常工作表现的考核:

  5.2.5.2. 绩效考核评定分三级:分别为A(105%)、B(100%)、C(95%)计算。

  其中A级人数须与C级人数相等,即有多少A级就有多少C级。

  5.2.5.3. 目前ABC绩效考核仅用于管理部、营业部、技术部辖下单位使用(无等级人

  员则不用考核);制造部则按”干部绩效作业办法”辨理,不适用此考核方式。

  5.2.5.4 绩效考核范围包括:沟通协调能力(30分)、工作积极性(30分)、主动学习(20

  分)、配合度(20分)方面。

  5.2.5.5评分及评定:评定90分以上为(A);89-80分为(B);79分以下为(C)。

  5.2.5.6.各单位绩效考核明细,由人事每月5日前,自MIS系统中抓取资料分发给各单位课或厂.处级主管考核,由部门主管(经理)核准后,于每月10日前交会计薪资员作输入计算。

  5.2.5.7. 岗位津贴标准:具体对应关系详见下表:

  职称

  职等 工人 文员 班长 副组长 组长 副课长 课长 副厂长 厂 长

  一等 二等 三等 四等 五等 六等 七等 八等

  技术 技术工 技术员 助理工程 助理工程 工程师 工程师 副总工程 总工程师

  专员 培训干部 培训干部 专员 专员 专员 专员 高级专员 高级专员

  助理 初级助理 中级助理 高级助理 初级秘书 中级秘书 高级秘书 主 任 副经理

  级差 30 50 80 100 120 150 150 200 400

  一级 0 0 0 260 580 1260 1910 3060 3640

  二级 0 0 80 360 700 1410 2060 3260 4040

  三级 0 40 160 460 820 1560 2210 3460 4440

  四级 0 90 240 560 940 1710 2360 3660 4840

  五级 0 140 320 660 1060 1860 2510 3860 5240

  六级 0 190 400 760 1180 20** 2660 4060 5640

  七级 20 240 480 860 1300 2160 2810 4260 6040

  八级 50 290 560 960 1420 2310 2960 4460 6440

  九级 80 340 640 1060 1540 2460 3110 4660 6840

  十级 110 390 720 1160 1660 2610 3260 4860 7240

  十一级 140 440 800 1260 1780 2760 3410 5060 7640

  十二级 170 490 880 1360 1900 2910 3560 5260 8040

  十三级 200 540 960 1460 20** 3060 3710 5460 8440

  十四级 230 590 1040 1560 2140 3210 3860 5660 8840

  十五级 260 640 1120 1660 2260 3360 4010 5860 9240

  十六级 290 690 1200 1760 2380 3510 4160 6060 9640

  5.2.5.8当月实发岗位津贴=(应发岗位津贴标准÷正常出勤天数)×实际正常出勤天数

  5.2.5.9 岗位津贴包含个人所在岗位职务之加班费、交通补助、差旅补助及其他工作范

  围内之其他补贴;当周末薪资因当月有5个周六而变动时 岗位津贴将会随之

  自动调整以维持总薪资不变。

  5.2.5.8.代理职位之岗位津贴:

  5.2.5.8.1.下级代理上级职务时,须提前签呈申请且需符合该编制职缺,经部门经理

  级主管核准后,人事转为公告发布,代理方可生效。

  5.2.5.8.2代理满1个月后(核准之日开始计算)方可提出晋升考核。

  5.2.5.8.3.件资员工薪别转换为月薪(文员或培干),其职等套用文员级,薪资金额不变。

  5.2.5.8.4.所有五.六.七职等主管晋升,由公司各部级主管及企划.人事主管集体考核。

  5.2.6补 贴:一般工作表现优良之奖励、舍长、社团干部补助等。

  5.2.7其 他:其他工作范围外之应计收入。

  5.2.8 应扣费用

  5.2.8.1.住宿费:每月50元;管理费:12元/月。

  5.2.8.2.伙食费:员工每天扣2.5元/天,干部每天扣3元/天。

  5.2.8.3. 绿卡(提款卡)办理费用:5元/次.张;暂住证费:41元/年.次。(当地规定办理)

  5.2.8.5. 邮局薪资发放手续费:1.5元/月;工伤基金:5元/月。

  5.3.间接人工职务分类:

  5.3.1.所有职员依其性质不同分为二个系统:技术、幕僚。

  5.3.2技术:

  5.3.2.1司机以“助理工程师”等级定岗。

  5.3.2.2.电工、电焊工、机修工、木工等有专门之技能者,生手取“技术工”级定岗,

  熟手及于厂工作满一年以上取“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级定岗。

  5.3.2.3.开发单位技术人员,以“技术类”或“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定级套岗。

  5.3.3幕僚:非参与现场生产之人员(写字楼之职员)。

  5.3.3.1.保卫以”技术工与技术员”级定岗;

  5.3.3.2一般间接人员(含记录员)以“文员或助理”等级定岗。

  5.3.3.3.仓管员、临时工、勤杂工、园艺等以“工人”等级定岗。

  5.3.3.4.外语类与其他专业人员定薪套岗,取”专员”等级定岗。

  5.4.新进间工人员之任用及薪资标准:

  5.4.1.新进间工人员之任用:

  所有新进人员均依“人事招聘作业流程”中“职员工入厂登记表”,必须填“拟定岗位

  ”之等级,经单位最高主管(处级或课级)初核,交行政处主管审核,管理部主管核准。

  (若任用等级属五等(含)以上,须签核到厂主管)

  5.4.2新进人员职等薪资拟定标准:(依此为公司统一等.级定岗标准)

  职 务 学 历 / 经 历 状 况 任 用 等 级

  干部及专业人员 用人单位对有相同鞋厂工作经验3年以上或特殊专业者,由单位主管认定,与其确定应领的薪资。 其薪资应符合该职缺之薪资水平,且以该职等之初级(2-5级)任用

  培训干部 大专、本科生及有一年以上鞋厂经验(有专业证书者) 二等6、7级

  高中学历且有一年鞋厂以上经验者 (是有专业证书者) 二等3、4级

  职员A类 本科毕业或大专有一年制鞋经验 (或有其它证书者) 一等8、9级

  大专毕业,无工作经验者(应界毕业生) 一等6、7级

  职员B类 高中、中专及有一年鞋厂工作经验者(或有其他证书者) 一等5、6级

  高中、中专及无鞋厂工作经验者(刚毕业、保卫适用) 一等3、4级

  员工A类 初中毕业有一年以上鞋厂经验且从事技术岗位者 0等6---10级

  员工B类 临时工 以工作天数计薪

  5.4.3试用期满调薪之参考标准:

  5.4.3.1新进间工人员3-6个月试用期满,各单位可依需要,由单位记录员提出申请。

  5.4.3.2采5.6.4项晋升、调级中之考核方式作业(不受晋升.调级月份影响)。

  5.4.3.3若“职(员)工入厂登记表”中试用期已到,单位未及时提出考核申请,超过1个月则视同放弃,需等待下一次公司规定可申请晋升、调级时间方可再申请。

  5.5.3.4对于试用期间各项考核指标表现太差,可提前进行考核,并按5.7.1项处理。

  5.5晋升、调级:

  5.5.1员工晋升、调级流程:

  注:提报晋升课级五等(等)以上之签呈,需厂主管核准后,才予受理。各种委任或代理公告,均以考核通过及厂主管核准后,才给予进行晋升或调薪.

  5.5.2. 晋升、调级原则:每年6、12月份为”晋升月”,每年3、9月份为”调薪月”,其它月份不再进行。

  5.5.2.1提出时机:于晋升.调级月前一月底(20-30日)提出,经单位主管签核后,交人事承办人,若交件时间延误,则顺延下月才进行。

  5.5.2.2时间要求:晋升及调薪一年内最多不可超过1次,一年内如有申请调级或晋升,考核通过,则不可再申请。

  5.5.2.3调等.级限制:晋升每次最多不可超过1等,调级每次最多不可超过2级。

  5.5.2.4若各单位有调等.级超过规定1等或2级时及特殊人才或有特殊贡献之人员,须由总经理或厂主管核可,晋升可达2等,调级可达4级(但仍须参加考核)。

  5.5.2.5若公司因订单严重不足,会影响到经营绩效及获利,可由总经理或厂主管决定当次晋升、调薪月取消或采部份绩效及贡献符合条件人员申请晋升、调级考核。

  5.5.2.5晋升、调级考核通过后,具体生效月份依上列月份或厂主管核准月份为准。

  5.5.3晋升职务之条件:

  5.5.3.1晋升人员必须符合本单位之编制,如无此职缺,则不可晋升.

  5.5.3.3晋升前6个月内无任何记大过(含)以上处罚时,方允许晋升。

  5.5.4调级调薪之条件:

  5.5.4.1调薪前6个月无任何记小过(含)以上处罚时,方允许调级。

  5.5.4.2功过可相抵,后功可补前过但前功不可抵后过。(5.5.3亦适用)

  5.5.5具体考核方式:

  5.5.5.1考核范围为每年3、6、9、12月份之前,至少六个月之各项记录状况。

  5.5.5.2考核项目包括:

  A.直属主管(分品质效率、成本士气、态度表现)占50%。

  B.人事单位(考勤、奖惩记录及培训记录)占30%。

  C.考试成绩(共同试题及专业试题)占20%。

  5.5.5.4均须以”职(员)工晋升.调薪考核表”作考核评分及汇总(格式如附表)

  5.5.5.5各单位之考试卷分有A、B两种考卷,依3、9月份不同而变动。

  5.5.5.6晋升、调级考核评分对照表:(按岗位津贴等级推移)

  考核归属 0 - 60分 60.1-70分 70.1 - 80分 80.1 -90分 90.1-100分

  试用期满 劝 离 降1级 维持原级 升1级 升2级

  申请调薪 降1级 维持原级 升1级 升2级 升3级

  申请晋升 降1等 维持原等 升1等并降1级 升1等 升1等并加1级

  注.若考核分数奇差(低于60分),则按上表规则须予降等、级及劝离。

  5.5.6试用期满.调薪.晋升及平时工作表现优秀调薪时,必须附详细的考核资料,包含:

  5.5.6.1职(员)工晋升、调薪考核表 ;(人事主办)

  5.5.6.2岗位绩效考核表 ;( 提出单位主管考核及企划绩效指标考核)

  5.5.6.3各单位专业测试题考卷、公共测试考卷 ;(人事主办)

  5.5.7职员工晋升年限规定:

  工 人6个月 班长/培干 12个月 副组长/高级助理 12个月 组长 /初级助理

  技术工 文员/助理/技术员 专员/助理工程师 专员/助理工程师

  12-24个月 副课长/专员 24个月 课长/工程师 24个月 副 厂 长 /主 任

  工程师/中级秘书 高级秘书/专员 副总工程师/高级专员

  5.6.有薪假补助规定:

  5.6.1法定假日:元旦节(1月1日)、劳动节(5月1、2、3日)、国庆日(10月1、2、3日)、春节(农历年初一、初二、初三)。

  5.6.2年假:服务满12个月(破月不计)以上的在职员工,每年均可享有5天的带薪年假,年假只可在工作3个月后,且6个月内一次性休完,若未休年假者则视同放弃,不可补休和累积。(例: 20**年01月02号进厂,其年假必须在20**年05月01日至20**年10月31日期间修完.)

  5.6.3有薪假请假期间,按以下标准补薪。

  5.6.3.1工伤假补助方式为:整月底薪全额,或依实际天数计算。

  5.6.3.2年假休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其薪资以基本薪资计算。

  5.6.3.3产假为90天,以基本薪资计算。于产后上班一个月内办理申请,谕期不受理。

  5.6.4有薪假与请假同时请时之规定:

  5.6.4.1.如职员工在法定假日前二日(含)开始请假,则该员此法定假日薪资以底薪计算。

  5.6.4.2若职员工在法定假日前三日(含)开始请假,则该员此法定假日不予给薪。

  5.7发生以下状况及事项者,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只支付薪资,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5.7.1新进职(员)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新进职(员)工不愿供职的。

  5.7.2职(员)工被判刑、送劳动教养,以及有贪污、盗窃、赌博、打架斗殴、营私舞弊、罢工及怠工、不良行为等严重问题,或因失职给工厂造成重大损失和屡次违反劳动纪律、厂纪厂规经教育不改的。

  5.7.3职(员)工服兵役、出境定居、自费留学和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的。

  5.7.4职(员)工擅自离职3天后,公司并可追究职(员)工的违反厂规厂纪责任。

  5.8制模单位亦参照此方案执行。

  5.9.特殊未尽事宜,届时由厂主管或总经理特别授权处理。

  4. 使用表单:《人事异动申请单》、《职(员)工晋升调薪考核表》

  《岗位绩效考核表(生产单)》、《岗位绩效考核表(非生产单位)》

  《 月份各单位间接人员等级考核表》、《 月晋升、调级人员考核汇总表》

  5. 相关文件:《人事招聘作业流程》《人事考勤作业流程》

  6. 生效日期:自20**年9月01日起正式实施,至修订废止日止。

  核 准 审 核 拟 定

篇3:公司薪资制度

薪资制度
第一条、职员之薪资分为本薪、加给、津贴、奖金。
第二条、职员之本薪按下列职位及职等标准核定,共分六职等。
第三条、本薪以薪点计算。 按职等定最高、最低薪点如下表,每职等并分为100级。
第四条、当本薪已达该职等之最高薪点时,本薪之薪点不再调整。
第五条、营业部门及广告人员之本薪、津贴、奖金办法另订之。
第六条、职务加给如下,必要时得调整之。
总经理5000
副总经理4000
经理3000
副理2500
襄理2000
主任1000
副主任500
第七条、功俸津贴:
当本薪已达该职等之最高薪点后,本薪之薪点不再调整,而考绩列为优等者发放年功俸津贴如下:
一职等,每年增加2000元
二职等,每年增加1200元
三职等,每年增加1000元
四职等,每年增加800元
五职等,每年增加600元
六职等,每年增加400元
第八条、年终奖金:
年终奖金于每年新年前发放,其金额之核定,视前一年之盈余,并由总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参照考绩核定。
第九条、年资未满一年之职员,其年终奖金酌量发给。
第十条、薪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5日发给。
第十一条、薪资之计算自到职之日起算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服务日数比例计算。离职者给付至离职日,因故停职者,即日停止薪资,该薪资均于下次发薪之日发给。
第十二条、加班费:
加班费以每小时60元计算。
第十三条、代扣项目:
应缴劳保费依劳保条、例的规定进行。代扣所得税按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
第十四条、职员在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资,复职时不得要求补发。

篇4:酒店薪资制度

薪资制度
目的(PURPOSE):
建立和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以利于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政策与程序(POLICY&PROCEDURES):
1.薪资构成
员工的新资由月薪及年终双薪(年终分红)构成。
月薪=标准工资+奖金
标准工资=基本工资+福利津贴+岗位工资
如下图所示:
薪资=年终双薪(年终分红)+月薪
月薪=奖金+标准工资
标准工资=岗位工资(30%)+福利津贴 (30%)+基本工资(40%)

标准工资为员工的合同工资,根据每位员工的任职岗位、资历、能力等确定。
基本工资占标准工资的40%,为员工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应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福利津贴占标准工资的30%,含国家规定的所有生活津贴及政策性补贴。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福利津贴。
岗位工资占标准工资的30%,通知鸡蛋不同岗位的员工,岗位工资不同。不在职工作的员工不享受福利津贴。
年终双薪(年终红利)是为体现酒店对员工的关心而设立。于每年的二月份(春节一前)根据酒店上年度的营业情况给与额外发放一个月的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年终双薪=员工上月平均标准共资×(员工上年度实际工作月数/12个月)×1(个月)
年终双薪只限于对酒店的正式员工发放。

2.奖金
奖金即月奖金,是为体现酒店整体效益与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而设立。根据酒店每月经营状况,由董事会决定提取月营业额的作为奖金发放。奖金实行"奖金分数制",即结合职级、部门及工作岗位设定不同的奖金分数差别,计发奖金。
优点:
1)职级越高,奖金份数越多。有利于调动管理人员科学合理、充分有效的安排本部门的员工进行运作。
2)在奖金总额不变的全体下,部门员工的人数越少,每个员工分得的奖金总额越多,即每份奖金所含的现金越多。有利于各部门主管控制本部门的员工数量,实现酒店人员编制的自动控制
如:某月所提取的奖金额为300,000元,奖金份数总计为500份,则每份奖金为600元;如果奖金份数为1,000分,则每份奖金为300元。
3)奖金份撇倾向于权太运作员工,有利于调动前台员工的积极性。

3.职级与工资
根据工作岗位及酒店实际情况,酒店所有员工共分为十三个职级,即:
行政级 1-2级
经理级 3-5级
督导级 6-9级
员工级 10-13级
详见附表《员工职级与职位分配》。

4.特殊津贴
经批准的特殊津贴(如工种津贴,外语津贴等),按酒店有关规定办理。由惹事培训部负责核准,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具体发放。

5.工资及级职确定
所有薪入职员工,其工资及职级由人事培训部经理确定。其中5级及以上职级员工由总经理确定。入职时,人事培训部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确定员工的职级、填发《人事变动表》通知员工到职。

6.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指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包括就餐、休息等时间。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员工将再入职时及在劳动合同中有特殊说明。

7.超时工作
7.1、酒店不鼓励员工超

时工作。
7.2如果确属工作需要级临时性职的工作安排,导致员工超市工作,部门主管应详细填写《加班申请表》报人事培训部备案,并于超时工作发生一个月内安排员工以时间补休。
未能及时安排的补休,::如果没有部门经理及时的说明及知会人事培训部,将被视为员工自动放弃。故员工本人亦有责任提醒直属上司或部门主管及时为其安排补休。
补休时需填写《假期申请书》完成请假程序。
任何时间的朝时工作入予以时间行使补偿,只能以相等于超时工作时间长度的时间予以补休。
7.3如超时工作无法以时间补偿,需发放超时工作薪资时,应于加班发生次日前填写《加班申请书》,注明超时工作的详细理由,报请总经理审批。
经总经理批准的朝时工作,可予以发放超时工作薪资。超时工作薪资按如下标准执行:
○于正常工作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1.5
○于公休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2倍;
○于法定假日超时工作,超时工作薪资为平均日工资的3倍。
7.4员工如属工作效率及个人原因没有按时完成上司交付的工作而导致超时工作的,酒店不予考虑一时间或薪水补偿。

8.计算办法
8.1、标准工资
○员工的制度工作日为21.5天,即每月满计算为21.5天。不足满勤者以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工资。
每月应发工资=当月实际出勤工作日×当月日工资数额
○日工资计算
日工资数额=当月标准工资数额÷21.5
8.2月奖金

9.发放办法
9.1标准工资
标准工资与每月的10日发放,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则提前至最近的工作日发放。
9.2月奖金
月奖金于每月的20日由人事培训部级财务部核算后发放。
9.3年终双薪
年终双薪于每年的终了、春节前发放。
9.4发放形式
所有薪资均通过授权银行,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发放。

10、试用期薪资
10.1、所有薪入职的员工均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员工指享受基本工资及福利津贴,薪资按批准职位的标准工资换算。试用期满,正式合格的员工,予以增加发放岗位工资。
10.2、员工如遇晋升、调职等人事变动,均需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薪资同上。
10.3员工如遇降职、工资调低等人事变动,如果调整职位对应薪资低于员工薪资的直接享受所调整的薪资。

11.假期薪资
11.1病假
员工每年享有十二天有薪病假为全薪病假。超出十二天部分的病假视为医疗期,享受医疗期待遇:
参加工作年限本酒店服务年限 医疗期医疗期工资
10年以下5年以下3个月(6个月内累计)70%
5年以上6个月(12个月内累计)70%
10年以上5年以下6个月(12个月内累计)70%
5年~10年9个月(15个月内累计)60%
10年~15年12个月(18个月内累计)60%
15年~20年18个月(24个月内累计)60%
20年以上24个月(30个月累计)60%
医疗期期间工资的含义仅指基本工资。
11.2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3其他有薪假

仅适用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
分娩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只享受基本工资;
年假、婚嫁、慰悼假、探亲假享受基本工资和生活津贴。
11.4其他经酒店管理当局批准的特殊假期,如外出培训等,只享受基本工资。

12.事假
事假为无薪假,扣除请假当天的全部工资(按日工资核算)。
当月十佳超过三天,将影响月奖金的分派数额。

13.代扣款项
13.1义务教育费
当月实发薪资在300~500元之间的,为3元
当月实发薪资在500元以上的,为6元。
13.2个人所得税
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13.3社会保险费
酒店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等)其中有员工个人缴纳的部分,有酒店代扣代缴。
13.4其他符合政府明文规定的应代扣款项。

14.其他:
14.1、实习生及临时工执行统一的标准工资,即全额工资。不执行试用期及岗位工资,但可享受月奖金。
14.2.外聘员工执行统一的标准工资,即全额工资,不享受福利津贴及奖金。

15.附注:
15.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15.2本规定的解释权及修改权在人事培训部。

篇5:地产销售薪资发放制度

销售薪资发放制度
一、基本工资发放
基本工资根据公司财务规定按期发放。
二、销售佣金提成发放
(一)佣金提成计算方式
佣金提成=当月个人销售总产值×佣金计算系数×个人所得税缴纳系数
(二)佣金提成结算原则
1、佣金提成结算原则
⑴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全款到帐后,该套住房的销售佣金提成予以结算;
⑵按揭贷款购房的,签定贷款合同后,并支付完首付款后,该套住房的销售佣金提成予以结算;
⑶分期付款购房的,首期款全款到帐后,该套住房的销售佣金提成予以结算;
2、退、换房佣金结算原则
⑴退房:退房情况发生时,该笔交易做无效处理,佣金提成不予结算;若佣金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提成从下月佣金提成(或保证金::)中扣除;
⑵换房:发生换房情况时,根据前后房屋总价价差具实结算,多退少补;
已发放佣金大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扣除;已发放佣金小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
(三)、佣金提成发放时间
佣金提成发放时间为:每月与开发商结算后发放上月销售佣金提成。
(四)、佣金提成发放比例
佣金提成发放比例为:次月发放上月个人销售提成的70%,年底发放本年度剩余20%,另10%项目结束一并发放。作为用于退房、客户索赔、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事项的经济保证。
(注:此退房是指当月出现退房情况,而当事销售人员在佣金发放前已经离职的。)
(五)、佣金提成及暂留保证金发放原则
1、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如中途正常离开公司,须提前7天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经批准并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佣金提成(含保证金)。
2、销售主管、销售人员若因触犯国家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使公司声誉或利益受到损害的,予以除名的,未领取的销售佣金提成(含保证金)不再发放。
3、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如中途不辞而别或未获批准辞职而离职的,则未领取的佣金提成(含保证金)不再发放。
4、销售主管、销售人员如因公司行为而被辞退的,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佣金提成(含保证金)。
5、前一个项目的保证金不得累计至下一个项目。
6、公司员工本人实现的销售不予提成。
7、公司指定客户实现的销售原则上不予提成。

三、销售现场行政人员奖励办法(建议)
行政人员以签订正式的成交合同为标准,每办理完毕一份合同,奖励20元,按月发放10元,余下的10元作为保证金,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销售冠军奖励办法
对于月度销售冠军,按当月个人销售额总值的0.1‰给予奖励。
月度销售冠军奖励在当月提成结算时,一并全额发放。
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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